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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固不足累其大体也。
△《周易函书约存》·十八卷、《约注》·十八卷、《别集》·十六卷(刑部尚书胡季堂家藏本)
国朝胡煦撰。煦字晓沧,光山人。康熙壬辰进士。官至礼部侍郎。是书原本一百十八卷。其诠释《经》文者四十九卷。冠以《原图》八卷,用解伏羲之《易》。
《原卦》三卷,用解文王之《易》。《原爻》三卷,用解周公之《易》。又取先儒论说,集为《原古》三十六卷,谓之《首传》。其九十九卷,为《周易函书》正集。外有《函书约》三卷,《易学须知》三卷,《易解辨异》三卷,《篝灯约旨》十卷,共十九卷为《别集》。《别集》先已刊板。正集因卷帙浩繁,艰於剞劂,乃取诠释经文之四十九卷,约为十八卷,名曰《函书约注》。又取《首传》五十卷,约为十六卷,附以《续约旨》二卷,共十八卷,刊之,名曰《续集》。
皆煦所手订也。其正集原本,煦门人李学裕欲为校刊,携其稿去。会学裕病卒,遂散佚。后《别集》、《续集》板并漫漶,其子季堂重为校订。因正集未刊,《续集》之名无所缘起,且《续集》之《原图》、《原卦》、《原爻》、《原古》即删取正集之要语,非别有所增,未可目之以续。而《别集》内之《函书约》三卷,亦即正集之《原图》、《原卦》、《原爻》撮其大义,更不可附入《别集》。
遂以《续集》编为十五卷,取《函书约》三卷弁首,共十八卷,名为《约存》。
盖以正集既佚,其大义仅存於是也。又以《续约旨》二卷,依《篝灯约旨》原目,散附各篇之内,合《易学须知》三卷,《易解辨异》三卷,仍为《别集》。其释经文之十八卷,仍名《约注》。共为五十二卷,即此本也。煦研思《易》理,平生精力尽在此书。其持论酌於汉学、宋学之间,与朱子颇有异同。然考《朱子语录》有曰“某作《易本义》,欲将文王卦辞大概略说,至其所以然之故,於孔《彖词》中发之。如此乃不失文王大意,但未暇整顿尔”云云,是朱子於《本义》盖欲有所改定而未能,则后人辨订,亦未始非朱子之志也。陆游《渭南集》有《朱氏易传跋》,曰:“易道广大,非一人所能尽,坚守一家之说,未为得也。
元晦尊程氏至矣,然其为说亦已大异,读者当自知之。”斯可谓天下之通论矣。
△《易笺》·八卷(山东巡抚采进本)
国朝陈法撰。法字定斋,贵州安平人。康熙癸巳进士。官至直隶大名道。其书大旨以为《易》专言人事,故彖爻之辞未尝言天地,雷风诸象亦并不言阴阳。
考《震彖》言“震惊百里”,即象《震》雷,诸卦《彖》言“利涉大川”,即象《坎》水。法所云《彖辞》不言象者,未为尽合。然其持论之大旨,则切实不支。
至来知德以伏卦为错,反对之卦为综,法则谓:“《大传》所云错综者,以揲蓍而言,错综其七八九六之数,遂定诸卦之象,今以错综诸卦定象,是先错综其象也。又以错综言数,是错综其象以定数也。先儒虽言卦变,未有易其阴阳刚柔之实,颠倒其上下之位者。今以《乾》为《坤》,以水为火,以上为下,混淆汨没,而《易》象反自此亡矣。”其辨最为明晰。又论筮法云:“传所谓挂者,悬之四揲之外,原以象三而非与奇数同归於扐,以象闰也。其曰再扐而后挂,是三变之中有不挂者矣。夫一变之中,初扐之挂不待言矣。惟再扐不挂,故曰再扐而后挂,故知再扐为指第二变、第三变而言也。”其说与郭、朱迥异。而前一变挂一,后二变不挂,其挂一之策不入归奇之中,则三变皆以四八为奇偶,不用五九借象,与《经》义似有发明,固亦可备一解也。
△《楚蒙山房易经解》·十六卷(江西巡抚采进本)
国朝晏斯盛撰。斯盛字一斋,新喻人。康熙辛丑进士。官至湖北巡抚。是书凡《学易初津》二卷,《易翼宗》六卷,《易翼说》八卷。《学易初津》为全书之宗旨,谓今所传图书乃大衍之数,因《大传》之言而图之,不取《河》、《洛》奇偶之说,所见最确。又谓辞占不遗《彖词》而不取卦变、互体之说,则尽废汉《易》之古法,未免主持稍过。《易翼宗》以《经》文为主,而割《十翼》散附於句下,意在以《经》解《经》,颇伤破碎。又每爻之首,画一全卦而间以一动爻,奇作○,偶作〈〉,亦自我作古。《易翼说》全解《十翼》,而先《系辞》,次《说卦》,次《序卦》,次《杂卦》,次《彖传》,次《文言》,次《象传》,非古非今,更不知所据何本。然不废象数而不为方技、术数之曲说,不废义理而不为理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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