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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不是去送死?”
我故作镇定的说“没事,他们根本不会杀我。”我微微一笑,他们也最多只有把我带回去而已。
“不行,要是长歌知道了,还以为是我逼你走”
“在你的心里,究竟是他重要,还是我重要?”我挑眉。
“自然是——”
“对啊,自然是长歌重要,我并不是你心中的人。你忍心让他跟着我受伤吗?”我知道,这一刻,他动摇了。
“好了,现在赶快。长歌要是回来了,你就没有理由留下他了。”
洛长玥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跟我来”。
从天香楼的后门出来,我大摇大摆的坐在马上。好你个长玥,有好东西只是到最后才拿出来。我摸了摸自己的脸,不错,完全不是原先的样子了。
这是妙手观音去世之前做的最后一张人皮面具,薄如蝉翼,但是带上之后,完全改变了以前的面容。长玥在送我出来的时候,面带不舍的送给我的。只是你要记住,要是沾水,可不行了
我竟然不知,世界上竟然会有这样神奇的东西。这至少可帮我暂时摆脱追查,顶着惜辰的那张脸实在是太过嚣张。
还好洛长玥大方,随之送给我的,还有,最强烈的迷药,以及毒药。
对于一个从来没有行走过江湖的人,这些东西其实的可用率几乎为零,可是,我还是面带的笑意的接受了。我只是不希望走的太过狼狈。
惜辰这辈子没有做过舍己为人的事情,现在我只是不想连累长歌一人,仅此而已。
一个人一生中会遇到一个人,既不是你的恋人,也不是你的亲人,更不涉及爱情,偏偏让人放不下,不想让任何人伤害他。
这样的人,也许,就是朋友
卷一 第三十七节
秋日的和风凉凉的,吹着琉璃城的繁华,竟有了一种别样的凄迷。我坐在马上,仰起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长歌,我知道你一定能明白我的苦衷,我的生活已经千疮百孔,我不能让你的也一样。有人投我以善意,我又如何能抱他以苦难。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确实不够狠毒。
我要去哪里,我是不知道的,天下之大,因为有了牵挂,所以走到哪里都是一场错误的背叛。身与心的分离,就要将人撕裂。我听说,这种感觉叫作思念。
记忆像丝一样拉长,然后软软的织成束缚的茧,思念的人,都是作茧自缚,将自己困在回忆里,不能自拔。
有我想你就好了,有我记得就好了,有些事情,不会因为忘记,就消失。
可是,离开你,真的有点不习惯,只是,有点不习惯而已。
但是以后,我会慢慢的习惯。没有你的陪伴,没有你的夜晚,没有你的日子,这一切都是我选择的,与你无关。
当我终于学会真正的原谅,就是我离开你的时候。这世事有时是何其残忍。
我微微一笑,策马狂奔。一路出了城,哒哒的马蹄在青石板上踏得响亮。
身下是一匹黑色的骏马,额心有一块白色的如同火色的印记。顺长的马毛泛着黝黑的光亮,飞奔起来就如同风一样。我甚少骑马,所以只能保证在马上不掉下来,但是要说驾驭马儿的话,完全是不在行了。我不是个天纵奇才,除了一点传承自皇家的相貌之外,几乎一无所有。现在这唯一一点相貌都被遮住了,现在顶多算清秀而已。
我一手拉着缰绳,一手抚摸这马儿的背。
“马尔啊,马儿,随便跑吧,朝着任何一个方向就行,朝着你想要去的地方,用尽全身力气去跑。”我俯下身子,对着黑骏马说道。不知是那匹马儿太通灵xing了还是什么别的,它像是听懂了我的话,加快速度的奔跑。肆意的,坚定的奔跑。
暮色四合的时候,马儿终于停了下来。我看着这马儿,无奈的摇摇头。这死马,居然为了会情人,错,是情马,又跑回了京都。黑骏马长啸一声,一匹枣红色的母马,从除名楼旁边的小巷中奔跑而出。两畜生亲亲我我的,看着人眼扎。我下了马,任由拿那死马温存。
我和父皇,曾经来过这里。除名楼的对面,是卖混沌的老人家,现在已经要收摊,夕阳之下,老人笑呵呵的收拾起摆开的东西,红光映照,竟然显得格外的温馨。
我一动不动的看着他们,好似看到我和父皇当天在里面吃混沌的情景。
也许,马儿回到京都倒是救了我。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若是谁要抓我,说不定都会追错方向。我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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