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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一根绿豆芽。酒量是可以慢慢磨练出来的,不过有其极限。我的酒量不大,我也没有亲见过一般人所艳称的那种所谓海量。古代传说“文王饮酒千钟,孔子百觚”,王充《论衡·语增篇》就大加驳斥,他说:“文王之身如防风之君,孔子之体如长狄之人,乃能堪之。”且“文王孔子率礼之人也”,何至于醉酗乱身?就我孤陋的见闻所及,无论是“青州从事”或“平原督邮”,大抵白酒一斤或黄酒三五斤即足以令任何人头昏目眩粘牙倒齿。惟酒无量,以不及于乱为度,看各人自制力如何耳。不为酒困,便是高手。
酒不能解忧,只是令人在由兴奋到麻醉的过程中暂时忘怀一切。即刘伶所谓“无息无虑,其乐陶陶”。可是酒醒之后,所谓“忧心如醒”,那分病酒的滋味很不好受,所付代价也不算小。我在青岛居住的时候,那地方背山面海,风景如绘,在很多人心目中是最理想的卜居之所,惟一缺憾是很少文化背景,没有古迹耐人寻味,也没有适当的娱乐。看山观海,久了也会腻烦,於是呼朋聚饮,三日一小饮,五日一大宴,豁拳行令,三十斤花雕一坛,一夕而罄。七名酒徒加上一位女史,正好八仙之数,乃自命为酒中八仙。有时且结伙远征,近则济南,远则南京、北京,不自谦抑,狂言“酒压胶济一带,拳打南北二京”,高自期许,俨然豪气干云的样子。当时作践了身体,这笔帐日后要算。一日,胡适之先生过青岛小憩,在宴席上看到八仙过海的盛况大吃一惊,急忙取出他太太给他的一个金戒指,上面镌有“戒”字,戴在手上,表示免战。过后不久,胡先生就写信给我说:“看你们喝酒的样子,就知道育岛不宜久居,还是到北京来吧!”我就到北京去了。现在回想当年酗酒;哪里算得是勇,直是狂。
酒能削弱人的自制力,所以有人酒后狂笑不置,也有人痛哭不已,更有人口吐洋语滔滔不绝,也许会把平夙不敢告人之事吐露一二,甚至把别人的阴私也当众抖露出来。最令人难堪的是强人饮酒,或单挑,或围剿,或投下井之石,千方万计要把别人灌醉,有人诉诸武力,捏着人家的鼻子灌酒!这也许是人类长久压抑下的一部分兽性之发泄,企图获取胜利的满足,比拿起石棒给人迎头一击要文明一些而已。那咄咄逼人的声嘶力竭的豁拳,在赢拳的时候,那一声拖长了的绝叫,也是表示内心的一种满足。在别处得不到满足,就让他们在聚饮的时候如愿以偿吧!只是这种闹饮,以在有隔音设备的房间里举行为宜,免得侵扰他人。
菜根谭所谓“花看半开,酒饮微醺”的趣味,才是最令人低徊的境界。
………【第十五章 买书】………
叶公超
以译《鲁拜集》传名于后世的Fitzgerald,有一天呆坐在他的小书房里,怒视着围绕他的书。愤怒之下,致书友人云:“我写这信告诉你我最近的决断。我想把所有的书都卖去,或烧去,只留下《圣经》、字典、《失乐园》,颇普的诗各一部,放在我书案上,最好都就在手边,那样,我再不会找不着我要用的书了,至少我会知道我此处只有这四部书,别的,世间别的书都在别处,不在我的架上。你一定觉得可笑,假使我告诉你我刚才白生一阵气,找了半天一部我并没有的书……我忽感到我书架上无用的书实在太多了……”这是一八七三年写的,这位先生已然是六十四岁了。他买了我想至少有四十年的书才悟到这步,未免令人感觉此道之难也。最苦恼的是,他决不忍真的卖去这些“无用”的书的,至于烧那更不必追究了。不卖不烧就是继续的保存着它们的“无用”,其实也就是它们的“用”。书的有用与无用者不在书而在人。人用着它,它便有用,大有“相公厚我,相公厚我”之势;人用不着它,它便无用,顿时变成寄生虫一般的可恶,甚至要为人变卖,付焚,其潦倒狼狈之状犹不足击动我们的同情与容忍。我要替书说句公道话:不要这样没有良心。书是有生命的东西,有脉博有知觉的朋友。朋友也只有一时之用,或仅仅一度的关系,但日后遇见总不免打个招呼,甚而停下寒暄一阵。你想他总算朋友,他想你居然以朋友看待,于是彼此拿出笑容,彼此容忍,彼此拉手再见。这样之后,便算朋友了。既为朋友,见面自必招呼,自必寒暄,自必拿出笑容,自必容忍。书从铺里到我们的架上不能说不是一度的关系,至少你曾看过它,看过之后,或敬它,或爱它,或憎它,或恨它。既有这种经过,我便主张容忍它与你的关系。
藏书家我想一定不会有这种麻烦,至少如汲古阁、海源阁、百百宋楼等等的主人们决不是我们这样慈悲的善心人。在他们,取舍一经决定似乎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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