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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便宜,可车毕竟是人家的车,要打扮也有不方便,再说了买车也花不了多少钱,至少对于莫凡还说不算什么。
眼看着日已偏西,市场上那些车不是太烂,就是要价太离谱,弄得莫凡很是着急——尽管现在有钱了,也不能忘本的乱来吧,被宰的感觉总是不爽的。
不过就在莫凡快将整条街逛遍的时候,一辆不错的马车出现在他眼前。
其实所谓不错,也就是车轮车轴之类的还能运动自如,离真正的好车的距离还是相当之远的。
车倒是其次,莫凡最主要的是看中了那个车的主人。
大家千万不要误会,车的主人绝对不是美女,甚至根本就不是女人,而是一个一身破旧的年轻人。
至于莫凡为什么会看重这个他仅仅只看过一眼的人,那就是他在这个落魄潦倒的男人眼中找到了一丝在其他人眼里找不到的落寞。
莫凡相信自己的感觉和经验,在他看来能表现出落寞眼神的人一定是个情感丰富的人,而感情丰富地人不该是个奸商。
当然他的这个经验对他自己是无效的。
尽管有经验作为依据,可一向不喜欢陷于被动的莫凡并不明白的向这个卖车人表示自己的意思,反而对着周围所有卖车人高喊着买车。
不过因为莫凡的穿着,周围地卖车人根本就是充耳不闻,很一致的将他给忽略掉了,除了莫凡看中地那个年轻人。
那个卖车的年轻人也只是瞄了他一眼,不过仅仅是这一眼就让莫凡对自己的眼光很是满意了。
为了进一步证实自己的经验。
莫凡故技重施,从口袋里又掏出满满一把黄灿灿的金币冲着人群大声叫买。
这样一来。
莫凡一下子就从“狗不理”变成了众人眼里的香饽饽,卖车人个个都是一脸媚笑的挤向莫凡。
作为回报,莫凡也统统将这些只认识金币地家伙给无视掉,可是让他纳闷的是那个卖车的年轻人还是只瞄了他一眼,直接将他手上的那把金币忽略掉,就若无其事的低下脑袋干自己的事去了。
这可把莫凡的好奇心给挑了起来。
这世界上居然还有不爱金币的人?
确实是让莫凡匪夷所思,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以来。
还真没见过不爱金币地人,就连那些一个个富得流油的达官贵族也是视钱如命,难道这样一个穷得连车都要卖掉的穷人会不爱钱?
莫凡很想把年轻人拉到一边详细问问,可是那些一个个眼里全是金光闪闪的卖车人将他围得水泄不通,让莫凡不胜其烦。
最后把莫凡惹急了,干脆扯开嗓子喊了一声:“我这里还需要二十个人帮忙,愿意跟我去的就给我拿了钱让到一边去。
”
喊罢,莫凡将手中的那把金币朝天一扔。
原本拥挤地人群一下子就哄而散,纷纷忙不迭的弯腰争抢地上地金币。
莫凡轻松的越过疯狂的人群,来到那个卖车的年轻人身边:“他们都在捡钱,你为什么不捡?”
年轻人冷冷的看着莫凡,只是摇了摇头。
靠!这么傲慢?莫凡有些受不了了,他可以蔑视自己的钱。
但怎么可以这样蔑视自己?
“你的这辆车要卖多少?”莫凡见时间已经不早了,懒得再去想很多,直接开口问价。
年轻人又伸出手,朝莫凡竖起食指。
莫凡点了点头,心想价格还算公道:“十个金币?好的,我买了。
”
一听莫凡这话,周围那些捡完了金币,恭恭敬敬的站在一边守侯地买车人群里发出一片低低地议论声。
站在人群最前面的几个人在交头接耳地时候,不时眼中满是嫉妒加羡慕的看上那卖车的年轻人一眼。
其实也就莫凡这个不懂市场行情的大头认为这个价格公道,在这样的旧车市场里。
就算是年轻人这辆看是和去最顺眼的马车最多也就能卖上六七个金币。
一般的破车能卖三四个金币就可以跑到一边偷笑了。
要知道在这个世界里一个金币完全可以供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舒舒服服的过上三四个月之久。
就在同行们嫉妒羡慕得要死的时候,那个年轻人却摇了摇头。
再次在莫凡的面前竖起了那根食指。
不是十个金币?!是一百个?
莫凡有些吃惊了,忍不住再仔细的把这车给打量了一遍,灰不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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