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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群体治疗?”
“没有。”
“音乐治疗?”
比利看着法官,“他们带我们进入一个房间,房间里有一架钢琴,我们被要求坐在那儿,房里没有医师。我们只是坐在那儿好几个小时。”
“你对麦弗德医师有任何信心吗?”戈爱兰问题。
“没有,他开Stelazine给我服用,那种药让我混混沌沌的。”
“你如何描述自己受到的治疗?”
“当我到达那儿时,被送进廿二号病房,一位医师对我非常粗鲁,我就去睡了。”
“比利,你什么时候才知道自己有多重人格的现象?”
“哈丁医院。但是,直到我在雅典心理健康中心看到录影带,我才真正知道。”
“比利,你认为这种现象为什么会发生?”
“因为我继父对我做过的事。我不想当自己,我不想当威廉。密里根。”
“当你转换成了另一种人格时,你可否举个例子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
“有一天,我正站在我房里的镜子前刮胡子。当时我有很多困扰,才刚搬到哥伦布市;而且我并不是在很和谐的气氛下离家的,所以那种滋味不好受。我站在那儿刮胡子,突然就好象灯被关掉一样,四周变得很平静。当我张开眼睛时,发现自己正坐在一架喷射客机上,我真的是吓坏了,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直到飞机降落,我才知道那儿是圣地牙哥。”
法庭上鸦雀无声,法官很专心的在听,负责录音的小姐抬头望着比利,嘴巴大张,两眼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毕大卫站起来进行交叉询问。
“比利,你为何相信郭医师而不相信利玛医院的医师?”
“从我第一天见到郭医师开始,我就对他有一股很奇怪的信任感。一年多前,当警察载我去那儿时,手铐铐得我很紧。”他将手上的手铐举起来给大家看,现在的手铐铐得很松,“郭医师指责他们铐得我太紧了,要他们将手铐打开。我很快就知道他是站在我这边的。”
“在利玛医院里,如果你合作的话,不是会有更好的治疗吗?”毕大卫问。
“我无法自我治疗呀!”比利说:“A病房好象是菜市场──人来人往的。在雅典医院,我也曾有过恶化的经验,但我必须学习如何自我纠正,院方人员也知道如何处理──那不是惩罚,他们重视的是治疗。”
最后,毕大卫说,站在州政府的立场,只需证明当事人是否有精神病、是否必须入院,不需证明诊断过程如何。他还说,目前唯一的最新证词是来自郭医师以及麦弗德医师。郭医师强调比利有精神病;麦弗德医师则说,利玛医院是治疗此患者最少限制的环境。
“我请求庭上,将当事人安置在利玛医院。”毕大卫说。
汤普森律师最后辩论中指出,今天出席法庭作证的证人,全是精神医学界上的权威,他们全都同意当事人是多重人格者。“这件事一旦确定之后,主要的问题在于我们该如何治疗他?”汤普森继续说:“依目前比利的精神状态看来,上述的专家们同意,他应被送往最适合的地方──雅典心理健康中心去接受治疗。他们也全数同意,这必须是长期的治疗。10月4日,比利被转移到利玛医院,负责治疗的医师表示,他不必参考以前的病历,而且该医师做下的结论是,比利对他自己与其他人是一种威胁。请问,他是如何做出这样的结论的?依照以前的判决,法官先生,以及目前在公听会上所提出的可笑证据,麦弗德医师说比利有反社会行为倾向,还说比利并无改善的迹象;明显的,麦医师并非多重人格方面的专家。真正的专家意见,都倾向于支持比利。”
法官宣布,十天之内会做出决定。在此之前,比利仍将留在利玛医院。
1979年12月10日,法院做出以下的判决:
(1)被告的思想、情绪、理解力、适应力、记忆力均处于相当混乱的状态中,导致损害他对现实的判断、行为与辨认,因此诊断被告为精神病患。
(2)被告的精神病属多重人格。
(3)被告为精神病患,本庭令其入院接受治疗。由于被告患有精神疾病,从最近自杀事例看来,他对自己可能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同时,他近来的暴力行为,有可能影响周围其他人员的安全。因此在保护他人与他本身的前题下,入院治疗是刻不容缓之事。
(4)由于被告患有精神病,可能对自己以及别人造成伤害,因此必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