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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鱼刺被误吞下去梗在心头。
是谁教会她吃鱼的?是钟国。因为钟国特别爱吃鱼,她也随他爱上了吃鱼。多少个盛夏的夜晚,他们像两只猫一样到处找鱼吃,吃遍了南充的大街小巷。那时候她还不太会吃鱼,曾被鱼刺卡到过,是他带着她去医院解决了那根“如鲠在喉”的鱼刺。从那以后,他再带她吃鱼都很小心,总是把鱼肉剔去刺后再给她吃,让她吃在嘴里甜在心里。
苏一放慢了吃鱼的速度,最后那盆鱼甚至没吃完,程实问她要不要打包带回宿舍去吃,她摇摇头:“不用了”
再来这家川菜馆吃饭时,她不再点水煮鱼,改为水煮肉。鱼——曾经是她所欲也,但现在,她决绝地决定从此对它不再问津。
如此决绝的方式,只因为它代表着她最深刻的……
来到加拿大几个月后,新鲜感也过去了,寂寞,就轻而易举地缠上身来。
因为诸事小心谨慎,苏一虽然性格开朗,在学校里交到的新朋友却十分有限。除了和刚到校的那天认识的女生刘畅来往较多外,基本上没有太熟络的朋友。
(9)刘畅是广州人,身材小巧容貌清秀肤色偏黑,来多伦多将近一年后,她准备搬出学生宿舍和男朋友一起合租。她男朋友也是一位来自广东的留学生,苏一见过很多次了,他个子很高,相貌一般,但在刘畅眼中却是“好靓仔”的。和刘畅的频频来往,苏一不知不觉跟着她学会了不少粤语的日常回话,口音十分纯正。有时去唐人街,遇到有小摊小贩操着一口粤语叫卖的,她能用粤语砍价,让对方误以为是自己人,慷慨地算她便宜的,她满口“唔该唔该”地道谢而去。
时间进入5月后,多伦多迎来了一年中最美的季节——夏季。
夏季一到,学校里夏季学期的学生也开始坐不住了,夏日风光无限好,年轻人无论如何做不到无动于衷,上课的人眼看着变少了。
苏一也跟着刘畅他们出去玩过一次,一行七八个年轻人去休伦湖露营。北美五大湖,她最初领略的是安大略湖的风光,已经美得令她沉醉。可休伦湖的风光更加美上几分,湖水是最清澈最干净的碧蓝,蓝的甚至胜过头顶的蓝天。
如斯没劲如斯风光,更吸引苏一的却另有其人。同行年轻人中一个名叫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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