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部分(第1/4 页)
“赵崇书,大懒鬼还在睡觉吧,哈哈哈,快起来快起来。哦哦哦,大懒鬼大懒鬼,大懒鬼就是赵崇书!哦哦哦!”
熟悉的,微带着些微稚气的男音忽而响起,尔后迅速响彻整个房间。
那个声音就仿若一个魔咒,能让赵崇书清醒的魔咒。
保持同一个姿势一个夜晚的赵崇书终于动了。他踏着先是有些缓慢后迅速的步子走至柜台上按下的闹钟的暂停键。那带着些微稚气的喧闹男音瞬间消失,还屋内一个清净。
闹钟完全与整个房间的高端不搭,外表破旧,材质廉价。
那是朝阳在高三那年与赵崇书一次逛着夜市摊,怀着逗趣心理买下送给赵崇书的。那闹玲更是朝阳带着无比夸张的表情录下。
“赵崇书,以后听着这个玲声,我看你睡不睡的着?不用太感激于我。”
那时朝阳的话语已经过了数年,赵崇书依旧清楚的记得。
约摸是高考结束时,朝阳曾跟赵崇书索回这个闹钟,理由是这闹钟实在是太丢份了。
赵崇书当初用着一种无比理所当然的表情说着被他丢了。那时朝阳似乎还有些生气,生气他怎么可以轻易丢了,好几日之后方才用着大度的表情表示原谅了赵崇书。
但朝阳却不知道,所有朝阳送他的东西,哪怕再是逗趣,再是廉价,赵崇书都一直留着,从不舍得丢弃!
这个闹玲,哪怕再是被别人嘲笑,他一直留着,从高中到大学,直至现在他在外头已经是社会精英,他依旧留着,甚至每每早上听着这个闹玲声起床,已然变成了他心中某中不可言喻的甜蜜。
但。。。
显然是时候该丢了。
赵崇书握着闹钟的手重了重,拎起放下又是拎起,终究却是怎么也做不到无比简单的把闹钟丢至垃圾筒这个动作。
舍不得,怎么也舍不得!
漫天的红霞渐渐退去,灿烂至极的阳光透着窗户照射进来,让屋内一片通明,也宣告着今天依旧是一个无法美好的晴天。
“呵!”
低低的,带着无尽苦涩的笑从赵崇书的嘴间溢出。
赵崇书用着手烦燥的搓了搓头发,又是沉静了数分钟后,终下定了决心。
他这一辈子都中规中矩,患得患失,但都已经为了这事花费了七年的时间,哪怕是某种明知的结局,他也应该为这七年的爱情求个结局。
赵崇书从柜子里为手机换上新的充满的电板,开机,抿了抿嘴,再无任何犹豫站起。
闹钟端端正正的摆好放至柜子上。
刷牙,洗脸,食不知味的强迫自己吃下足以填饱肚子的早餐,换上最能映衬自己模样的衣服,对着镜子确认数次后,赵崇书走出了房间。
今日依旧是上班时间,一大早街道上就人来人往,很是热闹。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
每个人都为自己的生活而忙碌着。
一路行走间,赵崇书只感觉原本有些浮躁的心情渐渐沉淀下来。
朝阳所居住之处,赵崇书哪怕是闭着眼睛也能知晓,甚至基于朝阳的信任,赵崇书还有一把可以开朝阳门的钥匙。
但当赵崇书走至朝阳门前,看着那紧闭的大门,略一犹豫,赵崇书还是把手间的钥匙放了回去。
虽然极其不想承认,但也许此刻的朝阳并不仅仅只是一个人。
虽然极其不想承认,但也许此刻的朝阳此赤果着身体蜷缩在另一人的怀里。
而不管是哪一点,赵崇书都没有理由堂而皇之的进入。
“嘟嘟嘟~”
意料之外又仿若意料之中,来电玲声并没有人接。
赵崇书只感觉心里涩的力害,但既然都到了这步,赵崇书也绝对没有再退缩。
“叩叩,是我,赵崇书。”
清脆而坚持的敲门声中,门终于开了。
赵崇书看着眼前依为鲜明流露欢爱之色的朝阳,内心的涩意开始变成疼痛。
原来,听到跟亲眼看到,依旧是两种完全不同程度的刺激。
原来,那些听到的,脑补的画面真的是无法忽视的事实。
“赵崇书,你。。我。。。昨天。”
结结巴巴朝阳,面色潮红,带着一种欢爱后被死党发现的羞涩。但哪怕是此刻,朝阳的眼中依旧没有赵崇书所想的爱意。
无法忍耐,再也无法忍耐!
路上哪怕想的再好,哪怕一路间,赵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