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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荷兰吗,我给你买了一块很大的花田,如果你还喜欢郁金香和风车,就到那里去居住吧,因为那真的是个很美丽的地方。还有,我为你订了一款戒指,白色的戒指配上了玫瑰红色的盒子,我还记得,你认为这两种颜色最能够让你觉得暖和,可是,我恐怕再也没有能力为你戴上这枚戒指了。
塞门,我最最亲爱的塞门,忘了我吧,忘了我这个带给你最大伤痛的人吧,这是我最后的希望了。
塞门,秋天到了,没有我的怀抱温暖你,你会觉得冷吗……”
我会,我会觉得冷的,我一定会的,没有你,我会被冻死的,金,我要你,我要你抱着我,我要你温暖我……
塞门抱着头,痛哭失声。
第一百零六篇 拜别
过了好一会儿,塞门才抬起头,打开手中紧握着的盒子。盒子里装着一枚白金指环,十分的朴素,并没有镶嵌任何的珠宝,也没有精雕细琢的花纹,可看上去却很让人感动,仿佛一见之下,便能看透戒指所包含的朴素的爱,便能看到买戒指人的真诚的心意。
塞门把戒指紧紧握到手心里,紧得仿佛要将戒指嵌到肉里。
金,我好糊涂啊,怎么会怀疑你的真心呢,怎么会这么盲目地就认为你不爱我了呢,我真是太傻太傻了,差一点儿就失去了世界上最纯洁、最无私的爱。
塞门的眼光又溜到了身旁的文件上,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能买回来金的生命吗?如果金钱可以让金活下去,那他情愿打一辈子工,要他做什么可以,甚至可以去出卖自己的身体,只要能让金活下去,他什么都肯做。
金,你也好傻啊,你以为这样我就会放弃了吗?你以为这样做我就不会再爱你了吗?不错,刚听到你跟我分手的消息后,我是很气愤,气愤得想杀了你,可是,对你,我却恨不上来,始终也说不出一个“恨”字,我还是那么那么的爱你,那么那么的想念你,不然我现在也不会坐在医院的病床上了。金,你真是个大傻瓜,是个比我还要傻得多的傻瓜。
塞门摊开手掌,那个小小的戒指已经在自己的掌心上印上了一个深深的印记,也在自己心里印上了一个深深的印记,这个印记,是今生今世也无法抹去的了。
塞门把戒指交到左手,用右手解开自己脖子上的皮绳,他很小心,左手正在输液,决不能让血液再次回流到瓶子里去。他现在很爱惜自己的身体,轻易也不愿意伤害这个身体了,因为这是金所爱恋的身体,是金用尽全力想保护、想使之幸福的身体。
塞门费了好大的劲,才用单手解开了绳子,把戒指穿了进去,与笛子拴在一起,然后又费力地系在了脖子上。
戒指,还是等金亲自帮他戴上吧,但在这之前,要把它放在最贴近自己心口的位置上,与自己的心紧紧贴在一起。
塞门又看了一遍信,信是用钢笔写的,金写字的时候一直都是用钢笔的,他讨厌现在的水性笔,觉得那种笔写不出人的个性来。字迹谈不上优美,金毕竟不习惯于写中文,但却写得非常的认真,因为这是写给至爱的信。
信上的字迹已经有多处模糊了,有一些还湿湿的,是塞门刚刚洒上去的眼泪,但还有一些早已经变干了,那应该就是金的了,现在,两个人的眼泪融合到了一起。
塞门抬起头,反复做了几次深呼吸,眼睛变得明亮起来,他打定了主意,微笑了起来。
“苏珊姐,苏珊姐,你还在吗?”塞门冲着房门叫了起来,凭直觉,他知道苏珊并未走远。
果然,苏珊应声而入,双眼红肿,想必在塞门看信的过程当中,她也一直在哭吧。
“什么事?”苏珊迟疑地问道,看到塞门脸上放出的光彩,她一时觉得目炫。
“你说过这种病并不一定致命的吧,苏珊姐?”看到苏珊脸上的疑问,塞门微笑了一下。
“是,是的。”
“那么也许会用到我哦,虽然我的力量不大,但至少能够陪在他的身边,让他不那么绝望,不那么孤单,这样,也许他会鼓起勇气,会战胜病魔也说不定哦。”塞门的脸上闪着自信的光。
“塞门,你……”苏珊又惊又喜地看着他。
“嗯,我决定了,我要到德国去。既然生死尚且没有一个定论,那又怎么能让金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死亡上呢?”
“塞门,你真的是这么想吗?你知不知道,我,我一直都盼着你能说这句话。”苏珊的眼泪又流了出来。
“嗯,我真的是这么想。”塞门向苏珊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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