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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家里所有值钱的玩意,用他的话说,这不是偷,是理所应当地拿,他是家里的一份子,对家里的财产有处分权利。然后他彻底遗忘那些人渣的名字,开始了居无定所、四处漂泊的日子。他上学日子不长,常偷偷借邻居的课本自学,流浪时也常钻进图书馆,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上一天,图书馆管理员的姐姐心疼他,经常给他送吃喝的,还给他开小门,让他进来,他至今都记得他吃过最美味的早餐,来自于小姐姐为他煮的皮蛋瘦肉粥。他人生中仅有不多的学识,就是从图书馆里“借”来的。之后图书管理员姐姐调走了,换来一个蛮横的大汉,嫌弃他一身脏污,两指嫌弃地一捏,就把他丢了出去。他反抗过,挣扎过,哀求过,也敌不过大汉的蛮力。这时候,他意识到力量是个可以横行霸道的好东西。他有谋划地进了黑道社会,凭借多年被打出来的钢筋铁骨,练就了一手无人能敌的身手,硬生生闯出了一条血路,以不符合他年龄的成熟与稳重坐上了老大的位置。这时候,他16岁了。他学会了抽烟和喝酒,学会了用暴力手段让不服他的人跪在他脚下磕头,也学会了在黑暗的泥淖里,靠逃避危险的本能和灵敏的身体反应,躲开一次次砍来的刀。他命大,福气也大,往他身上招呼的刀没一次砍中,人家以伤疤多为荣,他以无疤为耀,他洗脑般给手下弟兄灌输一种观念:刀口舔别人的血才是英雄,舔自己的血那他妈是废物。手下弟兄真信了他的话,多学了一项保命技能,在火拼的时候,先保命再砍人,结果这么歪打正着,保留了实力,组织愈发壮大,到他离开的时候,组织达到了巅峰时期。可惜他离开后,就失了主心骨,溃不成军,没多久就散了。当然,那时候,这肮脏混乱的世界已经跟他没有关系了。他被亲人接走了。不是他的混账妈,也不是他的畜生爹,是他人生中的第二缕阳光——他爷爷。第一缕阳光给了图书馆管理员,多亏她,他才能在人生中最绝望的时候,学会了善良,也是在最需要书籍丰富情感时,学到了喜怒哀乐。他爷爷跟他的畜生爹不同,是个和善的老头子,据他爷爷说,他爹是个混球,已经被家族除名,但可怜爷爷上了年纪,患了病,没有继承遗产的子嗣,于是五湖四海地寻找畜生爹留下的私生子,然后就这么着找到了他。他才知道,原来自己还有一窝蜂的兄弟姐妹,可惜那些种发育不良,没长大成人,甚至还没从娘胎里发出一声哭啼,就嗝屁了,最后只剩下他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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