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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信诚,情况就是这样了。今天梅律师的辩护非常成功,也非常客观。既没有肯定优优并未犯罪,也指出公诉方的证据并不足以认定犯罪。按法律规定,证据不足就不能凭分析猜测定人罪名。所以检察院主动建议补充侦查延期审理,无论对死去的孩子还是对活着的优优,这样安排都是好事。为了孩子不致死不瞑目,也为了优优不致蒙受不白之冤,这事由公安机关重新慎重调查一下,是件好事。”
凌信诚低头不语,默默听着。良久他才抬头,目视小梅。他问:“梅律师,你能如实告诉我吗,按你的判断,杀我儿子的,到底是不是优优。”
梅肖英面有难色,犹疑片刻,似是无法确言。她说:“作为她的律师,我希望不是优优。”
凌信诚说:“我想知道的,不光是你的希望……”
梅肖英善解其意地接着说道:“以我主观的感觉,不象是优优。可我不能拿主观感觉当作客观的判断。既然目前的证据不能认定优优,那么按照法律的原则,不能认定的罪名,应以无罪对待。”
我看到了,梅肖英的“无罪”二字,让凌信诚聆听的目光,投射出瞬间的希望。但梅肖英接着说道:“当然,目前的证据也远远不能断定丁优无罪。”这一句客观的分析,又令他的双眼,蒙上一层迷茫。他茫然地听完了梅肖英完整的解释:“我们要求判定丁优无罪,只是要求法庭尊重疑罪从无和无罪推定的法理原则,如此而已。”
凌信诚的表情,似懂未懂,他继续问道:“那,我该怎么办呢?”见我们谁也回答不出,他不由喃喃自语:“如果优优真的杀了我的乖乖,真的和我有灭子之仇,那就是命运在罚我,是上帝不想让我好好活着……”
梅肖英看看坐在身边的周月,又看了看我,目光最后落到凌信诚脸上。她用律师特有的理智,循循善诱地劝道:“如果公诉方找不到确凿的证据,那么法院只能判她无罪。如果法院判她无罪,你就应该相信法律,相信丁优。”
那天晚上的会晤,就在这样的结论中结束。在送走周月和小梅之后,凌信诚向我问道:“这位律师为优优辩护,费用是由谁出的?她和优优是早就认识的吗?”
我做了简单解释:“她是周月帮优优请的。优优以前在医院照顾周月,他们又是仙泉同乡,所以周月自愿帮忙。”
凌信诚疑问:“那就是说,律师费是那个周月出的?他只是一个民警,会有那么多钱吗?”
我摊开两手,表示对这场官司的费用收付,不甚清楚,“也许吧,也许梅肖英是看在周月的面上,免费对优优提供法律援助。钱的事我没问太多。”
凌信诚马上表示:“那你去告诉律师,让她多用点心思,她的辩护费用,全部由我来出。多少都行,由我来出。”
我略想一下,婉言劝道:“我看,既然小梅已经承担了辩护,钱的事索性以后再说。因为这个案子的被害人是你儿子,你是原告,如果为被告出钱,恐怕会遭人议论。不如等优优被判无罪以后,你再给小梅周月一点补偿,这样对外比较好讲。”
凌信试听了,不再坚持出钱。在这最后的话题谈完之后,我们也互相告别分手。也许正是因为有了这次会晤,有了梅肖英的那些话语,才使得后面事态的进程,有了不同的走向。在我和凌信诚于长城饭店门口各奔东西的时候,凌信诚并不知道他家客厅的灯下,有人正在等他。
凌信诚那天回到家已近晚上十点,保姆帮他开门时他就看到客厅里的灯全都开着。还没容保姆轻声禀报他已经看到依然是一身丧服的仇慧敏,从正对大门的一只沙发上站起来。
仇慧敏的来意他早就料到,上次她已经流露出明显意向,要与信诚重修旧好。因为在仇慧敏看来,她和凌信诚拥有共同的悲伤,共同的仇人,这使两人的感情,有可能重新找到支点和共鸣。
所以,凌信诚刚一走进客厅仇慧敏就主动上前将他抱住。她在他怀里悲拗失声。她哭着说孩子死得这样悲惨,而凶手却未遭报应,我们是孩子的父母,应当让孩子死得瞑目!
凌信诚那一刻想到了孩子,想到孩子在这屋里的哭声笑声,他的双目也和孩子的母亲一样,泪如泉涌。但他很快擦掉脸上的眼泪,很快推开怀中的女人。他让她别哭,他让她坐下,然后,他也坐下。他没再谈论孩子的事情。
他说:“你最近还好吗,还在你舅舅那里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