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部分(第2/4 页)
,端端嚷嚷个不停:“我要吃,我要吃!”元佶笑道:“端端过来,姑姑给你喂饭。”伸手把他抱过来,元襄连忙把端端给她,捧了碗喝汤。汤很鲜,的确是不甜,梨块软滑,吃起来又有脆感。洛阳的乞纥贵族还带着游牧民族的遗习,习惯吃烤熟的肉食,不过元佶喜欢喝煲的汤,经常下厨房自己煮。
他碗挡着脸,眼睛却悄悄的打量元佶。
元佶给端端喂面片,端端吃了两口摇头,指着桌上:“我要那个,那个。”
元佶看他要的是自己的米饭,问道:“你要这个?”端端道:“我要吃米。”元襄忙道:“他喜欢吃米,不爱面食。”
时人以肉食或者面食为主食,元襄是实实在在的土着,喜欢吃面食。不过元佶骨子里地道的南方人,喜欢吃米。
端端也爱吃米。
还有一道枇杷银耳羹,元襄喝了两小碗,饱了,元佶喂了端端吃完饭,自己反而没什么胃口,也喝了点汤便罢。
晚饭撤了下去,元佶抱着端端坐在案前,桌上摆了笔墨,教他认字。
元襄在一边看着,插不进去,样子有些呆,凉风透过窗子进来,他嗓子有点痒。
元佶吩咐婢女:“去把我那件狐狸毛大红里子的披风拿出来。”
婢女去了,半晌取了过来,元佶示意旁边:“给他。”
婢女前去,元襄愣了两下,接过了。衣服是女人的衣服,虽然披风也不分男女,但那白白的狐狸毛,鲜红的内衬,系颈处的带子还缀着两个红果果小毛球,一个大男人穿着,着实不像话。然而他看了几眼,还是不能拒绝。
元襄把那披风披上了,很暖和,还有淡淡的熏香。元佶继续教端端认字,元襄在旁边坐了一会,挪到她身边去了,探头看她写字,元佶的字很漂亮,一手端正的小楷,元襄目光从纸张上渐渐移到她手上。
手是白皙而柔软的,手指纤细修长,指甲呈粉红,因为过分的白,手背上能看到静脉,细细的蓝色。
元佶道:“我这有个厨娘,挺会煲汤的,你把她带回去使吧。”
元襄道:“过两天你送到我府上吧。”
元佶点了点头,又是各自沉默。
过了一会,元佶道:“你不打算回长安去吗?”
元襄道:“不回了。”
元佶忧道:“这可有点麻烦,你要留在洛阳,贺兰钧得给你安排个什么位置好,恐怕都不合适,还得遭他疑心。”
元襄道:“我就养病,不跟他要什么位置,怕什么。”
元佶道:“不是这个说法,你人在这里,他凡事就必须要顾忌你还得顾忌我,日子久了得出事。你说在这里你只养病,别人可不这么想。他还觉着你是在仗着手上有兵给他示威,跟他坐地起价呢。”
元襄道:“随他怎么办,反正我不走了,我还得把我的人招来,让他看着办。”
元佶道:“你先别轻举妄动,我去试探一下皇上的意思。”
元襄点头:“嗯。”
端端开始打瞌睡,时候不早,元襄准备带他回家,刚走到门口他又醒了,懵懵懂懂的伸着小手:“我要跟姑姑睡……”
元襄哄道:“明天再来吧,先跟爹爹回家。”
端端不依:“我要跟姑姑睡。”
元襄只得把他留下,自己回去了,元佶抱着端端目送他离开,回到房中。
她第一次跟端端睡觉,刚生下来的时候只是个肉疙瘩,都算不得人,现在他是个小小的人了,搂在怀里的时候,真让人心动。端端将小手伸进她胸口里摸着,元佶也觉得欢喜,又欢喜又感动。
她一夜没睡着,元襄也一夜没睡着。
第二日他早早又过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去准备考试去了,这次真去了,不撒谎→_→
☆、第70章 升官
元佶一直尽量避免去干预朝廷的事;那并不是好事。当初贾后就是因为过分的揽权;党同伐异,声势太盛;招致贺兰家诸王的反感才被杀。贾后那还是名正言顺的皇后;而她不但姓元,而且跟贺兰瑾并无血缘。
贺兰瑾差不多大,她便主动搬出宫。为的是让贺兰家的人放心。她只要不触碰权力这个禁区,一定限度内的自由;贺兰氏睁只眼闭只眼;不会干涉她。
但是元襄如果要来洛阳任职;事情就不是那么简单了。他要把自己的势力带来洛阳;贺兰钧就得给他让空间挪位置。
贺兰钧哪里是会让的人。
她凝目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