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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珠混浊,甚至连行动也已日渐困难。我嘲笑着自己现在的样子,像极了慵懒蜷在最中心处的老蜘蛛,我老得够了,话也说得前言不搭后语,但我的头脑始终是清醒的,那千丝万缕,是理得清楚的。
凡世俗族大家,百年之后必走向衰亡,因为缺乏新鲜生气,固步自封,变得死气沉沉。致鸣和他的女儿景宜就是明显的先兆。湖洲这个地方,乱多于静,要想至少在我瞑目之前保住乐家洲主的地位,就必须注入新的血液。为此我陆续召回了一大批分家的子嗣。
我最中意的就是绯盈这丫头。我见她第一天,就把压箱底的阙金丝斗篷赐给了她。五六岁的小丫头,就那么平稳地接过去,即不是很高兴也不显出弱相受之不起。
而景宜撅着嘴看着,最后把碗一搁,跑了。
只是长像那么相像的两个人。
就算父母对亲生孩子也是有偏爱的,景宜的性子本来就不讨喜,自己不想办法,还怨天尤人。无论什么东西,只要绯盈要了,学了,就马上放弃了,没有一点我的骨气。这样还是我的嫡亲孙女!
绯盈就不一样,她的心性很高,但是掩藏得很好很得体,我看了她十几年才看出来乐家不是留住她的地方。她的心在外面的世界,她不甘心禁锢在乐家。
绯盈不是能留下来的人,景宜却是,可惜乐家不需要她留下。
绯盈走了,但为乐家留住了九轩,也算是报答了乐家长久以来对她的养育之情。
九轩其实跟绯盈相反,想要攀附青云路,便不能后悔,不能后退,退一步就是输,输一分就是死。开弓没有回头箭,就算是错,也只能错到底。所以他是心甘情愿入套子的,走得辛苦,也付出了代价。
权力交替的时候,我谁也没有帮,就看着他们在我面前上演一出出相互撕咬的戏。听说北领密教有一种毒患的饲养法,把所有的毒物困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让它们啃噬到最后强者胜出。
我静静地看着。
上位者无情,无情是最大的仁慈。
在那场斗争中,景宜的表现是最出乎我意料的,也是意料之中。我一向信奉打是亲骂是爱,所以放任了她,放任她软弱无能下去,直至她爆发。
我承认我看走了眼,先前是绯盈,这次是景宜。景宜的能耐,或者说这十几年来她自己一直追求的,就是逃的能力。逃也是一种能力,逃得干干净净,一刀撇尽所有的关系,最后连自己的心也逃过,她现在,逃到了最高境界了吧,已经没有任何人能伤害得了她。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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