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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一样。
他是想过,如果必须结婚,他会选何曼侬,如果没有意外遇见徐微莲的话……
“哇!好多菜哦!当你们公司的员工真幸福。喂!你快过来嘛,不快些的话,当心等一下没得吃哦!我可不管你。”点菜区那头,徐微莲正挥着餐盘叫着他,一如以往,看到有吃的就很开心,让人以为所有能入口的东西都是人间美味。
他笑了笑,眼光扫了下菜色,食欲早已全消,没有伸手拿餐盘,只跟在她身边道:“你吃就好,我方才回来时,已经与客户吃过一餐了,现在不饿。”
“没福气的家伙!那我就多吃一点,也算是替你享用美食啰。有得吃居然还吃不下,真是可怜。”说完徐微莲自己忙着夹菜去了,不理他。
他含笑的看她一如以往的夹了一小山的食物到盘子里,份量多到几乎可以喂饱三个大男人了。他从没看过有哪个女人可以吃这么多的。第一次请她吃饭时,还真是给大大吓了一跳。而她吃饭的速度又很快,常常是他才吃了三口,她就完结掉一大盘了。要是曼侬哪……为了保持身材,她再怎么饿,也肯定不愿意这样开怀大嚼的,一套餐点能吃完一半就很不错了。
所以说,微莲跟所有女人都不同,她是独一无二的。
她纯真无伪、坦率朴实,而且有趣。他喜欢她。
他的选择不会错,微莲将是终结他单身的女人。
至于何曼侬……他皱眉沉吟了下。
她只是适合他,在各方面的条件来说。可是,他并不爱她。
昨日回到两人的公寓找一份文件,却意外看到他所有的衣服用品全被塞在三个大型垃圾袋里,堆在大门入口处。上头还贴着一张给钟点女佣看的纸条,“全丢了”这三个大字还是以红色口红凌乱写上的。
当然钟点女佣是不敢未经他同意就真的拿去丢掉的,不然他今天恐怕得率全公司的人在台北市的垃圾场里找寻那份重要的签约文件。
七夕那夜之后,他不曾回到这里过。从钟点女佣口中探知,她也是。她所有的衣物都叫家里的佣人来搬回去了,她留下的东西有两样:一是银行保险箱的钥匙,他让秘书去银行看过,里头是那间公寓的房地契以及他送过她的所有珠宝首饰,她全部还给了他,一件也没留;另一个,则是一张纸条。纸条上的字当然也是用血红的口红写上的:我但愿从来没遇见过你!
红色的字那样刺目,字迹那样扭曲,可见他离开后,她一定愤怒到很想宰了他。但幸好,没做出什么傻事,她是聪明人,不会这么蛮干的。他想,她并没爱他爱到可以为他寻死觅活,他们会在一起,只不过是因为,适合。
他不爱她;她也不爱他。
昨天忍不住想打电话给她,不能是情人,也许可以当朋友。他们毕竟是同一种人不是吗?何况他们并不相爱,这样的分手,对她来说,顶多难受一阵子,过后,她会想清楚的。如果两人能当朋友,对两家人的交情也有益。
可惜她不肯接电话,还在气头上吧,这个大小姐!不想自讨没趣,只好叫秘书打去问候一声,主要是想亲自确定她没事。
那时他就站在秘书身边,以免持听筒方式通话。听到她小姐尖刻冷嘲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那么的“朝气蓬勃”,他就知道自己真的是白操心了。
她活得很好,这样很好,他无需再对她怀有一丝丝愧疚感了。
“喂!范姜颐!我要去吃第二盘了哦,你真的不吃?”
“不了,你尽量吃。”
他坐在餐桌边,笑着摇头。
“那我继续奋斗去!”她以手背用力抹去嘴边的汤渍,根本没看到范姜颐正为她抽来面纸,就转身跑开了去。
范姜颐的动作一顿,笑了笑,只好将手上的面纸铺在桌面上,掏出烟盒放置,抽根烟吧!
何曼侬活到二十七岁,从超级可爱的小娃娃一路长成超级迷人大美女,生命中大部份都处于被追求的状态,她的情史也是颇为精彩。但就算是她这样一个在情场上总是春风得意的美女,也不是没被伤过心的。
在幼儿园时期就有小男生为她大打出手了,可是她真正情窦初开,却是在上国中之后。
身边围着数不清献殷勤的男人不代表她就会随便动心。她的眼光向来很高,能令她动心的男人,绝对是要很出色的才行。
而汪洋,国中时高她一届的学长,就是这么一个出色的男人。
他斯文俊秀、功课顶尖、为人谦和有礼,简直是从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翩翩白马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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