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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百岁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主儿,见王君临如此诚恳,心里芥蒂早无,急忙上前扶住,大咧咧道:“哎呀,见外啦、见外啦。你既是我老亲家的兄弟,也就是我的兄弟。这叫‘不打不相识’,啊?哈……。”田归农也道:“是啊,一家人咋说两家话?来来来,我给你介绍介绍,以后你们多亲多近。”便从阿克苏起,依次将每个人的姓名、身份说了。王君临一改先前那种傲慢自负的神态,对任何一个人都是恭谨非常,不住地抱拳打躬,嘴上又尽捡人爱听的去说,只把众人哄得心头十分受用舒畅,都觉得此人着实可亲。
田归农叫过曹云奇、田青文以及陶子安等一班后辈,让他们以晚辈之礼拜见王君临。刘玉良恼恨他让自己的师父受了伤,一直难以释怀,心中老大不愿,但又不敢驳了田归农的面子,勉强见过,说了一句客套话,便退在一旁。
曹云奇是个没心没肺的大喇之人,早把先前的事忘了,问王君临道:“小王叔叔……”田归农斥责道:“云奇!‘叔叔’还分‘大’、‘小’吗?不像话!”曹云奇一伸舌头。王君临笑道:“不妨事、不妨事。本来我就大他不了几岁。云奇,你想说什么?”曹云奇道:“你那‘冒火’的是什么暗器?可真厉害。我想瞧瞧。”经他这么一提,众人都来了兴趣,纷纷说道:“是啊,拿出来让我们开开眼。”“啥宝贝?让大伙儿看看。”
王君临哈哈笑道:“好,好。这个不难。”伸手从怀中拿出“暗器”,递给曹云奇。
曹云奇接在手里,觉得甚是冰冷沉重。众人围拢观看,见这“暗器”长约尺许,通身乌黑锃亮,乃是用钢铁打造;一根铁管,径粗满不盈寸,管下后端是个木制手柄,用黑漆漆了,光滑发亮;手柄前是个铁圈儿,一端连在管上,一端固定在柄上,内置一个鸡舌状的铁钩(其实是扳机)。众人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稀奇古怪的“暗器”,都觉得新鲜,但没有一个人识得,都咂舌称奇。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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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云奇握住手柄,来回摆弄,不小心手指碰触到那“鸡舌”,“咔嗒”响了一声,把众人都吓了一跳,四下里纷纷逃开。曹云奇手一哆嗦,那“铁家伙儿”当的一声掉落地上,险险没有砸在自己的脚上。
阿克苏在旁伸手捡起,看了看,说道:“这不是‘火枪’吗?”王君临点头道:“对,对。大人真是见多识广,连这‘玩儿意儿’都认识。”
火枪乃是西洋人发明创造的,也是他们最先用于战争中的。将火药、钢弹置于铁管内,管后柄上有个撞针,由扳机控制,勾动扳机,撞针撞击火药,使其瞬间发热爆炸,将钢弹快速喷出铁管外,钢弹碎裂成块儿,射入人或者动物体内,使其伤亡。在当时来说这火枪已是最先进的杀人武器,其缺点是它射程太近,只能短距离伤人,而且不能连续发射。但比起当时中国使用的大刀、长矛来说,杀伤威力不知要高出多少倍。明、清时国内科学技术十分落后,不能制造,便用重金在西洋国购买一批,用来装备禁宫卫队。明崇祯帝自杀后,内宫老太监王承恩就是用火枪打破自己头颅来殉主的。阿克苏所统领的骁骑营就配有一个火枪队,他识得此物,并不算稀奇。
田归农也来了兴致,问道:“这火枪怎样使用?”王君临道:“很好使用,大家看,”边说边从腰间掏出个铁制小盒,从里面拿出一颗火药钢弹,接过火枪,将弹丸放入枪膛,又递给田归农,叫曹云奇在七、八步外摆上个酒坛,让众人两旁闪开,以免伤着。田归农按他所教之法,右手持枪,胳臂抬起前伸,左眼闭、右眼睁,枪口瞄准了酒坛,食指勾动扳机,只听“砰!”的一声,枪口*,哗啦啦一响,硝烟散处,那酒坛被打成无数碎片。钢弹碎屑射得远的,竟将对面厅墙打出无数小坑。
众人见这火枪威力如此巨大,都惊骇得心惊肉跳,连声叫道:“好厉害!”“好厉害!”
田归农想起先前用刀挡那一枪时,其危险到了极处,心中着实后怕。他抚摸火枪,爱不释手,问道:“兄弟在哪儿得来的这个宝贝?”王君临道:“这是兄弟的一个好友在红毛国给我带回来的。老哥哥若是喜欢,那便拿去。”田归农道:“这怎么可以?君子不夺人之所爱。兄弟,还是你留着用吧。”王君临道:“老哥哥你刚才还教导小弟不要见外,这会儿老哥哥倒见外啦。我们兄弟之间还分什么你我?”田归农哈哈一笑,说道:“那老哥哥就收下啦。”
王君临将那盒火药钢弹也一并送给了田归农,并嘱咐告诫道:“这东西最怕潮湿,平时枪口不要对着自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