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部分(第3/4 页)
讲:“你们这里什么都有。”邱会作要泡菜坛子,邱的老婆孩子来要钢琴,林(彪)要鱼缸。
史料解读
阅读前文引述的原始材料,有些情况特别值得注意。
——林彪当时权倾天下,他本人是不可能亲自露面来窃取文物的。出马的都是他的老婆叶群和林、叶的秘书。
——林彪集团的主要成员,除陈伯达是文人外,其他都是武人,他们却都一致对文物古书发生了兴趣。他们的一致,并不是都懂得鉴赏,而是一致觉得这些东西都是宝物,很值钱,所以值得收藏。
——林彪倒台以后,中共十大政治报告中有四句诗批判林彪:“语录不离手,万岁不离口。当面说好话,背后下毒手。”1967年到1970年,正是他们的“革命声威”最显赫的时候,但恰恰就是这几年,也正是他们疯狂窃夺国家文物的时期。他们是中国历史上不曾有过的一伙极“左”派贪官。
——说林彪集团是窃夺文物或盗取文物,一点不假。虽然他们拿走文物时也交了点钱,但“书几分一本,文物几角一件”,“文物别超过20元,书别超过5元”,这不等于白拿吗?连陈伯达自己有一次都说:“我该(欠)你们(文管处)几百万了。”这伙人也知道自己的行为见不得人,因此行动起来鬼鬼祟祟,着装和乘车时也格外诡秘。
——林彪贪占文物的胃口相当大,是大批量地搜刮。北京市有若干存有文物的处所,这些藏宝的处所都成了他们的目标,无一例外地被他们搜刮过。
——从林彪这伙贪官的心态看,他们窃夺文物时都抱着一种心理:“我打下江山,江山就是我的”。在他们眼里,文管处就像自家贮物的仓库一样,想拿什么,就拿什么,随意支配,根本不受什么文物管理制度的制约。正像林彪秘书说的那样:“领导需要一些东西,……从你们这里拿,你们代办。”(录自报刊文摘)
。 想看书来
1979年上海的大学生活(1)
(当时大学生李璜叙述)1962年我生于上海,1979年高中毕业考入大学。当时上大学是不收费的,住宿也不要钱,唯一的要求是把家庭户口里面自己的“粮油关系”由派出所开证明,转到学校。生活困难的同学每月还有十几至二十几元的补助。当时班级里有差不多一半的同学,拿到不等的补助。另有一部分同学是“老三届”,他们是工作一段时间以后考入大学的,还继续领取基本工资,每月大约30—40元。
那时母亲给我每月30元生活费,包括一日三餐,买书和生活、学习用品,算是比较宽裕的。当时学校食堂的饭票,是一斤上海粮票加1角6分钱。早上,二两一个的淡馒头一分半一只,一两一只的肉包子5分钱一只(两年后涨到8分钱,为此同学们作了坚决的“斗争”,一连几天都不去买,食堂无奈又降至5分钱)。午餐和晚餐,最贵的是排骨加蔬菜,1角8分,其余荤菜全是1角多些一份,蔬菜一律3分钱;汤是不要钱的,可以随便盛。
至于书价,现在看来是非常低的,一般的教学参考书都在1元左右。80年我曾买过一套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红楼梦》,才3元4角5分。现在看来,便宜得令人难以想象。
学校礼堂每星期天晚上放电影,基本上是外面电影院尚未上映的。一般是8分钱一张票,好一些的译制片1角钱。我们几个要好的同学常相邀去看话剧,听音乐会,似乎从未因票价太高而看不成的。
那时的交通费也便宜。电车票分4分、7分、1角、1角3分四档,汽车票分5分、1角、1角5分三档。周末回家,从位于城西的校舍,回到位于城东的家,乘电车化1角钱就可以了。
二年级时,我们六个同学在国庆节放假时到普陀山玩了三天,船票、门票、吃、住、拍照(当然是黑白的),每人一共才化了21元。因为太便宜了,至今印象深刻。
(写于1999年12月15日)
1980年北京的官方价格
面粉每斤1角8分,普通大米每斤1角3分,大米(粳米)每斤2角,食用油每斤8角5分,猪肉每斤8角7分—1元,鸡蛋每斤8角2分—9角8分;牛肉每斤6角9分,羊肉每斤7角1分,大白菜每斤3分,元白菜每斤6分,土豆每斤7分,西红柿每斤7分—9分,黄瓜每斤1角3分,牛奶(订户价)每千克6角6分, 棉布每尺2角8分,洗衣肥皂每条3角3分。
可见,1980年间北京“一块钱”官价大约折合今人民币7元。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