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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从这**中抽离出来一般。
她唯一能看到的,是自己腕上那只通体碧绿的手镯,发着幽幽绿光,那痛楚,就是从指尖开始,一直痛到了骨髓。
这玩意,简直比孙悟空的那个紧箍咒还要可怕。
好几次乍一清醒,还没等她睁开眼睛,脑中刚一转过于谦和土木堡的印象,手上就传来一阵剧痛,然后再次陷入昏迷。
如此反复了几次,她终于明白了原因,最后极力克制着自己,什么都不想,保持脑中一片空白,这才慢慢清醒过来。
一睁开眼来,她就第一时间望向自己手上的镯子,忍不住落下泪来。
就是它,害得秦翰被送来了这里,害得自己穿越到这个时代来寻夫,真的要它帮忙的时候帮不上,反而死死地看住了自己。穿越不要紧,这历史性的关键问题,却成了她的要害,不能学着其他穿越者一样利用已知的历史玩得风生水起,这么个限制法,让她怎么能找到秦翰?甚至,连在这个陌生年代生存下去,都成了问题。
之前她也说起过火器地雷等等,只不过都是看着别人的东西随口说说,并没牵涉到关键性历史事件,自己也不会玩什么发明创造,所以这镯子从没有过动静,却不想今日一动,就差点要了她的小命。
不能说出代表自己身份的东西,容貌又变得连她自己都认不得了,这茫茫人海,又到哪里去找秦翰?也或许,秦翰就在她曾经见过的人里,只是也和她一样,不能说出自己的身份和来历?
她刚想抹去泪水,就看到一人端着个小碗在自己身边坐下,柔声说道:“凌姑娘,你终于醒了?钱兄和我都担心半天了。”
那声音温和醇厚,再熟悉不过,正是此间主人,秦风。
凌若辰心中一动,他会那么多的火器发明制造,又对自己如此特别,难不成,他就是秦翰?
………【第三章 气短】………
一转眼,凌若辰和钱钦,已在秦府住了十来天了。
对于凌若辰来说,这十来天的时间,过的格外快。每日里在秦府晃晃,拉着秦风的两个姐妹一个嫂子四个人一桌,正好凑成了麻将搭子,虽然没电视没网络没娱乐,可是女人啊,只要有牌搭子砌长城,就已经是最大的娱乐了。
可对于钱钦来说,简直是度日如年。
他是住惯营房睡惯板床的人,秦家的高床软枕让他差点睡不着觉,秦风每日还要上兵部去,白天很少在家,他总不能跟着几个姑娘在内府厮混,只得自己一个人到街上去溜达,几乎每天都要去郕王府转上两圈,可那郕王像是玩野了心,愣是一直不在家。害得他思乡成疾,真是后悔死当初留下来的决定了,可话已出口,又反悔不得,那脸色就一天天越发难看起来。
这一日,钱钦又从郕王府吃了闭门羹出来,心下恼怒,忍不住便朝着兵部走去。原本只是想去看看秦风,没想到还没进门,便被一人拉住,兴奋地冲他大叫了一声,他定睛一看,竟然是半月不见的石亨。
石亨先是埋怨了一通他和凌若辰不辞而别,害得他遍寻京城客栈不见,拖着他上了酒楼,三两杯酒下肚,这才小心地问了凌若辰的去向。
钱钦叹了口气,瞅了他一眼,“石将军啊,咱们也算是经历了生死的兄弟了,我就实话说吧,这凌姑娘虽然无亲无故,可她来历古怪,相貌又美,懂得又多,哪里是我们这些个当兵的能攀的上的,莫说有郕王爷,就算是没有,那秦大人家世丰厚,一表人才,也对她如此看重。我这人说话直接,也不瞒你,既然认了她做妹子了,就得为她终身考虑,石兄人再好,终究还得回边关去,相见不如不见,算了吧!”
石亨愣了好一会,一口气喝光了杯中酒,这才长叹了一声,“钱兄说的不错,凌姑娘人品出众,哪里是我能痴心妄想的。只不过——唉,咱们还是喝喝酒,聊聊天,过了这两日,我就得去大同了。”
“大同?”钱钦眼睛一亮,满是羡慕之色,“恭喜石兄高升了!”
石亨苦笑了一下,“什么高升不高升,大同不比宽河,有镇守太监做主,我去了,也不过是个挂名先锋。唉,这年头,阉人当道,我们这些个大好男儿,还得看那些阉人的脸色,真他NND让人憋气!”
钱钦犹豫了一下,看看左右,才轻声说道:“石兄莫非也去拜会了那位?”
石亨点点头,又倒了杯酒一饮而尽,“我回京这么些日子,头几天没去拜会他,衙门里连个屁都没放,后来我一个同乡才跟我说了,回京述职也好,办事也好,要不去拜会一下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