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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人适时的转移了话题。
“好哇,谢谢。”
温云美又岂是那种不会看人脸色的主儿,见莫冰不愿多谈心已经凉了半截,便露出招牌微笑伪装起心里的苦涩将盒子接了过来。
那是一条漂亮的施华洛世奇的水晶项链,款式简单,看上去也并不昂贵。她知道莫冰不是那种喜欢花大钱打发女人的男人,这根链子虽然不贵重,但是能看得出来挑选它的人的用心。
她见过太多的客人,带你到奢侈品店随便你选,然後付钱上车。东西揣在手里,价值不菲却冷冰冰的,只是用来买嫖的价钱而已。
所以收到莫冰的这份礼物,她还是开心的。当下就要把脖子上的大串珍珠项链摘下来,想将这根链子戴上。
水晶是水滴状的,浅浅的茶色。陪在彩金的细链子上,很衬她洁白如玉的肤色。
“我觉得这个坠子很像你眼睛的颜色,所以就买了。”
莫冰很绅士的接手了这个任务,大手轻抚过女人天鹅一般修长优美的脖颈帮她的忙。
“你记得我眼睛的颜色?”
听他这麽说,温云美摸著自己的项坠有些惊讶。
“记得,你的眼睛很漂亮,比一般人颜色要淡。有时候我真觉得你是妖精变的,不然的话也不会这麽迷人。”
莫冰一边说一边看著温云美,目光从温柔变得痴迷。
“呵……”
心情一下子变得很好,尽管还保留了一些忧伤。
“吃菜,快吃吧,一会儿都凉了。”
忙拍了男人肩膀一下示意他别傻愣著,两个人又有说有笑的吃了起来。川菜入喉,热辣辣的疼。温云美咀嚼著口中的菜肴,目光之中比方才多了一点新的东西──
那是一种,只有当事人自己才能理解的,寂寥。
(16鲜币)59 贴身情人
他的房子里不知道干些什麽。Lily由苏离陪著回老家了,而苏菲也在男朋友的强制命令下彻底退出了中介行业。莫冰没有给她留钱,这点让她很欣慰。因为这证明男人至少是把自己当女朋友来看的,而不是包养的妓女。
若说雷枭那家夥手眼通天还真不是盖的,仿佛她和与她有关的人的所有行踪都在他的掌控之中。莫冰走後的寂寞还没有来得及多持续一秒锺,雷枭就一个电话打了过来。说话的口气还是那麽的霸道,那麽的不逊。
“温云美,给我快点滚来医院。”
“是。”
没说什麽呛话抗拒,温云美连矫情都没有矫情一下。
这几天她也思考了很多,琢磨著也许就是自己的倔强与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无知才令这位大少爷产生了那麽大的兴趣。
所谓伴君如伴虎,这个道理以前她不懂,现在她懂了。所以这以後的日子,行事就要更加小心。
总的来说,雷枭要她做什麽,她就做什麽。男人嘛,图个新鲜总有玩腻的时候。真要到了那一天,不管莫冰还能不能和自己在一起,至少她身体上是自由了。那麽就算要离开A市,天南海北的世界那麽大她又有点小积蓄,做个生意找份工作,干点什麽不好哇。
不敢做太过分的打扮,也怕自己太清汤挂面了惹那个挑剔的男人生气。她就穿了件长袖衫披上外套出了门。临走前她留恋的看著莫冰的家,而後靠在门边叹气。最终,还是戴上墨镜头也不回的走了。
一样小心翼翼的来到雷枭的病房里,今天男人没看书,而是坐在床上吃东西。看看表也差不多到吃饭的点了,温云美瞄了一眼雷枭的饭菜,眼珠子转眼间就定住了。
哟……他就吃这个啊?
显然不是医院里的夥食,饭盒上还印著快餐店的名字。仔细看一下,什麽炸排骨水抄青菜的配上白米饭,再普通不过的食物。
“饿不饿,要不你也坐下吃点?”
见温云美盯著自己的饭不说话,雷枭喝了口番茄汤,指指自己的旁边。
“不,不用了谢谢。”
当然不可能和他共吃一份饭,而且男人不过就是客气而已,谁当真谁就是傻子。不过看得出来,今天的雷枭倒是比平时温和许多。没有了那种张狂的戾气,他默不作声的咀嚼著那些食物的样子看上去就是个长得挺好看的普通男人。
不知道怎麽了,外面的一点阳光照进来,温云美忽然觉得这种气氛挺温馨的。
“我快出院了。”
端著塑料碗,男人一边小口的咽一边对温云美说。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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