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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后退却没有布莱恩速度快,他握住她的手腕,然后带着她往前走起来。
走了两步他又拉着她走回去,拧开门,走到他的书桌前面,打开抽屉门抓起了一把钥匙。
整个过程中,他都没有放开她的手。她掰他的手指都没有用,踢他踹他拿手肘反抗他也没有用。好像只差用牙齿咬他了,可是动牙齿去“咬”?想想觉得好诡异……还不如语言沟通。
“我发誓我是最后一次来找安森了……我以后真的真的真的不会来打扰你们的,布莱恩,让我自己走好吗……”
貌似不好。
他的脸那么臭,他对她的话视若罔闻,他拉着她不放,就好像她是被抓起来的小偷一样。
楼下她说不出车型但很帅气的白色汽车。她被丢到了副驾驶。
他可算松开她了。想要下车,可是啾啾两声,车门被锁了。
拔门开锁的时间里,布莱恩已经打开车门坐了进来,语气有点暴躁:“带你回去,不闹。”
不闹。
这下果栀真的不折腾了。原来他只是想送她回去吗?不过,她印象里只有安森为他挑的小白自行车,他是什么时候买车的?有驾驶证吗?
为了安全着想,她是不是不要激怒他比较好?
“我以后再也不会来找安森了,我发誓。”
他没有回答。
作者有话要说: 痛了就知道放手。知道别人真的不喜欢她,才是真的痛。
以前还有侥幸心理,觉得安森是因为生气、误会而放弃,这次就是完全结束了。
☆、Thanks to Tolstoy 40
把她送到宿舍大门口,布莱恩连再见也没有说就直接开车回去了。
话说他到底在气些什么啊?果栀有点想不通了,她道歉他也不听……
提前给文学之打了电话,再轻轻去敲文学之宿舍的门,文学之来开门的时候顺手又把身上搭着的外衣脱下来披在了她的身上。
被风吹僵了的果栀瞬间就热泪盈眶,伸长了胳膊去搂文学之的脖子:“之之,原来他对我那么好只是为了多学点儿汉语,他从来就没有喜欢过我。”
文学之打了个哈欠:“我早就看出来了。亏你还以为他是因为生你的气才不理你,真是做梦。估计他早就有了新欢,连你是谁都忘记了。”
两个人走到走廊尽头。
被冷风吹着,果栀已经完全清醒过来,也完全不想安森了。回想起来,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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