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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啊。”清昭叹了口气,她觉得吴婆一直挺好,这次的事虽然吴婆也有责任,但是对于吴婆自己还是有些不舍的。但是才因为这事惹沈倩疑问,清昭不想再为了吴婆让人怀疑了,只能点点头。
想到七夕晚上吴婆独自看着天,清昭问小岑:“吴婆有相公了么?”
“有。”小岑点点头,“不过吴婆被休了。那时候她丈夫已经四十岁,她却还是无所出,按律法规定,一定要纳妾。后来她丈夫纳了妾,那小妾年轻貌美想当大的,就想办法让那男人休了吴婆。吴婆的姐姐以前是大夫人的奶娘,后来死了,但告诉吴婆有地方可以投奔,大夫人就收留了吴婆”。
“那现在……她怎么办?”清昭有些担忧。
而且她听到“律法”时就稍微注意了一下,听到后面的内容则微微错愕,总觉得这么变态的律法却有些熟悉,半响,她才想到似乎是明律。*
“哎,老爷还是很好的,他给了吴婆不少的钱,而且吴婆做家事还是很勤快的,不愁找不到事儿做。”小岑笑了笑。
其实她也挺舍不得吴婆的,毕竟吴婆走了,谁陪她说东家长西家短啊……不过经过四小姐这事,她也不敢再太热衷于说闲话了,万一自己成为第二个吴婆那可不行。
清昭点了点头,想让小岑去叫宋千里过来,她想问问昨晚的事。
结果正好,宋千里穿着白袍子走了进来。
*: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取妾,违者笞四十。
——明律》
PS:现在俺更新到30章了,翻明律时(炫)恍(书)然(网)发现明律里是“方”听取妾,也就是说,并非俺开始第一眼看到理解的那样是“庶民40岁还没有儿子,‘就要’纳妾,不然鞭打四十下。”而是“庶民40岁还没有儿子,‘才可以’纳妾,不然鞭打四十下。”
但是现在要改显然是不行的,后面也提到了这个,而且更后面很多设定和这个都有出入,甚至前面楚烟柳说的“别说官宦人家,就连普通老百姓有个三妻四妾都是很正常的事儿。”也不成立了。
但是偶又想了想,其实古代的妾不是分滕妻和普通的妾两种么?滕妻是官方认定了的,地位比正妻稍高的,而另一种妾则是不受官府认定,像物品的妾。所以也有娶妾和纳妾之分吧。楚风是官,有一个滕妻王如很正常,但是庶民也就只能纳妾吧。所以这个偶就不改了。
但是不改又太不严谨,于是——俺决定写成是清昭的理解错误,哇咔咔……呃,就在28章里,俺这个小白流泪下去……
26.呆子
清昭见他进来,高兴的很,连忙让小岑退下,张口就是一句谢谢。
宋千里听她说谢谢,知道她定是误会了,以为是自己看到那些血迹的。
可是他不想解释,想让清昭就那么误会着。
但是最终他还是道:“你是说你留的记号的事么?不是……不是我发现的。”
宋千里皱着眉头道。他知道清昭以后还是会知道的,与其让清昭后来怪自己骗她,还不如说清楚,反正那个林暮霭不过是个路人。
“啊?不是你?那是谁……难道真是流鸿?”清昭惊愕地道。
“是一个说和你有一面之缘的人,叫林暮霭。”宋千里道,”当时流鸿通知我这个消息,他正好在旁边,听到之后就说要帮忙找,他说要去你不见的地方找,我当时却没在意,而去了东城门。然后他留了个烟花给我,让我找到你就放烟花。结果却是他放了烟花”。
“林暮霭?”清昭有些惊讶。
其实,对于林暮霭的身份,清昭算是有些猜到。
暮霭沉沉楚天阔,这句诗,她还是记得的。
这样,林暮霭大抵是林天阔,林家的二少爷。而且看其行为,也知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尤其是那个真的黄金……当时她有所领悟,却不点破,因为于她来说,就算林天阔,也不过是因为乌龙面具而见了面的路人。
林家清昭自生日后也稍微打听了一些,反正知道林家的势力是很大的,而就算世袭父亲位置的是大少爷,身为林家二少爷的林天阔,也必定躲不过身为官场一员的命运。到时候他妻妾满堂,清昭和自己的丈夫甜甜蜜蜜二人世界……交集在哪里?
清昭万万没想到竟是林天阔发现自己留下的记号。
忽然,清昭想到那个骄纵的大小姐,似乎一直在说什么二哥……
如果按林暮霭是林天阔算,林天阔的确是林家的三小姐林霞的二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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