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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世界各地的博弈论学者以电脑程序形式提交他们的囚徒困境博弈策略。这些程序两两结对,反复进行150次囚徒困境博弈。参赛者按照最后总得分排定名次。
冠军是多伦多大学的数学教授阿纳托·拉普波特(Anatol Rapoport)。他的取胜策略就是以牙还牙。阿克谢罗德对此感到很惊奇。他又举办了一次比赛,这次有更多的学者参赛。拉普波特再次提交了以牙还牙策略,并再次赢得了比赛。
以牙还牙是“以眼还眼”行为法则的一种变形:人家怎么对你,你也怎么对他。�说得更准确点,这个策略在开局时选择合作,以后则模仿对手在上一期的行动。
�在《旧约·出埃及记》(Exodus,21:22)中,我们看见,“人若彼此争斗,伤害有孕的妇人,甚至坠胎,随后却无别害,那伤害她的,总要按妇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审判官所断的,受罚。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新约》则提倡更具合作精神的行为。在《新约·马太福音》(Matthew,5:38)中,我们读到,“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我们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转到“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新约·路加福音》,Luke,6:31)的金科玉律。假如人们当真遵守这一金科玉律,也就不会存在什么囚徒困境了。此外,只要我们看得更深远一些,不难发现,虽然合作可能在某一特定博弈中降低你的赢利,但是以后可能带来的回报却足以使一个自私的人相信,合作应该算是一个理性策略。你认为不存在以后吗?帕斯卡尔的赌博说明了,在此假设基础上行动的后果可能相当惨烈,所以这就是冒险的原因。
�因为每个失败者都必须和一个胜利者组对,所以结果一定是某个参赛者的胜利的次数大于失败的次数,不然就是失败的次数大于胜利的次数。(唯一的例外就是每个单场比赛都打成平局。)阿克谢罗德认为,以牙还牙法则体现了任何一个有效策略应该符合的四个原则:清晰、善意、报复性和宽容性。再也没有什么字眼会比“以牙还牙”更加清晰、简单。这一法则不会引发欺骗,所以是善意的。它也是报复性的——也就是说,它永远不会让欺骗者逍遥法外。它还是宽容的,因为它不会长期怀恨在心,而愿意恢复合作。
以牙还牙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特征在于,它在整个比赛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虽然它实际上并没有(也不能)在一场正面较量中击败任何一个对手。其最好的结果是跟对手打成平手。因此,假如当初阿克谢罗德是按照“赢者通吃”的原则打分,以牙还牙的策略只可能失败或是打成平手,而不可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不过,阿克谢罗德并没有按照“赢者通吃”的原则给结对比赛的选手打分,只有比赛结束才算数。以牙还牙策略的一大优点在于它总是可以将比赛引向结束。以牙还牙最坏的结果是,以遭到一次背叛重击而告终,也就是说,它让对手占了一次便宜,此后双方打成平局。 。 想看书来
解决困境的初步思想(3)
以牙还牙策略之所以能赢得这次锦标赛,是因为它通常都会竭尽全力促成合作,同时避免互相背叛。其他参赛者则要么太轻信别人,一点也不会防范背叛,要么太咄咄逼人,一心要把对方踢出局。
不过,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认为以牙还牙策略是一个有缺陷的策略。只要存在一丁点儿出现错误或误解的可能性,以牙还牙策略的胜利就会土崩瓦解。这个缺陷在人工设计的电脑锦标赛中并不可能,因为此种情况下根本不会出现错误和误解。但是,一旦将以牙还牙策略用于解决现实世界的问题,错误和误解就难以避免,结局就可能是灾难性的。
以牙还牙策略的问题在于,任何一个错误都会犹如“回声”一般反复出现。一方对另一方的背叛行为进行惩罚,从而引发连锁反应。对手受到惩罚之后,不甘示弱,进行反击。这一反击又招致第二次惩罚。无论什么时候,这一策略都不会只接受惩罚而不做任何反击。
举个例子:假设弗勒德和德雷希尔都采取以牙还牙策略。没有人先发起背叛,一段时间内,一切都顺利进行。然后,到了第11轮,假设弗勒德错误选择了背叛,或者选择了合作但德雷希尔却误以为他选择了背叛,不论是哪种情况,德雷希尔在第12轮都会选择背叛,而弗勒德却会选择合作,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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