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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并没有注意到气温下降、光线减弱,只是全神贯注在他发明的那件精致玩意上。其他的工人早已回到阁楼上的大寝室入睡,他却拉了张凳子,凑近炉火,敲敲打打拨弄一块复合金属,忙得很。他用利器刮去模子边上细微的黄铜刨花片。
师傅是个讲求十全十美的人,正在替那玩意做细部的改造,让他所设计出来的每一块铅字,都能够将适量的油墨转印到纸上,那些纸是他向上游纸厂进口的。一般的纸就一桶一桶库存在楼梯底下,他偏爱的从意大利进口的优质布浆纸,则是一令一令和昂贵的动物毛皮放在一起,后者将被他用来做上等的皮纸。
每天晚上,他都试图说服我,我们一天比一天接近梦想,不过我已经不是那么有把握了。他投资在印刷机上的钱(数字十分保密)飞快地用完了,所剩的金子在他指间如流沙逝去。除此之外,我对现况没什么不满。房间里火光熊熊十分温暖,师傅辛勤劳动所发出来的声音就是我的良伴。这样的生活远不同于我的过去。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美因兹 1452年(3)
就在那个时候,我发觉有一团人影鬼鬼祟祟潜伏在对街的教堂外面,于是把脸贴近窗玻璃,试着看清楚它的形状。一团阴影离开主要的入口,盯着我这个方向。
“你又在赏你的月亮吗,恩狄米翁?”师傅说话了,我不得不转过头去。“过来,我需要借用你的手指。”
我点点头,回首朝窗户瞥了一眼。那个人影已经不见了。我在厚厚的涡状玻璃上呵了一口气,在凝结着月亮的那个位置上画了张脸,在笑脸消失之前转头面对师傅。
我蹲到师傅身边,他叹了口气:“我的手不够灵活,不适合干这活。”他的指头伤痕累累都是疤,皮肤表面有一层银色薄膜,来自于他所使用的金属:铅、锡和一点点的锑。锑含有剧毒,那一块块的铅字有了它才具穿透力。黑色的墨渍沉淀在他的指关节上就像一只只苍蝇。
我拿起桌上的放大镜,递给师傅。师傅脸上有一条条的污垢,胡子长了且两鬓斑白,不过我爱他如故。他研究手上的模子一会儿,那双眼睛在绿柱石的镜片后面转啊转的。尽管如此,他仍不满意。他把装置挪近炉边,重新拨弄那块模子。
我想到自己能够帮得上古腾堡先生的忙,就觉得高兴。两年前我还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儿,在街上挨饿,但他却收了我当学徒。最起码我能做到的就是报答他的仁慈,不,甚至应该说,报答他对我的信任才对。
我在印刷室里主要干些粗活,一大早起来生火司炉、扫地,在师傅每天试验那台印刷机之前,将一张张的纸打湿。那台最新款的印刷机是他特别以地方上用来榨葡萄的机器改良而成。它有一个坚固的直立式木架,附带一根操作杆和螺栓,可以在他巧妙排列并插入的铅字盘上,压上一只沉重的金属板。然后,上了油墨的字母再将讯息转印到他铺的纸上,印出一张又一张。只要铅字经得住损耗,我们就可以印出许多份文本。我们可以用这台机器印书,再也不需要辛辛苦苦用手抄书。古腾堡先生认为,这项发明将会改变世界。
偶尔师傅会准许我调制油墨。这事儿很麻烦,需要从油灯取下烟灰,混以清漆,另外再加上少量的尿液(师傅面带微笑说那是“秘方”)。而实际上我最爱的是排字。这才是我擅长的,这份工作只有我的手指做得来。
一天里面有几个小时,当其他的工人在操作印刷机的时候,我就坐在一张矮矮的搁板桌前,面对着几百个金属铸成的活字……一套打散的字母。我会将一个个字母排成字,将字组成句子,最后再组成整段文章,形成师傅放在我面前的范本的镜像(译注:左右对调的影像)。师傅称之为反向书写。我擅长这个。更棒的是,我从中学习阅读。
在这座城里到处都可以见到法律系的学生,迄今为止,我们都是拿他们所用、以拉丁文写成的入门教科书做印刷实验,不过最近师傅订的目标更远大,构想更大胆:印圣经。这才是赚大钱之道。永远都有人对天主的圣言求之若渴。我们只需要金主再多支持,加上一个机会,证明我们印出来的书既正确又漂亮,与技艺娴熟的抄写员的成品不相上下就成了。
但师傅完全不知道,我也自行练习印刷。我已经把自个儿的名字刻在工具袋上,这只软皮囊是我来此满周年时,师傅送我的纪念品,里面装着我的凿子、锥子和钻子。我将一个个字母加入我的排字架里,然后小心翼翼压印在皮革上,逐步呈现我的新身份:恩…狄…米…翁…史…普…林。那些字母有点歪歪扭扭的,不过名字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