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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闭上眼睛,享受阳光洒在眼皮上的温暖感觉,这一刻的宁静安详,让她迷恋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感觉。
也许女孩子这样过一生也是不错的选择?
不过……
“哼哼,暂时还不行啊!”
她跃起身,飞身跳上秋千,用力蹬着地面,让自己高高地荡了起来。
“置业之后,果然会倦怠,不过我可不是那么容易就满足的啦!”
“徐子都,明天我们就去找李白,我要把他拽过来当我第一个名人小弟!”
穿越女的骄傲,终于暂时战胜了当米虫的渴望。
第十四章 诗成
李白从土地庙神像背后坐起来,打了个呵欠,日上三竿,这个城郊的破庙里头却还是昏暗阴沉,只有屋顶瓦片的缝隙当中漏出些阳光。
他挤开神坛台阶上睡着的两个乞丐,步履蹒跚地走到正殿中间,晚上这里睡着满城的乞丐,这时候却只剩下几个最懒的,其余地都去努力工作了。
这座土地庙荒废已久,全无一点香火,神像上都结满了蜘蛛网,供桌也早断了一脚,倾倒在地上。李白那天从白石寺出来好不容易找到了这个落脚之处,凭着识文断字的能力还有能打的身手,占据了神案之后最好的睡觉位置。
几天功夫下来,他觉得自己身上透着一股难闻的馊臭味,肚子里头咕噜噜乱叫,提醒他早已经没钱吃饭的窘迫。
虽然抢乞丐头子的床他丝毫不介意,但说要拉下脸去要饭,这种事情他也做不出来。
至于劫富济贫——他素来觉得自己的目的很纯洁,真正是为了别人着想,如果是只是济自己的贫,未免总有些说不过去。
所以他只好饿着肚子,摸着空空如也的钱袋,望着同样愁眉苦脸的土地爷爷发呆。
“李白,你要相信我,日后你写诗一定会大大出名!”
顾小西的话,在他脑中飘了出来。
写诗!他忽然觉得浑身燥热,就好像是喝了一坛好酒,连饥饿和臭味都离自己远去。那个古古怪怪的女子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不知为什么特别的严肃,而且令人信服。
可是……
“凤凰台上凤凰游……”
他慢慢地吟起自己的诗作,这句被人嘲笑奚落,自己却觉得浑然天成的句子。
“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
忽然间福至心灵,阻挠了他许久的心障突然消失,顺理成章的下句油然而生。是的,他爱写诗,也同样是诗的天才,从小他就坚信这一点,直到他第一首诗的第一句被人狠狠打击。
但顾小西的话,就好像闪电,再次点亮了他的心灵。
以下的句子,势如破竹。
“两宫花草埋幽径,六代衣冠成古丘。”(*注)
“三山半落青天外,一水中分白鹭洲。”
“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
他舌绽春雷,一字一句从口中喷薄而出,词藻含香,一时间竟然有天地变色之感,屋面有一排残瓦不知是不是受了风吹,哗啦啦滑下,一缕阳光直射而入,为他全身镀上了一层金色。
“好诗!”
顾小西噼里啪啦拍着手冲了进来,她面颊绯红,额头上一排细密的汗珠,浑身那个激动劲儿让她都没法好好走路,蹦蹦跳跳地就顶到了李白跟前。
“好诗好诗好诗!”
虽然她是个大俗人,但亲耳见证一首流传千古的诗句诞生,这种心情完全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李白依然是衣衫褴褛,甚至比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更臭了些,但在顾小西的眼中他的形象却丰满起来,邋里邋遢的脸上丛生的胡茬和紧锁的眉头,包括骄傲的眼神,也都变成了富有男性魅力的象征。
在华丽的诗句面前,她忽然觉得有一点心跳。
“奇怪!以前上课怎么就从来没有这种感觉呢?”
“三山半落青天外,一水中分白鹭洲”,平平常常的字,平平常常的句,但他吟诵出来的时候,却有这穿越时光打动人心的力量。
徐子都安静地站在顾小西身后,眼中也仿佛折射出不一样的光彩,但表情依然是没有一丝变化,目光也依然只停留在顾小西的鬓上,仿佛世界上除了她,再无别物。
半晌之后,李白才从刚刚仿佛被雷劈到的状态之中醒了过来,他依然倨傲不逊,但这首诗做完,整个人的气质却仿佛脱胎换骨一般起了变化。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