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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封闭的小镇子里自然不会卖出去,沈家会有专门的人与外界沟通,合作,买卖。赚来的钱颇丰厚。到了长华手里,生意更是兴旺。
店铺里没事的时候,长华便跟著父亲练习毛笔字。
父亲写了一手好银钩,长华跟著临摹,却怎麽也学不出精髓,到最後只得无奈笑道:“怕是我不适合练字。”
父亲却道:“你心不静,心不静,如何能写出想要的字?”
长华弯起了月牙双眸。
这半年来,他已与父亲非常熟悉,变得亲昵,更像父子,什麽事都与父亲说。他说:“但是我会做饭啊。爸爸。”
他的称呼也从父亲变成了爸爸。
沈世无奈的摇摇头:“堂堂男子汉,总窝在厨房里像什麽样子!你以後别去了,家里有厨子,交给他们不就好?”
长华道:“可是,我做的饭爸你比较喜欢啊。”
这倒是事实。这半年来,饭菜都是由长华做,沈世都被他养胖了一圈,脸色也比从前好了许多。
沈世无话可说,总不能批判儿子的一片孝心。
长华刚要去厨房做晚饭,前门里便跑来一人,是大伯家的孩子沈自明。
沈自明这群年轻人,也早与长华混的烂熟。他跟沈世打了个招呼,便对长华说:“有空麽?”
“没有。怎麽了?”
“你又要给你爸做晚饭啊?”沈自明瞅瞅旁边低头练字的沈世,小声道,“我说你个大男人,天天蹲厨房像什麽样子啊!”
长华笑笑:“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沈自明一脸烂泥扶不上墙的表情:“今晚别做了,跟我们出去玩吧。今儿是鲤鱼节,外头可热闹著呢。你来这里也半年了,可一定得参加一回。”
鲤鱼节,鲤鱼镇上最热闹的节日。小翠前几日就在念叨,说这节日就跟除夕一样重要,节日那天极其热闹,一定得参加。
长华不是不想去看看,可比起看热闹,还是父亲的晚餐比较重要。
可一旁的沈世却突然开口道:“去吧。”
“爸。”
“早点回来就行,别闹太晚。”沈世对侄子道,“自明好好看著他,不要让他乱跑。”
“知道了!大伯!”
两人离去後,沈世又练了会儿字。
夕阳已落山。世界通红一片。
宅子外头越来越热闹,鞭炮声铜锣声戏曲声交杂一片。
沈世慢慢卷起宣纸,揉成一团丢在地上,回到房里。
他坐在床边,静静的,一动不动。
屋子里的檀香静静的燃烧著。
桌边摆了一卷佛经。
他死死盯著那卷佛经,尔後,拿起来,对著蜡烛点著。
梵语经文,很快化为淡蓝火苗。
沈世自嘲的笑了笑,在火光中,抬起手,慢慢解开脖颈处的盘口,开始脱衣。
第六章
第六章:
大约是从半年前开始,沈世开始有了情欲。
第一次情欲来袭,发生在长华病重的那晚。他为了救命,与亲生骨肉骨肤相贴,唇齿纠缠,长华没有异样,他却动了不该有的遐想。半年前为此发过一场火後,他便没有再多想。但过了些时日後,一到夜间他便觉烦躁不堪,身体某处蠢蠢欲动,燥热,空虚,骨子里有一种千虫百蚁啃噬的麻痒。
这种感觉是陌生的。
沈世活了三十七年,一向清心寡欲,诚心礼佛,不曾有过这样凶狠的欲念。
起先,他尚能强忍,情欲来时一遍遍诵经清心,实在熬不住时,便去洗冷水澡。但越往後,就越难熬,诵经冷水澡,没有一个能拯救他。欲火来的那样凶猛,如野狗啃食枯骨,如秃鹫抢食腐肉。迫在眉睫的交欢,令他在数月前,终於解开自己的衣衫,自我爱抚。
那些动作是放浪而不堪入目的,罗帐内夜夜翻滚滔滔红浪,他的呻吟堵在枕头间,泪水汗水混合交融,徘徊在极乐地狱入口。
而今夜,不曾与那些夜晚有何不同。
沈世素白的手指,一件一件解开衣衫,放下罗帐,从床头暗阁里取出一片红布,蒙在自己嘴上,在脑後系紧。而後平躺下,开始了自我献祭。
他的肉体是极漂亮的,雪白,修长,清瘦,像从画中走来的仙人,没有一丝瑕疵。肢体匀称,双腿笔直修长,洁白的裸体在黑暗的罗纱帐中泛著玉石一样温润的光。
数月的自渎,已经让他非常熟悉自己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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