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第2/4 页)
”她浅浅一笑,掩着嘴说“孟旭大人,奴家真的不是穿越者。我啊,是从春秋时一直活过来的。”
孟旭的表情凝固了,“你在逗我吗?凡人掌握了长生之术?活了一千多年?”
“是真的,有人参破了天机,把这个秘密带到了我在的那个时代,并且真的实施了。我和那个拿钥匙的男人就是最早接受这个改造的。你别看我现在这副样子,其实从那以后就没有变过了。”
说着,她娇羞的捂着自己的脸颊,娇滴滴的哼哼了两声。
“不是卖萌的时候啊,大姐,我们倒是该怎么回去?”孟旭已经是在求崔念奴了。不过看上去崔念奴似乎并不是很在意。
“无所谓,大不了再活过去。”
“我等不了啊!”孟旭急的直跳脚“我没有法术,按我这未老先衰的体质,过不了几年就要变成孤魂野鬼了。”
崔念奴耸了耸肩,示意自己帮不到什么。看着孟旭气的通红的脸,崔大妞儿“噗嗤”一声笑了。
“其实每个朝代都有些奇人异士,或者有些奇珍异宝,只要找到这些,我们还是有机会回去的。顺便提一句,这里可能也有一个八奇”
“那个……能最后多问一句吗,你和春秋生究竟什么关系?”孟旭贱贱的挖着鼻孔问“你好像对春秋八奇的事情很了解?”
“你好烦啊。”崔念奴站起身子,生气的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负气的向着那边工地走去。
“喂,你去干嘛。”
“饿了,去讨点饭,一起?
“好的,带上我。”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是假的,掉毛的凤凰不如鸡绝对是真的。没有法力的孟旭老爷彻底沦落成了吃软饭的全废。肩不能抗,手不能提,如果不是崔念奴从搬砖兄弟们手上讨来了一些剩饭,两个人真的只能饿死街头了。
之后的两天,相依为命的二人也逐渐明白了现在的大环境。这个时候是公元前209年的汉末,秦始皇已死,秦二世当政,陈胜、吴广刚刚在大泽乡起义。
赵高掌握着中央实际权力,唯一能够对他构成威胁的李斯也已经被他弄死,秦二世完完全全就是庙里贡的神仙——摆设。
项羽还没有动身,江东子弟兵依旧在养精蓄锐。
至于刘邦?孟旭他们现在在的这块儿地方,正是刘邦发迹的老巢——沛县。
崔念奴能弹会唱,又有一身迎逢男人的手段,这样的女人到哪里都饿不着。不到两天的时间,她就寻到了一处好窑子,混进去重操旧业。
顺便一提,崔念奴能够长袖善舞,左右逢源,高明之处更是在与她从来没让男人碰过。越是引得你想去吃,越让你吃不到,身价自然是水涨船高。到了最后,男人争着抢着挤破头甚至都不敢奢望能真的共赴枕席。
这也是为什么跟十个八个男人好过的大破鞋往往比刚结婚的小媳妇行情更高的原因。
至于“我是全废我骄傲”的孟旭老爷,也终于找到了一份属于他的工作——他有幸成为了卖狗肉的樊哙探子摊前第一个说书的。
第二章 一日唱彻大风歌
“今天讲的是《名侦探柯南》第26集,密室杀人事件。话说这一天,柯南君和他亲爱的女友小兰姐姐来到葫芦岛莲花乡参加一个半死不活的老头子的生日宴会。生日宴会进行到一半,老头子被人发现死在了自己家炕上。小兰就喊“啊,杀人啦,杀人啦,柯南君快来啊”,于是柯南君就爬上炕,把老头子穿的花裤衩一脱,自信的说……”
“真相只有一个!”
围在狗肉摊前的男女老少异口同声的抢答道。
孟旭愣了愣,毫不在意的撇撇嘴,自言自语道:“唔,我讲到哪咯?”
“小兄弟,这个柯南怎么去哪哪死人啊?”卖狗肉的老板,被称作“樊哙”的络腮胡汉子挠着自己咯吱窝,瓮声瓮气的对孟旭说道:“这个故事不好玩,我想再听一遍《葫芦娃大战变形金刚》那个。”
“对,我们也想听《葫芦娃》。”
“换个吧,再换个吧。”
看着眼前兴致勃勃的众人,孟旭无奈的挠了挠乱成一团的头发,回应道:“先说好,换故事可是要加银子的。”说完,孟旭稍微顿了顿,猛吸一口气开始讲道:“葫芦娃,葫芦娃,一棵藤上七朵花,风吹雨打都不怕……”
这就是孟旭引以为豪的新工作,说书人。在过去的一个月里,他先后讲完了20集的《葫芦娃》、100集的《天龙八部》、300集的《还珠格格》和700多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