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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出一些“离太阳比较近”的关系,争取能够多取得几条自上而下的route。但这个事情其实完成的并不好,因为她的背景始终都还是“外面”的。可能是觉得在北京已经再难有什么突破,于是当Edwin找到她商量一起出去开公司时,她立即就答应了。
当时Tom是Edwin的小弟,所以Tom肯定也会加入这个公司。关键的问题就是我,在这之前我并不认识Edwin,和Tom也只是一般熟而已,所以他们决定拉我加入的唯一理由——我后来回想——只可能是Christy!所以她才会单独带着我去广州,所以她才会在广州对我特别照顾……如果没有猜错的话,Christy在2002年我们决定离开普华的时候就已经看上我了!
任何做大事的人,挑选帮手和培养臂膀从来都是提前动手的。
2003年我们的骗钱公司出事,我和Christy被Edwin算计了。这个事情在我来说的话很正常,因为当时的我还不能算“经验丰富”,疏忽大意是不可避免的;但在Christy来说,只能算阴沟里翻船。当时老丁已经在为她工作了,但是搞得并不好,整到后来局面几乎失控,Christy正被老丁搞出的麻烦事所累,根本就没工夫照顾到我们的骗钱公司这边,所以一不小心就被Edwin钻了空子。
当初Christy决定和Edwin整这个博盛公司,其实是采取的一种“体验”办法。体验什么?她需要知道一些华尔街对手在中国的具体玩法,最好也是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扮演他们的客户角色。其实除了她直接参与的我们这个公司外,她还入股了很多小型的创业公司(包括最早老丁的网站)。不为别的,就为了取得第一手资料。
在广州呆的那一年,其实是对我改变非常大的一年。这一年里几乎都和Christy住在一起,耳濡目染,再加上很多时候她有意识的“影响”,慢慢的我自己也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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