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第2/4 页)
子在他心底里面的纪录是:
李青青,大约二十多岁,是负责店里酒菜的伙计,很勤快的样子,很好看,但不漂亮。
——好看是看去很顺眼。
不漂亮是不怎么美丽。
这是罗白乃的诠释。
言宁宁,也是大约二十来岁,是打扫客房的伙计,很无精打采的样子,漂亮,但不好看。
——漂亮,她的五官。轮廓都很迷人。
——可是就是她整天一副看人不顺眼的样子,使得别人也看她不顺眼。
这是罗白乃的看法。
张切切,不但名字要命,长相也要命,个头大、块头也大,手大,脚大,嗓子大,口气更大,嘴巴、屁股还有奶子,都要命的大!
罗白乃一见就怕了她。
——怕,是望之生畏,但仍不代表她难看。
她是厨子。
还有个账房。
总算有了个男人:
何文田。
没想到,到介绍的时候,孙绮梦就说:“她女扮男妆,其实,她也是个女的。”
——这真要命!
又是女的!
罗白乃一直认为:能扮男人的女人一定漂亮不到哪儿去,所以,传说中的花木兰,还有什么祝英台的,能混在男人堆里久历时日,居然还没给认得出来,就一定不会好看、漂亮,更甭说美艳、有女人味了。
同样,能男扮女妆的男人,也定必没男子气概,算不上个英雄角色。
——不过,何文田还算女扮男妆中很女性化也很好看的一个。
“怎么都是女的?”
在第一次“引介”的时候,罗白乃在介绍到第四个女子的时候,忍不住这样问了一句。
“她们都是我至亲。好友,全是可以信任的人。”孙绮梦当时的解释是:“在荒山绝谷做生意,我不请信任的人却请谁?”
“既然角来是女的,何必又要她扮男妆?”罗白乃以问代答:“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不是,何文田太小,只十五岁,我怕她给客人欺负,何况,账是不能乱的,一乱,生意就得垮了,我们是来做生意的,做生意就是为了赚钱,可不是吗?”孙绮梦振振有辞,“何况,自古以来,账房、掌柜的,很少会让女人来当,何况文田只是个少女!”
对对对,她说的总有道理。
罗白乃一向好辩,他连对佩服的人如玉小石、长辈师父兼监护人的班是之,他也一样好辩到底、照驳不误(详情后见“说英雄·淮是英雄”故事系列之第六部“朝天一棍”),但对孙崎梦,他还是自愿退让、忍让六分半,原因是:
在“绩梦客栈”里唯一个又好看又顺眼又漂亮又迷人又教人心动更叫人心软甚至令人心热以及使人心邪的女人就是这个:
孙绮梦。
罗白乃甚至敢对天发誓:
就算他未曾见过她。但都肯定曾在他的梦中(当然是绮梦)见过她。
所以他们似曾相识。
不,早已相熟了。
他们相逢在梦中:
梦里结缘。
相见梦魂中。
“我们本来还有两个女子,是丹生的,可是——”
说到这里,孙绮梦已不觉垂泪。
她本来率着一班人,好好的在这儿开客栈——这儿虽然荒凉,却也是一些江湖人。采药汉。采矿石匠。乃至远征军。山野人、奇侠异士的必经之地:这儿好像是一个文明、王土的分界线,再过去就是蛮荒地带,不是不见人迹,就是野蛮部落。不见天日的世界,当然,也有传闻那儿有神秘雨道,可以折回官道,直指京师。
因而。在这么个绝地里,大家都允许。希望。期待,建立一座驿站,可供他们歇息。驻脚。充饥。可以在此地养精蓄锐、交换情报。回一口气再走那茫茫的天涯路。迢迢的独行道。
是故,虽然荒僻了些,但“生意”居然也算不错。
更重要的是:此地是“重地”。
“重地”是因为:这儿曾经是“四分半坛”的地盘,但在,“四分半坛”遭受惊怖大将军攻袭(详见“少年冷血”故事系列)得无还手之力的时候,为了向“太平门”求和求援,只好将“绮梦客栈”疑神峰一带及其他四个地盘割让给“太平门”梁家。
后来,“四分半坛”重振声咸,也重振旗鼓,——收回送出去的地盘,只剩下了疑神峰这要塞,大家争持不休,以致大动干戈,长年磨战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