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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程蝶衣愣了一下,才点头:“好!”
自己那身脏污的戏服,是他帮自己换下来的吗?从里到外?一丝一缕,竟是全碰过,又好似根本没有碰过一样。他到底对自己是什么心思?
打自己主意的人自己见过,不打自己主意的戏迷自己也见过,但像他这样的,自己还是第一次遇到。难道真是想和自己交个朋友吗?说来,活到快二十岁了,自己还没有一个朋友,朋友是这个样子的吗?
“那班主,”楼梯走到一半的时候,程蝶衣停了下来,走在前面的那班主被他叫住,也停了下来,纳闷不解地回头,“怎么了,程老板?”
“你有朋友吗?”程蝶衣握着楼梯扶手处的手指因为用力,指骨显得凸出来,他这个问题却着实难为了那班主,那班主一时顿住,不知如何回答他,就反问道:“程老板怎么忽然问这事?”
“没什么,随便问问!”程蝶衣估计着那班主也是没有什么朋友的,至少没有可以说话又能说到心里的,所以才不能回答他。
——花清远这样的人,确实少见的。
程蝶衣早知道,这少见的能在戏台外面和他交心的人,是个细心人,但他还是没料到,第二天早上,花清远叫小厮送来的,他那件浆洗干净的戏服不但里外干净了,连他跑丢的珠子亮片都补了回来,挣脱开线的地方还找人细心修补过,除此之外,花清远还另外奉送了一套与之相同,却是实打实的好料做的新戏服。
小凳子指着两件衣服说:“我们主子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这件旧的怕是有修补不到的地方,还是新的好些,程老板您戏唱的好,行头自然要最好的。”
程蝶衣眉间微动,问道:“你们主子呢?”
“去我们舅老爷家陪夫人了,后天还要乘火车赶往上海,那边有桩大生意要谈。”
小凳子按着花清远吩咐的,并不瞒着程蝶衣。
“这样啊……”
还真如他昨晚所说的,有些日子见不到了。
“程老板要是没有事,小的先告退了,”小凳子说着就要走,程蝶衣连忙叫住他,“你们少爷说得有道理,衣不如新,人不如故,他送了我好些礼,我也没有什么东西回送的,这件戏服自我第一次在戏台上唱《霸王别姬》开始就是用的,他用了心,我转送他吧。”
小凳子听完,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出一口胸间闷血来,这是什么道理,都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了,怎么还能送自己家少爷一件旧衣服呢。这年头送回礼,还有这么送的?
小凳子不懂的事,花清远心中明白,他收下小凳子给他带回的程蝶衣转送的戏服,吩咐着小凳子要妥善保管,不准有半分差厘。还把衣服腰间正中处的那颗假珠扯了下来,放进了衣兜里。
小凳子目瞪口呆,他还以为他们家主子会生气呢,哪里想到他家主子看上去还很开心。
那么多银子就换来这么一件旧衣服?
虽说他从来不敢不对自家主子不敬,但此时,他还是忍不住在心里默念一句,都是疯子!
☆、理由简单
花清远手里把玩着那颗从程蝶衣戏服上扯下来的假珠,对面坐着他这一世的母亲柳云芳。
“我听说你把个男戏子,就那么堂而皇之的抱回了家?”
柳云芳的语气着重点都放在了‘男’字上,显而易见,戏子这种身份她暂时是不在意的。
因着柳云芳这几日并未住在花府,所以花清远当夜抱着程蝶衣回家的事,她是两天后才知道的,而直到今日她才逮到花清远和她闲谈小坐一会儿。
柳云芳时常会自怨自艾,都说多年的媳妇熬成婆,眼看着她这个婆婆当了快十年了,却一点婆婆的甜头还没有享受到呢。
老大娶的是将门之女,岳父大人在国防部任高位,是他的老上司,这样的媳妇娶回来,和古时候娶家一位公主没有什么区别,别说摆婆婆谱了,除了过年,就没机会见过一面。
老大的这个已经是高攀了,老二的那个更别提。先别说身世国籍,那位姑娘连中国话都不会说一句。柳云芳除婚礼上,在老二努力教导下,她们婆媳两个做过简短沟通,如今四、五年过去了,说话次数屈指可算,见面也只是一笑而已,吃团圆饭时,干瞪眼、一句话没有。
有过这前两次的失败,柳云芳打定主意,小儿子的婚事她一定要亲自过问。那媳妇必须是她看得顺眼的,否则,她这一辈子……,哎,是别想让媳妇端茶倒水了。
可偏偏她这小儿子洁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