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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从欧洲大陆运到英国的货物,必须由英国船只或原商品生产国的船只运送;在欧洲以外各地生产的商品,必须用英国船只运入;运入英国的鱼类必须为英国渔船所捕,且只有英国船只才能运鱼出口。这样,荷兰就无法从转口贸易中赚取暴利了。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荷兰贸易与金融中心的地位一直维持到18世纪初期。有趣的是,1693~1694年,法国小麦歉收,饥荒在全国蔓延,国家岌岌可危。当时的法国在军事上仍然与荷兰进行着直接的对抗。可荷兰人却仍然使用瑞典和丹麦的船只继续和法国人做生意,荷兰人只为利润而来,从不将对手置于死地。100年后,当法国的军队侵入荷兰后,荷兰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法军的铁蹄彻底结束了阿姆斯特丹的金融强势地位,荷兰才最终蜕变成无足轻重的欧洲小国。
欧洲人的政治思维:均势策略
分裂的欧洲,分裂的政治,欧洲人的政治思维一向讲究均势策略。在欧洲历史上,一旦一个大国的实力远远超出其他国家时,次等的大国就会相互结盟对抗并削弱最强大的国家。这样就可以保持一个均势的欧洲格局,防止某一个超级强大的国家将其他国家吞并。这种与中国人不同的独特思维方式只是为了维持一个分裂的欧洲。17世纪末的欧洲也不例外。
早先的英国是法国的被保护国。英王詹姆斯二世获得法国势力的支持,荷兰总督奥兰治亲王是他的女婿。国与国之间没有永久的友情,只有赤裸裸的利益结合。人与人之间亦然。亲情、爱情与友情一旦与利益有瓜葛,就会被击为齑粉。1688年,詹姆斯二世被英国人废黜,他的女儿玛丽成为英王,并毫不留情地将父亲赶走了。1689年,奥兰治亲王就任英王,成为了日后著名的威廉三世,玛丽则成为女王。1690年,威廉三世打败了得到法国人资助的詹姆斯二世的军队。詹姆斯二世无奈之下只有逃到法国避难。当时的苏格兰在法律上是独立的,到了1707年,威廉三世合并了英格兰和苏格兰,创建了大不列颠联合王国,为未来“日不落”的大英帝国打下了基础。
表面上看,威廉三世与詹姆斯二世的纷争仅仅是为了争夺王位,实质上是英法两国争夺霸权的较量。在《尼姆维根条约》签订之后,法国成为欧洲最为强大的国家,它的人口是英国的4倍多,是西班牙的两倍多,面积是英国的两倍多。相比于其他欧洲国家,法国还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优良的港口和海军基地。最令欧洲邻国感到恐惧的是,路易十四还在持续不断地扩张他的势力范围。四处树敌的法国成为欧洲国家的众矢之的。
1686年7月9日,荷兰总督、奥地利和德意志皇帝、西班牙国王、瑞典国王和勃兰登堡君主、巴伐利亚君主等欧洲大大小小的首脑在德意志的奥格斯堡秘密签订协议,组成了奥格斯堡反法联盟。勃兰登堡、巴伐利亚都属于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1688年,威廉三世的英国也加入进来,英国和荷兰成为奥格斯堡反法联盟的核心力量,威廉三世成为了联盟领袖。
1688年9月24日,路易十四对德意志宣战,奥格斯堡反法联盟战争爆发。同年10月30日,威廉三世的英国远征军从荷兰起航,入侵法国。路易十四立刻对荷兰宣战。当时的法国海军比联合起来的英荷两国的海军还要强大,陆军在欧洲大陆也无人能敌。法国军队在海洋中、在陆地上都节节胜利。1692年,路易十四纠集法国、爱尔兰联军趁胜准备入侵英国本土,结果在拉乌格被英国打败,法国获取全面胜利的希望化为泡影。1697年,路易十四与威廉三世讲和,签订了《里斯维克条约》。该条约让法国遭受重大损失,却对英国、西班牙和荷兰十分有利,尤其有助于英国在不断扩大自己的海上力量的同时,也不断地削弱法国的海上力量。
战争快结束时,法国军队并未被打败,依然是强大无比,获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1697年,当法国求和却被西班牙拒绝时,路易十四迅速攻占了巴塞罗那。同时,法国远征军成功侵占了一块西班牙重要的南美殖民地。遭到两次严重打击之后,西班牙被迫求和。
法国之败,败在金融
法国的实力那么强大,可为什么还是遭受到重大的损失呢?原因在于,英国在1694年建立了英格兰银行并逐渐建立了健全而稳定的货币制度。与英国相比,法国国家信用低很多,借款利率要高很多,因此法国无法得到继续维持战争所需要的金钱。尽管法国的国力与军事实力远强于英荷联盟,但终因财政上的捉襟见肘,只有暂时休战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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