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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我虽是个资深的观众,可是当电影开演时,我就摇身一变为女主角了!她生气,我发怒;她出力,我流汗;她志在求死,我痛不欲生,一定要这样,才能心领神会,得个中三味,那时你一定要陶然忘我,深入无我之境,魂不附体,舍己为人,凡不能自我牺牲的,都得不到顾“影”自怜的乐趣!
妈妈把这篇大作油印出来,见人就送,我也幸获一份,此后有指南在手,时开茅塞,再也不怕人家笑我是外行了!
妈妈是六十年代的新派人物,她最恨老、最不服老,想当年爸爸曾为她仗义执言道:“谁说你妈妈老?比起玛琳黛德丽来,她还是小孩子!”妈妈最讨厌人家问她年纪,她的年纪也始终是个未知数,我只风闻她已五十岁,可是她却偷偷告诉张太太她只四十五,并且三年来一直没有打破这项纪录,据初步判断,未来也很有冻结的可能。其实话说开来,世界上哪个女明星不瞒岁数?有明星为证成例可援,妈妈气势为之一壮,心安理得了!
不过,别看妈妈上了年纪,满头黑发的她实在与那些祖母明星们一样的年轻,而她对生活的兴致与乐趣,更远非像我这种少年落魄的文人所能比拟。我记得她第十二次看《乱世佳人》的时候,早晨九点钟到电影院里,直到晚上九点钟才回来,从这种雅人深致的热情、老当益壮的雄风,岂是一般妈妈比得上的?何况妈妈还屡施惊人之举,遇有文艺巨片,缠绵悱恻,在电影院里坐上七八个小时,本是家常便饭拿手好戏,老太视此固小芥耳,何足道哉!
妈妈生平最大的遗憾大概就是生不逢时未能献身银幕了,但聊以自慰的是,人生本是个大舞台,有演员也得有观众。妈妈说她既不能“巧笑倩兮”于水银灯下,只好“美目盼兮”
于电影院中。委曲求全之余,妈妈不但成功地做了一个伟大的观众,并且把六位千金和辛八达训练成大影迷,个个精谙影星家传,银幕春秋。最要命的是,我这个“不孝有三,不爱电影为大”的长子最使她失望,幸有弟弟善全母志克绍箕裘,俨然以未来明星自期许,常使妈妈厚望不已。有一次妈妈居然打破一向不信释道鬼神的惯例,在老佛爷面前焚香膜拜起来了,只见她五体投地扑身便倒,口中念念有词,词曰:别的母亲望子成龙,我却望子成电影明星,如果老天爷一定要我儿子成龙,那么就请成个王元龙吧!
昔孟轲有母,史传美谈;今我有母如此,我死何憾?辛八达的妈妈呀!我服了!
(后记)
在台湾香港的几家报纸杂志一再围攻“浮夸青年”、“文化太保”的时候,我发表这篇文章,似乎不能不说几句话。
我认为如果有“人心不古”的事,那就是后人不如古人有幽默感。司马迁的《滑稽列传》及身而绝就是一个显例。流风所被,好像一个人不板着脸孔写文章就是大逆不道!不写硬邦邦的文章就是没有价值!
我不明白:为什么写文章要道貌岸然?教别人读了要得胃病?为什么写他们眼里的“游戏文章”就是罪过?“游戏文章”就不能“载道”吗?
我要用这篇“小说”来示范给三十年代的文人看。在他们吹胡子瞪眼拿帽子乱丢的时候,不妨欣赏一下这篇“小说”深处的情节。个中的事实不必信其有,也无须信其无,总之能猜到我讽刺什么就好。看懂以后,再想想孔老夫子“谏”“有五义焉,……吾从其风(讽)”的话,总该惊讶:原来李某人的文章也是合乎圣人之道的!
以上全文及后记原登《文星》第五十六号,一九六二年六月一日台北出版。发表后,六月二十五日任卓宜发行的《政治评论》第八卷第八期上,有一篇所谓《为白话文问题代郑学稼辨诬》,其中指出:“李敖对叶(青)、郑(学稼)之文无能答辩,只得‘蝉曳残声到别枝’去写《纪翠绫该生在什么时候?》和他的《妈妈·弟弟·电影》了。”同月,在张铁君发行的《学宗》第三卷第二期上,有一篇《此次文化问题论战之总述评》,其中也诬指:“被胡适全心全力支持的西化太保也‘蝉曳残声到别枝’去考证《纪翠绽该生在什么时候?》谈他《妈妈·弟弟·电影》了。”到了十月三日,胡秋原在记者招待会上宣布控告我,其中也谈到:“后来听说这小诽谤者写《妈妈我服了》,又自称‘文化大保’谈梅毒去了。”上面这些文字,都是我这篇《妈妈·弟弟·电影》发表后的小插曲。在另一方面,我的“妈妈”在六月十四日来信说:“读了你的大作,我们有同样的感觉——‘体无完肤’,幸而那段‘后记’,使我们稍慰于心。”我另外在公共汽车站旁边,还听到三位女孩子在吱吱喳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