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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两类。中央主要是国子监,地方有府学、州学、县学、书院。《清史稿…选举志一…学校条一》载:“有清学校,向沿明制。京师曰国学,并设八旗、宗室等官学。直省曰府、州、县学。”“府、州、县、卫儒学,明制具备,清因之。”包括《诗经》的“四书五经”是官学的基本教材。此外,义学、社学、私塾等伴随着民间藏书和编书的风行也愈来愈昌盛。受明代风气的影响,一些书香门第对女子教育日益重视,一些家庭里还出现了女塾。一些诗人还收传了女弟子。如女诗人骆绮兰就是著名诗人袁枚、王文治的弟子。
清朝蒙学大体沿用宋、元、明的教育体制,以识字为主,多以《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蒙求》、《神童诗》、《小儿语》、《续小儿语》、《弟子规》、《龙文鞭影》、《笠翁对韵》、《声律启蒙》、《增广贤文》、《千家诗》、《唐诗三百首》等为教材,还有康熙帝亲自审定的《御制百家姓》。由于程朱理学的影响,这些蒙学教材多以强调儿童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的培养为中心内容。蒙学阶段对诗歌教育还是比较重视的,但更注重通过诗歌进行伦理道德教育。沈龙江义学有更明确的规定:“放晚学讲贤孝勤学故事一条,吟诗一首。诗要有关系的,如‘二月卖新丝‘、‘锄禾日当午‘、‘青青园中葵‘、‘木之就规矩‘等。……次日放晚学时背讲。”(《沈龙江义学约》,见张伯行辑《养正类编》)。当时主要的诗歌教材有《神童诗》、《千家诗》、《唐诗三百首》等。
清代蒙学的写作训练较以前又有新的发展,形成了一套完整而有效的训练程序和方法,一般程序是:属对——作诗——作文。教蒙童属对是作诗、作文的基础,属对要求平仄相对、词性一致、结构相同、字数相等、修辞手法相同、逻辑关系相同,是一种集语音、词汇、语法、修辞、逻辑于一体的综合性基础训练;采用的教材有《对类》、《诗月夜》、《词林典腋》、《时古对类》、《千金裘》、《声律启蒙》、《笠翁对韵》等。
道光年间的学者王筠(1784—1854)特别重视儿童教育,著有《文字蒙求》、《教童子法》等。《教童子法》是一篇专门阐述蒙童教育方法的著作,对蒙学识字、写字、读书、属对、作诗、作文等方面作了较系统的论述,对蒙学教育提出了一些独到见解。他疾呼“学生是人,不是猪狗。读书而不讲,是念藏经也,嚼木札也,钝者或俯首受驱使,敏者必不甘心。人皆寻乐,谁肯寻苦?读书虽不如嬉戏乐,然书中得有乐趣,亦相从矣。”为了充分发挥学生在作诗作文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涵养学生的作诗作文兴趣,他提出了“以放为主”的原则,要求学生多写多练,即初学做诗,先要放手,不要拘于四声,为双声叠韵的规矩所束缚,此后再从放到收。“作诗文必须放,放之如野马,踶跳咆嗥,不受羁绊。”“久之必自厌而收束矣。此时加以衔辔,必俯首乐从,……但涵养诱掖,待其自化,则文境必大进。”“以圈为主,等他知道文法”,把诗文写精练。王筠还主张蒙童教育应循序渐进,即学生识二千字后,才可读书,待其“神智渐开”,再教以四声、虚实、韵部、双声、迭韵等文字知识,然后在识字、阅读、属对的基础后,才开始学习诗文写作。
传统蒙学教育形式一直持续到清末兴办新学之前。同治九年(1870年)的《小学义塾规条》仍有这样的规定:“塾中功课,未识字者先识方字一二百,即授小学诗(新刻《续神童诗》),为人道理都说到,尤妙在句句明白;如《续千家诗》及《孝经》、《弟子职》、《小儿语》各种,如有余力,皆可接读。”(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90页引)十九世纪末,在变法维新的浪潮中,传统蒙学教育也发生了变化。1905年,科举制度被废除,新学堂兴起,传统蒙学教育寿终正寝,从内容到形式被完全废弃了。
在谢枋得的七言《千家诗》流行的基础上,王相又选注了《新镌五言千家诗》,选录五绝39首、五律40余首。后来有人将五言和七言这两种《千家诗》编成合刊本,成为流传最广的诗歌教材,也对我国的语文教育、特别是诗歌教学发挥了巨大的影响作用。这部诗歌教材共录有220多首诗歌,虽号称“千家”,实际上共录诗人一百二十八家。所选诗歌大多是唐宋时期的名家作品,其中有很多脍炙人口的名篇佳句,易学好懂,题材多样,适合学生诵读。如孟浩然《春晓》、王之涣《登鹳鹊楼》、李白《静夜思》、杜甫《登岳阳楼》、刘禹锡《乌衣巷》、程颢《偶成》、朱熹《春日》等。《千家诗》在编选时充分照顾到了儿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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