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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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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第一次接触奇幻小说以来,我就深深地沉迷於由各个奇幻作家所创作出来的魔法异世界了。无论是“哈利波特”或“魔戒之主”到“风姿物语”或“迷失大陆”,每一部小说都使我对於魔法这种超越武术的力量感到了无比的渴望。在现实的生活里,我只是一个拥有太平绅士头衔的大学生,如果遇到了麻烦,也只能靠著法律的力量来自保及保护他人。但是法律也不是完美的,警察也不是无所不在,所以我常常在想,如果我能有武功甚至魔法,那该有多好呢?我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学生,也只能靠著白日梦来满足自己的愿望了。

当然我也曾想过自己动手写一篇以自己为主角的奇幻小说,但是如果主角直接生长在异世界,那个我与真的我又有什麽关联呢?与其自己写倒不如读那些以第一人称写法写出的“大圣者”、“不会魔法的魔法师”等小说算了,还不是很过瘾?如果我自己要写,一定是要与我真实的生活有所关联,让我能更融入自己的故事里。但要怎麽写呢?像“梦幻空间”般找到上古遗迹魔法阵六芒星型的链坠被传送到异世界?这对我来说不够合理,因为对考古探险没兴趣的我,根本没这种机缘。那就当在做梦好了,但是我又希望能与朋友们分享这个世界,甚至让他们参与,总不能说我们大家睡在一起然後一起做梦吧?

但自从看了一篇叫“梦幻魔界王”的小说後,我终於找的了一个能够合理解释并使我在两个世界里穿缩自如的方法,那就是虚拟网路游戏。或许抄袭他人的点子有点无耻,但是我也不是真的要抄袭他人的创作,只是用了同一个出发点罢了。当然我大可装做没看过“梦幻魔界王”,然後自己写自己的,但是我也忍不住想夸赞作者艾克斯的巧思及以“史莱姆”为主角的大胆作法。所以我还是决定坦白从宽,希望“梦幻魔界王”的作者艾克斯及支持者不要唾弃我。

我将这篇创作取名为“真幻物语”是因为我将融合我真实的生活及我虚拟的幻想,与其又走上勇者杀魔王以後与公主过著幸福快乐生活的老掉牙剧情,我决定走一步算一步,不将路线限制住。“真幻物语”是一篇关於我与我周遭人事物的故事,它将比一般小说剧情来的无趣ˉ因为它建立於我平凡无奇的生活;它将比一般日记内容来的精彩…因为它添加了我天马行空的幻想。“真幻物语”里将有两个世界ˉ代表我现实生活的“真之界”与代表虚拟游戏空间的“幻之界”。但是“真之界”的人事物并不全部是真的;“幻之界”的人事物也并不全部是幻想的。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这就是我“真幻物语”的特色。

“真幻物语”里的角色将大多是我现实生活里所认识的朋友,藉著他们也买了同样装备的桥段,我将能够在这个我所创作的小说里真实与虚幻空间再次相遇,虽然大多是不同特色的种族,但是我也将尽我所能地把我所认识的他们写出来。有的角色我获得了当事人的同意,有的却是我自做主张的放了进去。希望我的朋友们不要一看了就一起相约来围殴我才好···我也希望能将我的亲朋好友介绍给我所有的读者们,因为他们都是我认为值得深交的优秀人才。我在现实生活里实在是希望能够花更多的时间与这些朋友在一起,但是世事总无法如人愿,大家总是忙於自己的事情。所以我决定将我的朋友们写入我的“真幻物语”,让我们就算到了另一个世界也不会分离,让我们永远在一起。

特别要说明的是,我有许多朋友在“真幻物语”里扮演著有点令人讨厌的角色,但是这并不表示我在现实生活里对他们有偏见,而是因为我们是特别要好的朋友,平常就胡闹惯了,我相信在故事里整整他们,他们也不会太见怪。毕竟他们都习惯了嘛···我也特别感谢那些不但自愿加入而且还自己提供个人细节的朋友们,尤其是反面角色们,因为没有他们,我的故事一定会幸福美满到成天无所事事。反正我的故事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应该是不会影响大家在现实生活的形象的。

有个朋友问我这个故事要写多长?我说这篇故事虽然时真时假,但也算是我的“传记”。既然是我的传记,当然是有生之年就会一直写下去。由於我自己都不晓得我的有生之年会到什麽时候,我自然不能决定何时开始写结局。或许到了我失去幻想与做白日梦的日子就是我该结束这个故事的一天,但是我希望我能够到老都保持著幻想著一个魔法世界的赤子之心。也希望大家会多给我一点鼓励,让我一直写下去。我希望藉著这篇小说使熟识我的朋友能与参与并我分享我的幻想;不熟悉我的朋友也能透过这个另类的传记认识我与我亲爱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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