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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歌坛里百花齐放,各种类型各种风格的歌手都有,摇滚,民谣,电子……几乎所有类型都能找到立足之地。歌曲的立意也不像是现在一般,总是拘泥于爱情这一种题材。
那个时候卖出10万张的白金唱片层出不穷,甚至也有狂卖千万张的传奇唱片……而今呢?白金唱片这个词几乎就要成为历史名词了。
“你们的专辑最好的一张卖了多少?”我问李哲宁。
李哲宁皱着眉想了想道:“不到十万张吧。”
我一愣,我知道大环境不好,但是没想到连ECHOS这样红得发紫的偶像团体,也卖不到十万张……
“这有什么好惊讶的。”李哲宁无奈地看着我笑了笑道:“现在的歌手早就不靠着唱片吃饭了,出专辑只是为了维持人气,赚钱还是要靠广告。只要人红不需要歌好,人红了就能赚钱了。”
也是,我沉默不语。
现在的人应该都是这么想的吧,只要能赚钱就好了,不需要歌好。
于是在这一刻,我忽然又怀念起沈唐来,不是为了别的什么,而是为了他的坚持。
这唱片业的后十年,也是最艰难的后十年,真的是靠沈唐一个人撑起来的,他赶上了那个最好时代最后的一班车,却也变成了那个时代留下来最后的一个人。
只有他还在好好写歌,只有他的歌里我还能听到灵魂,即便报章杂志上关注得更多的还是他的绯闻,他的造型,他的MV又花了多少钱……
但是还好,他的歌还是那么的打动人心。
收音机里还在放那首《音乐已死》,沈唐的声音迷人得犹如最美的蓝|丝绒,他唱着:演唱会上万人的狂热,让我相信,不是音乐已死,只是繁华往事难忆。
“在想什么呢?”李哲宁的话忽然打断了我的思考。
我下意识地把心里的话脱口而出:“我在可惜,自己没能早出生个十年。”
没能真切的感受那个最好的时代……
“怎么,想早一点认识沈唐吗?”李哲宁笑着问道。
我听出了李哲宁话语里那隐藏得很深的嘲讽,我皱了皱眉,稍微有些生气地说道:“我没那么狭隘,心里都是小情小爱的……”
闻言李哲宁忽然大笑了起来,很愉快地摇摇头道:“差点忘了我的林恩是个dream girl!不过你这样想也好,十年前的沈唐可不是什么值得认识的人。”
李哲宁的话让我心里一沉,我疑惑地问道:“十年前你才十几岁,很小还没进演艺圈吧,怎么知道沈唐的事情?”
“只是知道而已。”李哲宁轻松地说道。
我心里的怀疑更深了,追问道:“李哲宁,你好像特别了解沈唐的事情,为什么啊?”
“这个圈子里没有谁不了解沈唐的,人人都在传他的事情,没什么好奇怪的。”说着李哲宁拍拍我的手道:“别叫我李哲宁了,叫我哲宁吧,我们可是在炒绯闻。”
李哲宁表现得很自然,我也打消了怀疑,点了点头道:“哲宁……”
再次回到我家楼下的时候,不对准确的来说是我家“楼上”的时候,沈唐的车子已经不见了。
我说不出是解脱还是失落,跟李哲宁打了招呼就下车准备回我的地下室了。
“林恩!”李哲宁忽然叫住我,摇下车窗道:“明天记得买报纸。”
我笑了起来点点头道:“知道,看我的大头条!”
虽然我在笑,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等我的电话。”李哲宁一面戴上墨镜一面说道:“有惊喜。”
我疑惑地看着李哲宁,可是他却没有给我发问的机会,摇起车窗就迅速地消失在了我的视野里。
这个男人,真的是个彻头彻尾的神秘人!
作者有话要说:
☆、十一章
一觉睡起来心情就好多了,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大脑是什么构造,几乎没有隔夜的忧伤。
不过想起来也是,就跟隔夜饭一样,忧伤要是隔了夜不是馊掉了就是不美了,总之是没什么意思了,做人嘛,还是要向前看的。
一大早我就蹭了房东太太的报纸看了看。
果不其然,第二天报纸上的头版头条就开始轰炸着我跟李哲宁的恋情,于是我这个三流歌星、乐坛衰人又有了一个新的名字——李哲宁的绯闻女友。
虽然我很不乐意,但是还是不得不承认这个“新名字”真的非常的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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