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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个好歹,迟早能找回来。唉,姑娘,歇吧!从这条胡同拐出去,沿着广福街走,就是庆安胡同了!”
马车拐了一个弯,迎面正遇上一个骑着马的人。那人相貌颇年轻,二十岁上下的年纪,穿着笔挺的深青色戎装,右手稳稳拉住了缰绳,左手提着马灯,一点光亮照着被军帽遮去的半边脸。
他的身后跟着一小队卫兵,他引缰勒马停下来,立即从那些人里走出一个,朝着沈黛的马车走过去。
那个兵大约看出来她才是个主子,老头子不过一个车夫,便站定了,拿枪远远地指住她:“到哪里去?”他的手扣在扳机上,手臂线条紧紧地绷着不动。
沈黛摸不清他的意思,便按实道:“正日里搬家呢,去庆安胡同。”
扣枪的立即仰着头向人报告,像是别人听不懂话似的,依旧重复一遍:“陆少,他们去庆安胡同。”骑在马上的人一声不响地听着,不置可否。
“打哪里来?”
“东六胡同。”
马背上的人忽然有了反应,伸手抬起一点帽檐,那是一张年轻、清俊的脸,却有着毫无暖意的眼睛,正在很淡漠地审视她。沈黛穿了一件家常的烟紫色缠枝桃花纹兰香锦长裳,梳着双髻,用金托海棠形珍珠钗绾起,不过寻常女儿打扮,丝毫没有纰漏可寻。
她也抬起头,镇定对视他的眼睛,心里没有作鬼的才敢这样做。
“东六胡同?”他轻声念了一句,抬眼询问似地看着她。
沈黛看着那双好看的眸子,墨一样的黑,像无底而冰冷的深海,照不见其他人的影子,那是会杀人的眼睛。然而她只点点头,望着那双眼睛坦然道:“东六胡同五号。”
果然,他看了片刻移开眼光,拉起马缰让出一条路,微微向她抱歉似地一点头:“我们在寻一个人。受怕了。”
那匹马撂了一下蹶子,然而他只是拉紧了缰绳一声低叱,它当即顺伏下来。那队人在他身后跟着去了。
沈黛一直在人前保持着超年龄的镇定,仿佛山崩也不惊似的,只有在此刻才心里一阵疾跳,发了一身薄汗。她的手搭在包袱上,感觉到里面的细软物事真真实实地还在,这才泛起细小的满足,然而想起碧辉的失踪,她的心又沉了下去,闷闷地总不见笑。
枪声渐渐地远了,一切又静下去,人们逃奔着回到各自的家,在各自的街坊添油加醋散播着讯息,半是得意的,他们也算大难中捱过来的人了,准是有后福,准是!人人都在担惊受怕,人人都有各自的打算,谁也不敢多说一句了。傍晚的时候照例关了城门,于是北平又成为一座多灾多难的,寂静的老城。
李四老头也不催她,他靠着马车兀自点了一管旱烟,吐出几个并不很优雅的烟圈,把长杆烟袋轻轻一磕:“姑娘?”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本长篇小说,在半年前已经完稿了。技术废最近才研究粗来怎么在晋江发文,现在才发上来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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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在北平城古老的地图上,庆安胡同是一条小胡同,四个楷字歪歪斜斜地标注在纸上。但你走进它,会发现它比地图上来得体面许多,宽敞而精致,没有一些家底的人家是住不进来的,因为这里每户都有自个儿的院子,兴许里头搭着天棚、架着园子,关上门就是一个小世界。
它建在正阳楼与小盛开之间,这两家都是北平有名的吃食店,每日攒聚着众多食客。朝代改易,可北平人的胃口改不了,有谁跟吃的过不去?犯不着!于是正阳楼的兴盛成全了庆安胡同的平安。
崔长顺整了整身上的灰色短褂,一闪身进了胡同里一号人家。
白家在庆安胡同住了不过两载,却拥有绝对的名誉和声望,但凡哪家有个婚丧嫁娶、祭祖拜神的大事,无不登门请白先生出出主意,或写一幅对联、书信。并不是别家的全不识字、全不会写,而是没人像他能写一手狂放恣肆的好字,也没人像他,信口说得出“求圣君哲人,以裨辅而身”的文章。
白先生是历经了大清朝的旧人,却有新式的思想与睿智,他能够放弃东六胡同的气派,举家搬来此地安稳地过日子;他也能放下过去的身份地位,和蔼地和邻里相处度日,“哎,杨大爷,去北海呀?”“方四奶奶,您请早!” 他并不多话,可是平日温文尔雅的几句斯文话,也能深得胡同里大众的心了。
自打白家的先生和太太去了天津卫,平日写书信、求主意的活计就落到他们女儿身上。白芙侬生就一副好相貌,轻声慢语像极了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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