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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在大力反对虚构和假报道以后,就不分具体情况、具体条件,要求所有的摄影记者,都按照规定的拍摄方法去进行新闻图片的拍摄”。相对于那些温和地赞同组织加工、但要严加限制的人,他们鸣放出了更加激进的意见:
根据新闻摄影工作的性质和特点,组织加工不但完全允许,而且应予提倡;“组织加工”和“摆布”之间,没有一条不可超越的界线。
为什么应予“提倡”呢?因为在讨论中,大家都趋向认同新闻摄影既具有一般新闻的基本特征,又具有一般艺术的基本特征,这就决定了新闻摄影既是新闻报道,又可以成为艺术作品的两重性。是艺术作品就允许、需要加工,那么,如何保持新闻性与艺术性的平衡呢?实际操作过程中,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开始让位了。葛、黎二人也仅在“艺术性”方面发出追问:
有谁愿意欣赏那些没有经过任何加工的原始素材呢?
在这场讨论开始后的一段时间里,新闻摄影领域内的部分人意识是,摆布导演被认为是虚构造假,是记者的道德品质问题,应该受到大家一致反对;但对于新闻摄影中的组织加工,却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创作手法,是记者的艺术水平问题。没有经过任何加工的原始素材,也被认为是自然主义的东西,是应当修改的。
但,葛、黎二人却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这个界限就像捉迷藏那样难以辨认了。
他们列举了两人最近一次下乡采访拍摄的一张“农业社的缝纫组为新娘子赶制新衣”的照片。
在拍摄时,新娘子原来在另一间屋子里试衣服,但我们考虑到环境和特点,就请她到有缝纫机的屋子里来试。这时好几架照相机都在对着新娘子,使得她的神情很紧张,我们为了使她不要过于紧张,曾想了很多办法启发她,以分散她的紧张情绪。同时,还用手比划了一下试衣服的样子——像我们几次到缝纫组去时看见的人试衣服所做的那样——纠正新娘子由于拘束而引起的不安姿态,才拍出了这张照片。
葛、黎二人得出结论说:
这样的拍摄方法,应该称做“组织加工”呢?还是称它为“摆布”?我们认为怎样称呼它都可以,然而它却是在拍摄时所必需的。
有些讨论并没有严格地界定在“新闻摄影”范畴之内,大家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了“摄影”一词,并根据各自的理解对不同摄影门类中的“组织加工”与“摆布”问题进行发言。这样造成的后果是:原先仅限于新闻摄影领域内的讨论,被无意间置换了概念,一些参与讨论者,往往越出新闻摄影领域,在更为宽泛、也更加模糊的语境中使用“摄影”一词,这使得讨论陷入了混乱。
参与讨论者吴道平则针对“摄影家”而不是“新闻摄影记者”直接提出:
所谓“摆布”也好,“组织加工”也好,实际上是摄影家对拍摄对象进行干预的技术问题,也就是摄影创作的方法之一。
进而,他以字斟句酌的排比句,责问:
由于真实性第一的要求,我们有权来痛斥那些不真实的东西;由于思想性在作品中的重要性,我们有权来批评那些无意义的作品;由于图片本身也是一种艺术品,我们有权来鄙视那些不美的照片。对于摄影作品的衡量,我们为什么要放松了这些标准,而去斤斤计较那两个搞不清楚的所谓“摆布”和“组织加工”呢?
在1956年,中国大陆到底有多少摄影记者认同上述难以区分的两种方法是“拍摄时所必需的”呢?没有这样的统计数据可供分析。但一些描述,反证了认同这种观点的人是当时摄影记者中的大多数。一些记者甚至诉苦说,如果不组织摆布,就难以拍出好照片来,“现在像在过着两重生活似的”。葛、黎二人访问了新华社几个分社的摄影记者,提出了这个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我们的感觉几乎是一致的,就是摄影会议上所做的有关反对虚构、假报道和主观主义的采访作风的决定是正确的,但对现场组织、补拍以及不断重复的生活现象也只能等待它再次出现时拍摄等问题,规定得过死、过硬。因此或多或少地限制了记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得一些同志为了避免犯错误,挨批评,受处分,在具体采访中遇见一些明明可以稍加组织就可拍摄的生动场面也不敢去碰一下,或者只是在独自采访时偷偷地做一下。
问题讨论到1957年年中的时候,一位叫柯善文的地方记者呼吁道:
正视现实,把部分记者从矛盾状态中,从口是心非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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