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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生活、恋爱、伤悲、开心、抽烟、喝酒,只为着一个至高无上的目的:活着!为了活着我们想过要不顾一切,勇往直前。
我们是铿锵三人行,三角形是世间最稳定的几何图形,因为三个角刚好能支起一片天空,我们的这片天空,叫:爱。
为了稳住这片天空不被风吹散,我常常一个人无耻地想到,如果我和冯桥还有朝晖能一辈子生活在一起,那多好!朝晖是我的男朋友,我也常常无聊而自私地想到,要是冯桥一辈子不结婚就守着我和朝晖过日子,那该多好!
其实朝晖这人一开始就没给我留下什么好印象,至于后来事情怎么发展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以至于我还爱上了他,就不忍述说了,毕竟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失败惨痛的经历,很久很久以后的一个夜晚我从噩梦中惊醒,才突然意识到我被骗了,被他的花言巧语给骗了。无奈后悔已经来不及,跳楼又显得太懦弱,所以只有打落的牙齿和血吞,勉强挤出两滴悔恨的泪水,指着他脑门说:从今往后,我就是你的人了。你甭想欺负我,否则我打得你头脑开花满地找牙。
那时候我强悍得就像只母老虎,把朝晖逼得一步步往后退,直到最后关门进了卫生间。从那天起我们的角色定位就是每次我发了火他就装孙子,在我面前哭着喊着要我原谅他否则他活不下去了,也就是说,他经常都在做错事。我把那些事通通叫做〃对不起我的事。〃
而冯桥和朝晖从生下来就认识了,因为两家有着某种言不明道不白的世交关系,反正据说也就是冯桥的爷爷是朝晖的外公当年从抗美援朝的战场上给扛回来的。所以朝晖跟冯桥打小就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小学时候就整天戴着红领巾一块儿尽干坏事儿。高考那年他们还约好了要去清华大学当害群之马,结果不幸被清华招生办狠狠一刷,可怜兮兮的到了四川。还好在那遥远的四川,有一个学校愿意收留他们,接受他们这样的害群之马。虽然大学里像他们这样的害群之马很多,多得数不过来,不过一提到有人愿意收留他们,俩人都还感激涕零的。
我的经历跟他们很像,所以我一直觉得这叫缘分,这是随波逐流的结果。
我最先认识的是朝晖,认识他的那天成都刮起了入秋以来的第一场大风。成都是很少刮风的,不像北京,没事都能把树刮得颠来倒去,所以我预感会有事情要发生,而往往我的预感又比较灵,特别对于坏事,那才叫一预言一准儿会发生。
那天我站在食堂门口跟人吵架,自以为练就了三寸不烂之舌就可以走遍天下无敌手,谁知一山更比一山高,强中更有强中手,偷车的还把车主骂得差点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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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死的抓住我那辆破自行车不放,我说这就我的,我还认得它,这坐垫还是我新换的。
偷车的(我丢了的自行车在他手里,我就叫他偷车的)义愤填膺,振振有辞:换一新坐垫就证明是你的了,那所有新坐垫的车全是你的,行了吧?
我认得我的车,前面那挡泥板还是我给拆了的,你这不也是没吗?
这车上写了你的名字了么?
我说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讲理啊?这明明就是我的车。
你才不讲理,这车是我的我前天才买的!
在哪儿买的?
旧车市场。
那明明就是小偷偷了卖给你的,这是我的车。
那你找小偷理论去吧。
我气得上气不接下气,掏出电话说就要报警,偷车的高傲得对我不屑一顾,居然拿鼻孔看着我,还冲我咆哮,你报啊报啊!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就在我刚拨了110三个数字中的第一个时,偷车的就提出要和我〃私了〃,他说我劝你还是别闹了,你要实在喜欢,我把这车送你算了,看你长得漂亮的份儿上。
靠!骂了我就算了,还侮辱我。我气得简直快疯了,浑身抖得跟大风吹乱了的树叶似的。于是我说好啊,反正这是我的车,我不介意被你骑过几天,还我!!
那我岂不是白花钱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咱俩共用这车,一三五归我,二四六你拿去。
星期天呢?
星期天嘛,你坐后面,我带你!
偷车的,你,真,无,耻!我一字儿一顿的说,恨得牙痒痒的。
什么叫偷车的,真难听。我叫朝晖,如果你不介意,可以和我……
朝晖这人打小就长着一张坏人的脸,上学时但凡班里有人干了什么偷鸡摸狗的坏事儿老师准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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