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第4/4 页)
杆草茎的腋下,寻找那种艳红的小浆果,然后将其捏碎,酒红色的汁滴在椭形的指甲上,慢慢染成一圈儿淡淡的蔻丹。那是街道边上的另一景,让我想起自己的少年,也曾经这样染过蔻丹。
这生活,是这样的美,这样的艳,这样的让人喜悦,我慢慢走着,提着红的红绿的绿的菜,唱着戏,黄昏里,一个喜悦如莲的女子,心情散淡,眼角眉梢间,有情,有义,有爱。如果你恰巧路过我身边,我会说:嗨,你也在这里吗?
小众之美
更新时间2009…7…3 14:49:30 字数:1485
林志炫出了新专集《出嫁》,拿回家的时候小弟问,谁是林志炫?对于一个喜欢周杰伦的少年来说,林志炫好象是上个世纪的人,的确,林志炫果真是上个世纪的人。
他出道多年,亦没有多火爆,只在优客李林时代,唱着忧伤的歌有几分薄名。当时也是唱给小众的,如今更是小众,他做这张专辑,是和一个叫的男人,那男人辞去IT业高职,林志炫也一年没接任何演出,专心做一张自己喜欢的专辑,而且扬言,做给小众的。
我便极喜欢。
小众是一种情调,一种哲学。
据说,写一首歌要用六七年,慢工出细活,他说,是写给自己听,不要求大多数人认可。
认识一个画家,叫刘进安,在中国水墨研究所画画,他人不热闹,喜欢画给自己灵魂看,有一种“我为了我”的执著。无疑,他也是小众的。他说,如果我的画被到处展览,或让人索了去得意地贴在墙上,那么,是我的悲哀。
那种孤绝气质,是中药里的药材“独活”,分外的芬芳了。
颜色里,有一种粉蓝,不被大众认可,认为那蓝是贱的,甚至穿在身上有种莫名的孤单。可张爱玲喜欢穿,然后戴黄色玳瑁眼镜,这种粉蓝,所有人认为不适合做衣服,我见过农村里死了人,在棺材上披在材头用的,唤做明镜,是必须闺女买来给老人的,说是在阴间可以穿得好。可是,她穿在了身上,宽大飘逸,让印刷厂的工人都停下来看她,张爱玲曾经是小众的,现在大众了,是她的悲哀。她这个人,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