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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肃不自觉就闭上了眼睛,心跳飞快,郑黎大乐,抓紧机会直接将舌探入郑肃口中,郑肃浑身一震,立刻就推得郑黎倒退三步。
郑肃脸上仿佛火烧云似的,匆匆忙忙的提了水就跑,一口气从水井边飞到家里也不过眨眼的功夫,关上门趴在桌子上想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一个两个的都这样啊!
郑黎在后面叹气,肃肃真是太容易害羞了,刚刚才尝出个味就没戏了。
水潭里荣盈在远处看见这一幕气的头顶冒烟,哪里跑出来的野小子,好不容易遇见一个可心人,他可不会轻易放手!
郑黎看着荣盈,一个能够感知到别人心理并进行精神攻击的异能者,也许在人类的眼里是一个强者,可在他眼里什么都不是。
手指轻点,正在向这边走来的荣盈立刻被定在原地,金光如利剑一般劈开荣盈的识海,将他对郑肃的感情全数抹去。
回到小屋,郑黎一脚踹开门,果然见到郑肃正在做饭。山谷里盛产野菜,郑肃做了野菜汤,拿出空间里外婆擀好的饺子皮,又加了一点碎肉,包在一起下锅。
能够再次尝到美味的食物真是令人满足,郑肃双眼紧盯着锅盖,加了三次凉水之后,香喷喷的饺子出锅了。
郑黎已经在屋子里坐了近半个小时,看见肃肃忙忙碌碌的在厨房里做饭,依稀有了一个家的感觉。
一人舀了一大碗饺子,问到香味的飞飞也不认生,带着一帮小朋友过来一人盛了几个,郑肃给他们加上一些蒜泥,这样更有味道。
孩子们笑嘻嘻的道了声“谢谢叔叔”,像一阵风似的跑了出去。
两人蘸着蒜泥吃完饭,郑肃看郑黎一副万事足的样子也不想泼他冷水,便沉默的收拾碗筷。
“肃肃,你喜欢我吗?”郑黎眨着眼睛问,其实肃肃就是说不喜欢也没关系,时间还那么多,他有的是功夫磨。
郑黎看起来已经是十三四岁的少年郎,飞扬上挑的剑眉,灵气四溢的双眸,眼睛眨的时候像是把小扇子似的扇的人心慌慌。粉色的薄唇,肌肤似雪,精致无比,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座白玉无瑕的雕塑,这么漂亮的一个少年,怎么就喜欢上他了呢?
郑肃脸偷偷地红了,这问题他不知道怎么回答。更何况电视论坛看多了,郑肃总觉得所谓的爱情是很不靠谱的。多少人婚前爱的死去活来,为了爱情抛弃家人朋友,可没过个几年就有了新欢。爱情这个东西的保质期太短,可耗费的心力却是太大,总之它就是个赔钱货。郑肃对所谓的爱情根本不感冒,他相信相依相偎朝夕相处的感情,真正的白头偕老比什么轰轰烈烈的爱情更实在。
就让他们好好地处上个几十年吧,既然不用担心寿命的问题,他有的是时间考察,万一小黎所谓的喜欢只是一时的心血来潮,他将来也好抽身。
“喜欢。”郑肃肯定的回答,大男人也不必要学女人似的欲语还休,直接给了个答案。
郑黎一个熊抱将郑肃紧紧地揽在怀里,肃肃什么时候开窍了,难道是今天的事情?呜呜,苍天有眼啊,铁树终于开花了,不枉他等了那么多年!
正想趁势而上温存一下,郑肃的勺子就敲在了他的脑袋上:
“别想歪,我说的是喜欢孩子一样的喜欢。我们先多处一段时间吧,认清对方的为人再说”
郑黎也不沮丧,“喜欢”已经说了,“爱”还会远吗?
既然说要相处,那他就应该陪在肃肃身边才是,可不能再给有心之人可乘之机了!
说做就做,收拾妥当之后郑黎就告诉了郑肃自己也要以后和他朝夕相处,所以得想个办法以合理的理由把他带进山谷才行。
于是郑肃去找荣盈,说是自己感应到他的弟弟郑黎似乎有了危险,所以要出谷去救人。
对郑肃已经毫无好感的荣盈自然是答应了,拒绝了荣盈说要一起去的好意,郑肃背上自己的大包裹出了谷,向着那个号称是红霸的家伙的地盘而去。既然出来了,总不能空手而回不是?
走了一段距离,郑黎就大大方方的拉着郑肃的手出现了。
时节已经是冬天了,路旁的树叶堆积了很厚,踩下去咯吱咯吱的响。远处的小山若隐若现,天地一片萧索。丧尸没有爆发之前的时候,路两旁栽种的万年青时常有人修剪,而如今再也没有外力迫使它们改变,一个个乱糟糟的散漫着枝叶,在这个寒意袭人的冬天保留了最后的绿色,绿色是希望,想来人类可以熬过这个冬季。
普通的丧尸在冬季活动力和攻击力都大大下降,郑肃决定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