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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俩毫不避讳世俗的眼光,你中我有,我中有你。好吧,我承认,我华丽丽地想歪了。
据我推断,司源和方重衍二人可能爱得天雷勾地火,干柴烈火,一点就着,星星之火,瞬间燎原。忽然某天大概发生了某件大矛盾,我伸出手指掰了掰,一,也许是司源太红,怕承认他与方重衍之间的感情影响他的演艺生涯,方重衍赌气找女孩子,结果被司源识破,便将计就计甩了我,顺水推舟和江沅在一起,继续刺激司源。;二,方重衍或者司源中有一个人不承认自己喜欢男人,方重衍找人试试手,结果试我没感觉,换了江沅;三,被爹妈知道后硬生生将两人分开,方重衍决定堕落,于是先拿我做了炮灰。无论是哪一个原因,都可以看出司源是想要接近我套方重衍。
我伸手一拍脑袋,觉得自己真是个天才!
他们二人这回齐齐地扭过头来看我。这么私密的事他们俩一定不愿让我知道,所以我决定避重就轻:“你们俩认识?”
司源点点头:“我们是隔壁邻居。”
“哦……”我了然地点着头,原来是青梅竹马。
方重衍皱眉看着我:“你在开心什么?”
“开心?我干嘛要开心?”我心虚地回道,我总不能说知道江沅和我一样是炮灰我觉得很得意很开心很平衡吧。
“
你一直在这里唱歌?”他突然跳开话题,不知道在想什么。
“那倒没有,有一次为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被经理开除了。”我挠着头,想起了那个被我救起的浑身污泥的人。
那一日下着瓢泼大雨,酒吧里的人并不多,我从员工厕所里出来,听到酒吧后门似乎有些奇怪的声响,探出脑袋一看,才发现有人被一堆小混混围着狂揍,当场我就热血澎湃,决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幸好我有先见之明,包包里不仅带着防狼喷雾剂,手机里还录了段警笛的声音,我偷偷摸摸的报了警,再叫了辆救护车后,才冲出后门,躲在一辆车子后面放我的警笛铃声。
小混混们大概也不算太聪明,听到警笛后立马撒丫子跑了。
酒吧后门的灯光原本就十分昏暗,碰巧这几天路灯又坏了,加上下雨视线也就更加模糊。我完全是靠着手机微弱的光慢慢摸过去的。那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摸了半天才摸到他的鼻息。
我以为他晕过去了,可是他却突然抬手扯住我的裙角,扯走了好大一块布,妈妈咪呀,吓得我当场坐在了地上,我以为我赶走了小混混又遇上了色狼。
我当时便凶狠地盯着他,放出狠话,要是他恩将仇报我就那块砖把他砸得失忆为止!
不过他很识相的又晕了过去。
“唉,只是可惜了同学借我的那一件黑色蕾丝的旗袍。”
我正兴致勃勃的跟司源描述当时的情景,方重衍就当顺带的。可是我越往后说,就越发现方重衍目光如炬地盯着我,好像是要把我生吞活剥了去。
我这人向来是个胆大的,便瞪大了眼睛看回去:“方重衍,不会是你派人去揍那可怜的泥先生的吧。”要不然干嘛这样一副“坏了我好事”的眼神看着我。
方重衍走近我,神情很奇怪,握着我的手,忽然深情款款地望着我:“你当时是不是说‘你丫的别恩将仇报啊’。”
我愣愣地点点头。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他跟上次一样,紧紧地捏着我的手,捏得我生疼生疼的,可是他这次的情绪却很奇怪。
“我这不是在告诉你吗?”我没好气地甩开他的手。
旁边的司源倒是哈哈大笑起来,一个劲儿地夸我可爱。切,我可爱我自己还不知道么。
“借衣服给你的是不是江沅?”他盯着我的眼睛,目光灼灼,似乎我要是有一句假话,便能立马生吞活剥了我。
“这你都知道。”我朝他哈哈一笑,这人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怀疑方重衍今天吃坏了东西或者脑子进水了,竟一把将我扯进他的怀里,丝毫不顾我是他前女友而他已有现任女友的事实。
他在我耳边低声说:“对不起,我应该相信自己的耳朵,相信自己的眼睛,相信自己的感觉。”
他忽然用了三个很肉麻的排比,吓得我不禁颤了颤,想推却又推不开他,只能气急败坏地叫道:“方重衍,你又发什么神经!”
“是,是我发神经,好端端的去相信别人说的话,去相信一件衣服而不相信自己的心。”他忽然变得很小马哥(马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