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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很清楚,我之所以和群芳交往,仅仅因为她是庄青的堂妹啊!
通过纽扣厂一位好心大姐的介绍,我很快到了一家大头针厂。这家厂包吃住,每个月一百二十元钱。虽然工作时间比原来长,工作性质不好,但我至少不担心我的生活,我已很满足,真的。
我的工作可以用我的诗《最佳位置》来描述。
“这是一间阴冷的地下室
每一个细小的空间都弥漫着一种刺鼻的药水味
-
我的工作是这房间几百个盘子
就着昏暗的灯光
挑选盘上成千上万的珠针
-
我的工作是这狭长的楼梯
进进出出
搬动永无止尽的盘子
-
不能选择
也无法选择
于是,我只好站在楼梯口
这是一个最佳位置
从大门可以看到来往的人群
透过小小的天窗
是一方蔚蓝的天
还有阳台那几株吊兰
我日夜地站着站着
希望有一天
飞天”
老师母就是我们的老板娘,对人说不上苛刻,也谈不上宽宏大量,让人觉得麻烦的是她那张嘴。她让我晚上不要看书,应该多休息。中午我抽空看几页书,她又说怎么还不睡,应该多休息,满脸地不高兴。我真不明白,晚上不让看书,白天也不让看,那我什么时候看呢?难道业余时间也不能够安排吗?休息!休息!别人休息,我自己情愿看点书又有什么关系呢?其实,她就是不喜欢我看书而已,仿佛因此我会对她的工作不认真似的。我最初在平台上练武术,她也是同意了的,后来嫌我“吵”,让到外面去练。外面练,她既不给我钥匙,也不早开门,多半六点多才开门,天光大亮,我还练什么武术?!况且,六点半上班,马上又该进早餐,真是急死人!
老师,也就是老板倒是很支持我。一次开会,老师还当着全厂的员工说:“这个女孩子不简单,爱好写诗,而且有一首小诗已经发表了。”老师鼓励我多看书、多学习,将来一定有出息。只是,老师很少在厂里。所以,很多的时候,我的写作只是写日记,我的武术锻炼只是跑步。
就在这近乎枯燥乏味的日子里,我对老师的侄子庄青,那个十七岁的小男生产生了单相思。
因为我早起锻炼已成习惯,他又是老师的侄子,管着钥匙,所以我每天早晨必须要叫醒他去完成我的任务;因为我是外地人,不懂温州话,而他又是最自由出入厂门的人,所以我免不了请他捎带东西之类。也许是他本身太热情,每天早晨我叫他他总是笑呵呵的应答,从来没有不高兴的时候,我托他办什么事,他总是尽力而为。记得一次我要练棍,让他找一根木棍,他忘了。临睡觉时,他突然笑模笑样地站在楼梯口,双手捧棍:“小姐,请过目。”……
我的日记里写满他的名字,我在梦中不止一次看见他微笑着向我走来,我们并肩走向朝霞,走向夕阳……我开始留心他,我会以大姐姐的身份劝他多休息,不要累坏了身体;当他上夜班,我会悄悄送上几块点心;当我晨跑归来,总忘不了捎上几只热气腾腾地包子或者油条。每次洗衣服,我总是磨蹭到最后,希望与他多说几句,说什么都行……哦,傻傻的我,深深地莫名其妙地爱上了他。
其实,我也明知不行,不仅仅因为我是外地人,我比他年长几岁,我更清楚我们之间明显的差距,诸如文化、理想方面,有时候我会冒出一个古怪的念头,我怕我以后会后悔。可是,感情这东西就是说不清,我也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给他写了一封情书,那是我离开温州到瑞安上班的时候。我在情书中竟然谈到马克思和燕妮的故事!其实,我不是燕妮,他更不是马克思,不是吗?我忐忑不安地等信。信,终于来了,歪歪斜斜的,还有不少错别字:“……真滑机!我不知道你怎么会爱上我,一个没有文化,没有休养的人。你有那么好的才学和口才,又有一身好工夫,为什么不去努力奋斗?非要爱我这样的人?我现在还年轻,我不懂什么是爱,也觉不会接收一个女孩的爱……”
我曾认定这是我的初恋,没想到就这样失败了。失恋,哦,失恋的滋味真的不好受。我把他的信撕成一片一片,伤伤心心地哭了一场。几天后,我寄回他的相片,连同一首摘抄的诗:
“悄悄地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地来
我挥一挥衣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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