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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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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或捡拾到的,或是朋友与雇主慷慨赠送,还有些是他们自敌人手里收缴的,品种繁杂,但都被仔细地擦拭与保养过,随时可以拿出去使用。

“施法者们一般都会在身边携带匕首,”凯瑞本说:“秘银和精金的匕首是上佳选择,它们和魔法十分亲和,施法者佩戴它们就不必去顾虑普通铁器对魔法造成的不利影响,某些时候,它们还能成为魔法的媒介或是直接附魔,据我所知,一个赫赫有名的刺客就拥有着一把能够吸取他人生命力并且治愈主人的邪恶匕首——当然,施法者们选择秘银比较多些,精金虽然坚硬程度超过秘银,但它实在是太重了。”

他拿起一柄精金匕首,它的手握部分被铸造成纺锤形状,也就是两头细,中间粗,表面的防滑花纹是一圈圈平行的空心圆,被人们称之为肋骨圈的花样;护手被做成一条s型盘曲着的毒蛇,尾尖与垂下的三角形脑袋与身躯都有着一个小小的空隙,这样即便没有鞘套,它也能被直接挂在腰带或胸带的环扣上面;比起其他匕首,它更为狭窄,厚重,像根略带扁平的锥子,开有三条血槽,适合捅刺而不是劈砍。

“一个盗贼的遗物。”凯瑞本说。

克瑞玛尔接过去试了试,发现它的重量更胜于黄金。

“弓弩,”凯瑞本继续说道:“可以藏在袖子的这种。”

克瑞玛尔放下精金匕首,这种秘银为主要配件材料的细小弩弓与其说是袖弩倒不如说是腕弩,它是被装在手腕上的,就像一个大而古怪的装饰品,其长宽不会超过他的手背,凸起的部分也完全可以用宽大的袖子遮盖住,弩箭小的就像是一根发夹,用于发射的机簧被藏在手心里,中指或无名指轻轻一按就能击出弩箭。

他试了试,发现这个玩具一般的小弩所击发的弩箭竟然能够击穿一面覆盖着牛皮的木盾,当然,在常规情况下,它不是凭借着本身的重量与长度杀人的,弩箭是中空的,可以注入致命或不致命的药水。

“这两个都是矮人的作品。”凯瑞本说。

他向克瑞玛尔展示曾被后者当做镜子使用的宽剑,宽度超过一尺或更多的薄刃在阳光中闪耀着夺目的光芒,它的长度几乎可以贯穿整个房间,剑柄约有剑身的三分之一,末端是个又长又锐利,可以刺穿野猪头颅的矛头。

“也是矮人?”克瑞玛尔问。

“不,”凯瑞本说:“是精灵。”

克瑞玛尔看看那柄宽剑,估算了一下精灵的身高,还有树木之间的空隙,不要说使用,就连背着它行走都会是件比较困难的事情。

“不是在这里用的。”凯瑞本说,但他没有继续解释下去,而是将话题转往另一个方向,“你之前为何选择细剑呢?因为它可以藏进手杖里?”

克瑞玛尔点点头。

“那么你有想过别的吗?无需考虑其他,只是你所想要的?”

克瑞玛尔犹豫了一会:“棍子?”

凯瑞本停顿了一下,“这很罕见,”他说,“很少有人使用棍子,除了瑟里斯的武僧们,因为他们的教义就是尽可能的避免杀生见血——虽然他们的棍子并不比斧头或是宽剑来的安全。”

他示意克瑞玛尔看向他所指的地方,那儿架设着长矛和三叉戟,以及两根长棍,棍身黝黑,克瑞玛尔试了试,发现它们要比秘银重,但要比精金轻。

——如果你真敢挑这个,巫妖阴沉沉地说,我就杀了凯瑞本,我保证我会说到做到,哪怕我无法施放法术。

——我们那儿有个很厉害的猴子,异界的灵魂兴致勃勃地说,他用的就是棍子,一根重达一万三千五百磅的棍子。

——我不在乎它有多重,给猴子或是猪用过,巫妖说,你要是敢拿根木棍到处走——就像是个地精奴隶,我就让凯瑞本死,就这样,没得商量。

异界的灵魂耸耸他并不存在的肩膀——那法杖呢?

最后克瑞玛尔只从那个房间里挑走了一柄匕首,就是那柄精金匕首,盗贼的遗物。

“哦,对了,”他问:“亚戴尔他们怎么样了?”

他是为了这个才来找凯瑞本的,却被揍了一顿,差点忘记了来找他的原因。

“已经安定下来了,”凯瑞本说:“我给他们捉了五头羊,三头公的,两只母的,他们很快就有奶和毛可以用了。”

在凯瑞本的记忆中,他有经过一个人迹罕至的荒地,距离灰岭不是很远,山岭下有小片的树林,溪水经过树林,往上是贫瘠的岩石坡,生长着杂草与灌木,一个野羊群靠着这些植物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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