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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上路了。这次我们带了不少人,还准备了许多昂贵的毛皮大衣,以皮草商人的身份前往边疆。
这次我们仍是坐了船,沿着长江逆流而上。目前战事主要在天水、玛沁一带,我们打算先坐船到襄樊,然后再骑马西进。
由于大多是第二次坐船,所以这次大家就安静了许多。那些少年们也越见的成熟稳重,举止言行超乎一般同龄人。云箫这次派了叶鸣去香港,倒把江允志带在了身边,我暗地里直叫高明。
江允志在我们身边跟得最久,也最是忠贞。他的武功尤其不弱,众人中仅次于云箫,而我们这次旅程显然比上次的危 3ǔωω。cōm险性更重,所以多带个高手在身边就多一分保障。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江允志个性太过耿直、方正、老实,不爱说话,也不懂得如何与人沟通,所以派到香港不太适合。反倒是叶鸣,年纪虽小,却是机灵得紧,察言观色的本事也不得了,深谙与人交流之道。当然,他在我面前是很老实的,从来不会多说一句话,一副乖宝宝的模样。
由于此次路途遥远,且又太过危 3ǔωω。cōm险,所以我这次就没带云烟出门。她毕竟年纪太小,吃不了这些苦。虽然她一直哭闹着,我还是坚持自己的决定,让她好好待在家里等消息。
有了上次的教训,我不再为了漂亮而只稍作妆饰了,很认真地在脸上上了一层又一层的易容药膏,直到大伙儿目瞪口呆地看着一个肠肥脑满、肥头大耳的中年人从我房里出来,大跌眼镜地朝他们做鬼脸,仍是不敢相信那就是我。
我对此非常满意,这回总不会有人认出我是个女子了吧。只是现在的形象太过不堪,所以基本上连镜子也不照了。
同时为了配合我恶俗商人的形象,我还让人给我剪裁了好几件大红大紫的鲜艳衣裳,锻造了几个大得吓人的金戒指套在手上。其余的饰物更是数不胜数、俗不可奈,反正什么东西看起来最眩,我就戴什么,给人感觉就是整个一穿金戴银的暴发富。
当然我的这一装扮也给我带来了不少麻烦。据不完全统计,这一路上我们共遭遇大型抢劫三次,小型抢劫七次,盗窃十次,其余横眉冷对、指桑骂槐……不计其数。
当然我为了使自己的装扮天衣无缝,言行举止也很努力地像恶俗商人看齐。一路上更是挑三拣四,颐指气使,享尽了福,也出尽了风头。等我们到达天水的时候,云箫已经忍无可忍,非得要扒了我这层皮不可。我这才没奈何地收敛了些,不再故意嘻牙咧嘴,把里头的金牙拿出来现。
边疆小城自然比不得杭州热闹繁华,我们一行人也不再多作停留,直接寻了军营去。好不容易见到几个身着燕军军服的士兵,才知道军队在半个月前已经出发去玛沁了。问他们燕舞寒的情况,他们却茫然无知,还一脸警惕地盯着我们,似乎担心我们是奸细。
我很郁闷,哪有我这样善良可爱、美丽温柔、聪明机灵的奸细啊。真正的奸细是那种你见过十次也不会对他有任何印象的那种人。我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
无奈,大家只好先在天水歇下。我们赶了太久的路,已经有些人开始吃不消了。
正文 第七十六章 暂歇天水
天水之地,本是古丝绸之路东段之重镇,陇东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据说人首蛇身的人类始祖伏羲和女娲出生于此地,所以又称为“羲皇故里”、“龙的故乡”。若时间发展到隋唐,就可以看到中国四大石窟之一的麦积山石窟,很可惜,历史在西晋以后就转了个弯,我是无缘再见那美仑美奂的“东方塑像馆”了。
我们一行人暂时在天水住下,包下了这个城里最大的客栈,这才把我们这一大群人装下。少年们都赶了太久的路,本以为到天水就到头了,没想到所有的希望都落了空。我见他们这样子,心里也有些过意不去,于是便允诺大家休息两天再动身。这命令一下,那些少年马上雀跃,这时才多少看出他们的少年心性。
其实我自己也累得够戗,这些天的奔波下来,身上的骨头都像散了架似的,此时只想着能有一大桶热水把我好好泡一泡。虽然这一路上大家都对我照顾得极其周到,但是毕竟人在旅途,身不由己。我又是个女子,终日跟那些少年混在一起总有诸多不便,而且还顶着个死肥胖子的身份,自然没什么机会好好享受泡澡的乐趣。
在桶里泡了半个小时,直到水渐渐变凉,我这才依依不舍地起身穿衣。待到重新整理好,外面的天已经慢慢暗了下来。云箫在门口叫我下楼吃饭,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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