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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支钢笔是老大苏天成在苏晓雪刚上学时花了一百元买的礼物,用来鼓励苏晓雪努力读书。苏天成受自己父亲的影响,再加上自家妹子上了中专,外出打拚赚了钱,而自己哥俩从小顽劣,初中过后就不读了,到现在只能在工地上扛水泥的教训,下定决心要让自己后代能读好书。因此不惜花大价钱买了这么一个有意义的礼物。
苏晓雪也很喜欢这只漂亮的钢笔,在学校里一直是同学们羡慕的对象。苏晓雪也迷上了用钢笔写字,经常在草稿纸上练字,还真被她练出一定效果。小学的几个老师都知道二年级有一个字写得十分漂亮的女生,甚至有两个老师都说等到苏晓雪小学毕业,这字估计就超过他们了。
然而现在钢笔被摔坏了,苏晓雪也知道这钢笔价钱不菲,家里不会再花那么多钱去买这么一支笔了,觉得很心痛,一路哭着跑回了家。
苏暧的大嫂也很心疼,却没什么办法,像这种事情只能说苏晓雪倒霉,毕竟自己也不可能去小胖家里要他们赔一百块钱,那时候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根本无法解决,只好不了了之。(未完待续)
第九十五章 进县城购物
听苏暧讲了苏晓雪的事情,陈小军觉得不能让她这么好的一个兴趣就这么断了。书法的知识博大精深,不仅需要花苦功夫,还需要足够高的天赋。苏晓雪自己练就能让学校老师夸赞不已,可以说天赋和努力都具备了,剩下的只要陈小军推上一把,就有可能造就一名出色的书法家。
陈小军走上前去,从苏晓雪手里拿过被摔坏的钢笔,拔开盖头一看,发现确实笔头被摔断了,不能正常出水。陈小军揉了揉还哭得稀里哗啦的苏晓雪的头,说道:“晓雪,下午跟叔叔去县城里,叔叔送你一支钢笔,就当作我们第一次见面的礼物,好不好?”
苏晓雪闻言渐渐止住哭声,看向自己的妈妈,有些不知所措。苏暧的大嫂有些犹豫说道:“小军,算了吧,这钢笔价钱又贵,又容易摔坏,到时候多买点水笔,也能写的。”
“哎……难得晓雪喜欢写字,还练得那么好,这么好的特长一定要坚持下去。不仅是钢笔,还有毛笔、砚台、宣纸、墨水等等都要弄一套,我还要给晓雪在县里找一个老师,如果确实在这方面出成绩了,我再请有名的书法家来教晓雪,就这么说定了。”面对这种事,陈小军也知道大嫂是不愿多麻烦自己,会觉得不好意思,所以自己要强硬一把,毕竟这事关小侄女今后的发展。
苏暧的大嫂最后见自己的公公也点头了,就高兴的应了下来,她自己又何尝不希望自己孩子能得到更好的教育呢。
吃午饭的时候,陈小军夹了块鸡腿给苏晓雪,苏晓雪心事解决,又恢复了以往活泼开朗的样子。甜甜地说了一声:“谢谢叔叔。”苏福明看着这一幕惬意的抿了一口香醇的茅台酒,看向陈小军的目光越来越满意了。
吃过午饭,陈小军按照和苏晓雪的约定要去县城买东西。下午的课则是让邻居孩子帮忙请了个假。于是陈小军四人加上苏晓雪一道离开了苏家,路上碰到不少村里人。都纷纷和苏暧打招呼,苏暧也将陈小军介绍给了自己的邻居。其中有一名老人看了陈小军两眼,笑着点了点头说道:“不错不错,这小子比老宋家的那个兔崽子强上不少,苏丫头有福气啊,有福喽!”说着背着手继续向前走。
苏暧兴奋地挽着陈小军的胳膊,说道:“董爷爷看人很准的,他说谁有出息。那个人今后一定能赚大钱,到现在他说过七个人,都没错过,小军哥现在是第八个了。”陈小军听了心里一凛,真有那么玄乎?
刘瑾将陈小军四人带到车停放的地方,但是没有上车,说是要在这里处理一点公务。陈小军也不以为意,反正自己驾照带在身上,而且这是县一号的车,估计县里也没人敢拦吧。今天倒是可以狐假虎威一把。陈小军暗自想到。
刘瑾所谓的公务其实是受王培诚的指示,调查一下苏暧一家最近有没有什么问题。因为涉及到何馨宜这位千金小姐,王培诚生怕这位公主的朋友一家在自己的地盘出过事。到时候如果何馨宜想要报复把自己也算进去,那他王培诚简直就比窦娥还冤了。所以王培诚要弄清楚这一行人来这里是不是有什么目的。
视线转回陈小军一行,苏晓雪第一次坐这么好看的轿车,坐在后排兴奋地东摸摸西看看。苏暧则坐在副驾驶座上指路。
过了一段时间,车子开进了县城,苏暧带着陈小军一路开到县里最大的大卖场。在这里陈小军挑选了两支最贵的钢笔送给苏晓雪,让苏晓雪爱不释手,拿在手里就不肯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