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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远征军准备齐全,船队里不仅有专门豢养信鸽的养鸽人,也有不少工匠随军出发。
一个据点一个据点的把消息往家里传,好让赵家人知道沿途是否平安。
说实话,就连赵云本身也很茫然,假如要是远征军失败,还没有成年的自己会不会有能力领导另一只队伍沿着他们的脚步继续。
世界上好多事情是偶然的,若干个偶然事件连在一起,就成了必然。
自己不来到这个年代就没必要说了,既然老天安排自己来,那就要完成大汉民族的使命,不再拘泥于中华大地。
就是当年的苏张二人不愿意远行,自己一有机会掌控军队,就会毫不犹豫地沿着太平洋西岸前进,到达大洋的另一边。
好在两人习惯了马贩子的日子,对于比较清闲的盐贩子生意兴趣缺缺,二话没说就踏上了征程,一去就是九年。
东沃沮、北沃沮、肃慎、挹娄这些陆上的民族不必说,就是黄海对岸的邪马台也需要靠战争去征服。
有些部曲厌倦了这种生活,宁愿在一些小部落里称王称霸。
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东汉末年在冷兵器时代,至少在东边还没有任何民族的兵器能与汉族相比,甚至还有拿着木棒拼杀的原始部落。
张世平不是一个善于讲故事的人,但他口才还不错,毕竟曾经当过马贩子。
“诶,我三叔呢?”赵云听得津津有味,突然间发现从昨晚到现在,苏双都没有出现过。
他心里咯噔一下,不会也像其他的部曲一样埋骨他乡吧。
“老三啊?”张世平摇头苦笑:“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是云害了三叔!”赵云拍着大腿长叹:“好在他家的豹子哥也长大成人,父亲一直等着他回来取字呢。”
“你这孩子不是在诅咒你三叔吗?”张世平眼睛一瞪:“老三活得好好的,他可有雄心壮志,想要征服整个你说的什么美洲。”
听到这话,赵云的嘴巴不由张得老大,做梦都没想到,那个看上去有些蔫儿巴的三叔竟然还有如此勇气,竟然想凭一己之力踏平美洲。
“哈哈,我也不曾想到,老三只是看上去比我年轻一些,桃花运来了都挡不住。”张世平笑了起来:“一个部落首领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
话说在美洲北部,有一个比较大的部落,名字叫做赞加,其首领名叫赛吉。
在张世平的描述中,赵云感觉赞加部落好像是从原始社会向奴隶制转化的过程中。
年轻的时候,赛吉四处征战,留下一些隐患,失去了生育能力,平生就塞姆这个女儿。
等到年老,问题也就来了,部落除了首领以外,还有几个长老之类的职位,一样在部落众拥有比较大的话语权。
更何况,赛吉自己也有不少如狼似虎的兄弟,他们都虎视眈眈盯着首领的位置。
也不知道赞加部落有没有女人当首领的传统,反正不管是赛吉的兄弟们还是部落里的长老众,都不可能让一个丫头片子骑在头上。
有可能是天赋的关系吧,苏双学习导引术以后,进展很快。
在历次战斗中,经常亲自上阵搏杀。到达赞加部落,竟然成了三流高手。
赵孟和两人结拜,本来是因为自己的三弟和四弟在贺兰山下不幸夭折。
远征队伍里,属于两人的心腹没多少,原本他们在行商队伍中也没多大话语权。武力行动都是赵家部曲里的二流、三流高手。
苏双的武艺日益强大,自然而然取得队伍的领导权。
他们到达赞加部落的时候,恰好是首领权利达到白日化的那一刻。
原本就像极了文人的苏双长得风度翩翩,修习导引术之后,整个人更加有一层普通人没有的魅力。
最难享受美人恩,塞姆姑娘看到一行陌生的骑兵闯进来,直接跑到苏双旁边,祈求他帮忙,不然部族会害死她的父亲。
双方言语不通,连比带划之下,也大致明白究竟咋回事。
其实,在远征军行进的过程中,他们很是吃惊,好似一路上有前辈的足迹。
甚至在一些部落里,当地的土著能说古汉语。
苏双一力斩杀了好几个准备叛乱的部众,一下子就把胜利的天平硬生生扭转。
不仅让远征军获得热情接待,还获得了塞姆的芳心。
尼玛,这样的狗血情节也会发生,赵云也是听得目瞪口呆。
“喏,赞加那里还有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