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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王家会被他弄得家破人亡!
王赞完全没有注意到儿子的鄙视,王玉龙出门时,很不凑巧看到他桌上放的画像,而头一张正是他见过一眼的宋轶。
不得不说,那张脸,惊鸿一瞥,的确让人终身难忘,尤其是眼角那颗滴泪痣,凭空勾去了人几缕魂魄。
“你见过他?”王赞后知后觉地看向王玉龙,视线再扫到画像上,眼中顿时一亮。
“他,就是漱玉斋的宋轶。”
这真是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王赞陡然明白过来,之前画古楼的那位“孙先生”说的不以真面目示人是何意思了,画古楼不愧是画古楼。
宋轶狠狠打了个喷嚏,这两日她老是打喷嚏,大概是受了凉。这人一旦有心事啊,就容易生病。昨晚,刘煜那个混蛋来爬床,说什么为了证明你不喜欢我,就跟我睡一起,看你是不是真的不动心。
结果,这个混蛋不仅占了她大半张床,到后半夜,被子一掀,衣服一脱,直接将完美的酮、体,呈现在她眼前。
宋轶裹着一条被子,瑟瑟发抖了一夜——他爷爷的,就算她不喜欢他,可也禁不住这种美□□惑啊!
心里越乱,宋轶越发将琴声弹奏得杂乱无章。
“嗑”地一声响,有什么砸到了她的脑袋,此刻她坐在紫藤花树下,这个季节正是紫藤花绽放时节,紫色的花条垂下来,绚烂成一片花海,微风一吹,万千丝绦飞舞,别提多漂亮了。
她没有回头,觉得那多半是花条砸到自己了,虽然似乎重了点。
没多久,又被砸了两回,宋轶然满腹心思难平,依然没有回头。俄而听得头顶莎莎作响,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花树上窜动,宋轶怕是蛇,赶紧跳起来,挪了个位置,抬头望去,便见一黑衣男子,那一撇熟悉的小胡子尤为显眼。
宋轶瞬间瞪大了眼,“孙朝红?”
“嘘——”
宋轶赶紧四周张望,确定没人注意到这边,又重新坐回琴台,装模作样重新抚起琴来。而此刻的琴声没有先前的烦躁杂乱,显得十分轻快愉悦,向来不通琴韵的孙朝红立马便明白了她的心情,于是一张俊脸端得十分高冷。
“我来就是通知你,你被人盯上了,小心王赞。”
宋轶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这你就别管了!弹琴,琴声都乱了!多难听!”
“咦,几日不见,孙神捕都懂得赏琴了,不错不错!”宋轶一边调侃,一边将琴声调正,孙朝红往她头顶的树杈上一趟,手枕着脑袋,像是准备睡觉。
曾几何时,她们也是这般,她坐在下面抚琴,而孙朝红躺在树杈上睡觉,那似乎是在她动手报仇之前的事。明明不过一年的时间,却恍若隔世。
一曲毕,宋轶选了一首她曾经喜欢听的,又悠悠扬扬地弹奏起来。
时间在指尖流淌,琴声在花条间婉转,有些东西变了,比如她们的身份,但有些东西大概永远也不会改变,比如她们之间的情谊。
刘煜一直关注着这边的琴声。都说琴声最能反映一个人的真实内心,毫无疑问,宋轶之前的琴声是烦躁的,杂乱无章的。而现在,这种舒缓悠扬,却是无比畅快的。
刘煜非常多心地去沮渠牧的房间看了一眼,那个混蛋此刻乖乖地坐在屋子里画画,这是李宓交给他任务,画画本,作为在漱玉斋寄宿的酬劳。
除了这个混蛋,那还有谁能挑逗起那个小家伙的兴致?
拔拔锦厘和拓跋珲都不可能,难不成,是那个楚流云出宫了?
刘煜越想越觉得有可能,径直冲到宋轶弹琴的地方,宋轶方圆百尺没一个人,他狐疑地看了一眼她头顶,因为离得太远,所有视线被紫藤花条阻挡,根本什么都看不见。但紫藤花下,宋轶嘴角微翘,那一副甜蜜幸福滋味,看得刘煜酸水都要吐出来了。
他犹如一头猛兽,警戒地,小心翼翼地靠近猎物,连宋轶都没发觉多了一个人。又一曲完毕,她很自然地问道:“还想听什么?”
回答她的不是孙朝红的声音,而是刘煜一声“呵呵”。
宋轶猛地睁大眼,惶恐地往头顶上看,庆幸的是,孙朝红已经不知道何时离开了,不幸的是,那个混蛋离开了,没忘记留点东西做纪念,而这东西还是一件男子的衣袍……
孙朝红,你个天杀的混蛋!
宋轶僵硬地将脑袋转过来,看着刘煜,刘煜眼中红光闪烁,“那个奸夫是谁?”谁特么让你笑得这般春风荡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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