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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某些“养起来”的特殊政策(2)
可是不曾料到,顾颉刚到北京后不久,历史一所副所长尹达就对他说:“我看你就害在这几百箱书了。”顾颉刚听了骇然,心想,科学院为了我能掌握些史料,才招我来此;他竟说我为书所害,那么招我岂非多事?”(引自《从抗拒改造到接受改造》一文) 当时尹达此言并没有下文,顾颉刚不免感到莫名其妙。
顾颉刚到所之初,尹达询问其研究计划,顾颉刚便于9月作《顾颉刚工作计划》,包括编辑考订、研究专著与论文、笔记三部分,这些内容反映了他一生的追求。(以上内容摘录《历劫终教志不灰》一书)
1956年普遍增加工资
从全国解放后到1953年以前,职工工资提高较快,到1954、1955年提高较慢,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不相适应。而这期间副食品价格又有所上涨,因而一部分职工的实际工资有所下降。
为解决这个问题,国务院劳动部于1956年春召开了全国工资会议,初拟了工资改革方案,加以平衡。按照职工1571万人计算,增加工资总额14亿元。并决定一律从4月1日起实行新的工资标准,补发工资。1956年原有职工工资比1955年增长%,每月平均增加6元7角。
1956年大学和中专毕业生的月薪
1955年国务院颁布文件,对大中专毕业生按学历规定了临时工资和定级工资标准;并规定见习期半年,期满后按表现评定工资级别。这比前些年的标准显著提高。1955—1956年规定如下:
高校研究部3年毕业:临时工资月薪元;半年转正,定行政20级,月薪70元;
大学4或5年本科毕业:临时工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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