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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不得其解;似乎是鬼使神差;他就把一个灵长类生物带回家了。
而自己身后这所房子,大概已经有几年没有进过除了自己以外人了。
ill想起心理医生对自己评价——社交障碍;虽然自己认为自己状况接近于阿斯伯格综合症和孤独症,但多人似乎都认为自己是自负和反社会倾向。这真可笑,如果自己真是这样话,就不会fbi学院里担任讲师了。
不过;这似乎也无法解释自己为什么会把人带回来。难道是因为他可能成为自己学生?别开玩笑了,谁都知道illgraha只讲课,不提问;不留作业,不回答学生问题。
手下流浪狗有些不舒服呜咽着,ill关掉水龙头,拿着事先准备好长毛巾擦拭着它身上水迹。被清洗干净狗狗抬头看着他,透过那双乌黑干净没有一丝杂质眼睛,ill忽然明白了。
被自己捡回来那个小子也有这样一双漂亮黑眼睛,只是里面是挣扎,迷茫和恐惧。
ill不确定当年自己是不是也是这个样子,但他现很确定,他后悔带人回来了!
看他和狗狗一起玩乐劲头,和马路上表现完全不同好吗?ill觉得自己被愚弄了。
“看来你现已经想明白了?”ill看了一眼和金毛抱一起issa,然后目视远方,语气有着不耐烦。
“issacsta,我名字。”issa抱着金毛,答非所问。
你叫什么和我有关吗?ill不以为然想着,然后走进屋拿出一袋狗粮,原本围issa身边狗狗们像是得到信号一样都摇着尾巴跑了过去。
issa默默摸了一下自己胃部,他已经超过一天没有吃东西了。
“你住马里兰?”ill忽然开口。
issa有些发愣,这句话对象似乎是自己,可是,他为什么要对着一群狗说?也许就是对着今天刚捡到那只说吧,issa不确定想着,有怪癖人多了,这并不算什么。
“csta?”ill这一次声音里多了不耐烦。
“我住华府。”issa确定了,reid警告是对,illgraha真不是一个让人感到愉男人!
“你车道可不是朝华府去。”ill冷静陈述事实。他不觉得还有人和他一样有着让心灵不断躁动想象力,可世界那么大,也许这样人真存呢。
“不知道,我只是不想家呆着,随便选了一条路开而已。”issa轻描淡写。事实上,他是从车库里选了一辆改装过跑车,把速度飙到了大。这也许不符合交通规则,但是却很痛。唯一意外是,他没有注意油箱里油量,结果路上直接熄火了。当然,这感觉也不坏,空旷马路上,道路两侧都是森林,他一个人孤零零呆车里,繁星满天,适合营造出那种被全世界抛弃感觉……直到ill出现。
“身为一个fbi,我不相信你不知道州际公路上有人专门对抛锚汽车车主下手。”ill嘲笑道。
“只要他敢下手。”issa笑温和无害。然后有些好奇问,“你为什么一直盯着一只狗和我说话?”
“狗可比人可爱多了。”ill刻薄开口,“不过,如果你想好受一点话,我可以告诉你,我有社交障碍。”
“你可以把我当做一颗大白菜。”issa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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