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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我手里抱着小狼东看看西看看,到处都摆满了小玩意儿看得我惊讶地一个劲张嘴,想是今日有集会否则怎热闹地如此厉害。
我看着黄药师,他没有戴昨日那吓人的面具,清俊的样子已经引得好几个姑娘家连连回头了。我觉得哪里堵得慌好像自己的什么东西被人家抢去了,为这莫名的占有欲我在心里摇头,可惜又止不住。只好安慰自己,现在身边走得是大明星呀,只有我一个人认识他他也认识我,这就顶让人羡慕的了,不要再多想了。
很快,便找到了落脚的客栈。
“客官住店?”
“两间上房。”黄药师淡淡地说然后拿出了一锭银子。这年头有钱能使磨推鬼,店家一看他出手阔绰就知道遇见了肥羊招呼得格外热情。我扯扯他的衣服,“药师……钱够吧?这么用能撑到找到你的蓉儿吗?”然后我见他冷冷地打量我,我只好一摊手,“我可没钱,我是山野里的穷丫头。”
他不再看我自顾自地走上楼,“你可不像是山野里来的穷丫头。”
我听着他的话愣了好半天,才抱着手上的小白狼和行李跟了上去。
呐,其实这么说的话,我还是具备大家闺秀的气质咯?很好,从村花直接晋级到大家闺秀的级别了。
呵呵,这也不错的哈。~。~
到的所谓的上房,我手里就没停着。把小狼崽扔到一边立刻就开始脱鞋子。天呐,果然不出我所料地脚起水泡了。白白嫩嫩的脚上起了好大的泡,有的地方甚至出了血。我叹一口气想要是会武功多好,那么一定就不会走这点路还起泡了。
一边的绣花鞋已经很旧了,是穿来的时候大娘给我做的。宋朝很封建,据说女子给人看了脚相当于给人看了胸。我不满地揉着酸痛的脚把一直放在行李里的衣服和鞋拿出来。还好穿来的时候身上什么都有,所以衣服啊什么的都是现代型号,那时候是初春,短袖我可不敢往外穿,牛仔裤可以考虑,而运动鞋是必要中的必要。
好不容易给自己套上了一直舍不得穿的运动鞋,我也不顾和自己一身古装搭不搭配就往楼下去了。
到点吃饭,不能迟到。
手上抱着狼崽子,长长的衣襟挡出我那极度不伦不类的运动鞋。我在楼上朝下面看了一眼,果然黄药师已经坐定手里端着一杯茶。
总觉得,无论什么时候看到他这样,都分外好看的。
我眨眨眼,傻笑了好一会儿才下楼到桌边坐定。
他并不看我,视线绕到窗外,淡淡地说,“吃饱了,我们便出去探探蓉儿的消息。”
我若有所思地点头,算是同意。
不及多时,菜便上来了。有肉有菜,有酒有汤,红的绿的,虽是些平常的菜色但也让人有了家的味道。说起来,自从我到这里这顿饭算是我吃过最好的,哪怕从前的我对它绝不会多在意一分。
黄药师吃饭的样子极优雅,一切都是淡淡的样子,漫不经心间又透出一股自在。
我含着筷子,看着他,然后觉得没有办法下手了。老天,我的吃相和他这一对比不能见人了呀!
“还看,再看菜就亮了。”他唇角勾起一抹笑,神色里似乎多了一些宠溺。
我吐舌,“太好看,我可不要和你一道吃饭,对比对比,有你这样的对比我会丢脸到太平洋去的。”
许是不再对我稀奇古怪的用词惊讶,他只是笑,“好好吃饭,心里别一个劲胡思乱想。”
我撅嘴然后动筷子,心里道,“就是对着你才比较容易胡思乱想。”
菜很香,我吃一口狼崽子吃一口。才不管周围人投来异样的眼光,我夹起肉吃了瘦的把剩下一半肥的扔进小狼嘴里,狼崽子也乖得很,居然也就吃下去,末了还咂吧咂吧嘴呜呜地叫。
我看着黄药师没有阻止我这浪费粮食的行为,也就和怀里小狼玩得不亦乐乎。
原本我就是个难伺候的主儿,被磨了半年多,现在挑食的本性一下子就被激发出来了。挑肥拣瘦,不吃芹菜不吃萝卜,然后特别讨厌眼前的那一碗油腻腻的清炖不知道是鸭子还是鸡。
好容易吃饱了,我满足地眯起眼。午日里的阳光照进来打在脸上,心里那一点舒适被无限放大,仿佛吃饱了是天下最大的幸事。
突然,我呀地一声叫起来。
“怎么了?”
我懊丧地皱着鼻子,“我居然没给小狼崽起名字,真是罪过罪过。”
他眼里依旧淡淡的,貌似已经习惯我的一惊一诈。“那要起个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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