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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这种中止,光写一封信不行,还要让周围较多的人知道。但是切记,不要把这种中止的宣告,变成态度激烈的吵架。一切都可以显得很平静,中止友谊这个决定,本身就具有很大的力量,甚至可以说,越平静地宣告,越有力量。不要具体申述中止的理由,一申述就能引起反驳,又变成了一场辩论。
在这个问题上,最不可取的态度是,既满腔愤怒,又黏黏糊糊。说来说去还是朋友,她们那边说对朋友也要揭露真相,你这边说是朋友不应该造谣生事,旁人听了就会想,既然是朋友间的嗦事,谁也不想管。其实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还老挂着
“朋友”这个词有什么用呢?既混淆了彼此间的是非,又玷污了人世间的友情,变成了一本越缠越乱的糊涂账。许多老朋友终究成了骂也不是、恨也不是的烂污状态的仇人,都与这种错误程序有关。相比之下,较好的做法是不谈是非,先结束友谊。在友谊结束前谈是非,用的是内部坐标,其实此时的“内部”已不存在;在友谊结束后谈是非,用的是社会坐标,比较敞亮和公开。就友谊而言,及时地结束在该结束的时候,不仅为彼此双方清理了友谊系统,而且也在一个范围内为友谊这个命题恢复了名誉。
最后一点,如果你与她们中止友谊后,她们仍不知收敛,继续造谣生事,那么,不到万不得已,也不要诉诸法律。法律在名誉上能起的作用很小,而反作用则很大,不宜轻用。既然她们是你大学里的同学,你在实在忍无可忍的时候,可以把有关情况告诉大学里的其他同学,让他们知道,让他们判断。他们也许会出来调解,那也好,使他们增加对事情的了解。这或许是能对她们产生某种心理钳制作用的因素,因为她们既然利用老同学的关系造谣,也就不会不在乎其他老同学的看法。你在大学里的表现,包括你的恋爱史,老同学们都是知道的。老同学们当然构不成对她们的实际处罚,但一种背景性的心理气场出现了,这是一个无形的道义法庭,毕竟会起一点正面作用。如果她们不是你的老同学,而是一般的老朋友,那你就可以借用当年她们与你之间共同的其他朋友,来起类似于上述老同学的作用了。当然,这一办法,非到忍无可忍时不要轻易采取。
在这三点中,最重要的是第一点,即基本不理。没有这一条,其它两条就失去了前提。因此,以健康和超然的心态来面对身边的人际关系,是根本。我估计你会说:“道理都对,但我身处一个不大的单位,任何一种荒唐的谣传都会形成巨大的气压,很难忍受。”是很难忍受,但强健的心志,就是这么锻炼出来的。这一方面,我大言不惭地希望你学学我。这些年来我受谣传包围的程度大概远远超过你吧?散布你的谣传的是你的老朋友,散布我的谣传的也是我的老朋友,但我的老朋友比较有名,会到处写文章,又会天南海北到处游说,比你的那两个老朋友厉害多了。我所受的压力可想而知,但还是基本不理。
不理并不是故意地闭目塞听。对此我可以教你一种心理疏离方法,你不妨一试。在谣传最为严重的时候,设想自己升腾到一个高度,原先的名字也不再与自己有关,回身俯视原处,只见谣言如何步步追逼着这个名字,煞是好玩。俯视一阵之后你就发现,真正可怜的不是被追逼者,而恰恰是追逼者。他们非常劳累、步步为营,而且前途黯淡。因为谣言的每一步不仅会露出漏洞,而且会暴露造谣者自己,必须从两方面堵漏,但按照规律,除非他们立刻停止,否则总是顾此失彼,手忙脚乱。我曾用这个方法观察过昔日的两个老朋友,他们开始只不过用耳语方式对别人说说我的作品而已,后来就越来越无法收拾了:别人对耳语产生警惕,他们不得不公开发表批判文章,表示自己堂堂正正;但如此批判一个昔日友人对大多数读者总还是不太习惯,于是他们又不得不寻找背弃我的特殊理由,例如,最好有一个什么历史问题;终于道听途说地找到一个,于是到处播扬。但广大读者比较现实,没有剧作家的想象力,很难相信一位经历“文革”后多年清查而担任高校校长的人,居然是《悲惨世界》中冉阿让式的逃犯,而他的两位老朋友居然是叫沙什么的警官!读者的漠然使他们有点不知所措,我有空闲时也暗暗为他们设想一些办法,心里却很轻松,要不然,这些年怎么会有心绪写那么多文章!
我举自己的例子,是想用切身感受来宽解你。我想你的那两位老同学也找不出更多办法来对付你了,你完全可以站在另一个维度来观察,就像看公园角落里对着残局发怔的棋手。
如果看烦了,那就走开。因为她们口中念叨的你的名字,与你既有关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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