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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办法是让两家公司事先投入一笔合适数目的款项,用于弥补不足的部分。假如两家公司事先投入相当于预计不足部分的统计平均值的款项,那么,它们将在某些情况下有盈余,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出现亏损。在我们提出的例子中,事先投入的数目应为400万美元。
不过,我们还有可能做得更好。我们可以设计一份合同,使得(1)两家公司都有报告真实成本的激励,(2)这份合同总能确保有效的继续下去或取消的决策,(3)合同能在个案分析基础上做到不盈不亏,而不仅仅是做到平均值不盈不亏。
有效合同背后的原理,是使公司将它们通过自身行动加在对方身上的成本考虑在内。我们刚才已经看到,假如每家公司都要支付对方的成本,它们就有一种激励,要宣布真实成本数字以及作出有效的继续下去的决策。不过,这又引出预算平衡的一个问题。因此,各方与其向对方支付实际成本,倒不如支付通过自身行动加在对方身上的成本的预计值或统计平均值。假如一方宣布了一个低水平的成本,这就增加了项目继续下去的机会,相应地也增加了对方公司不得不承担某些生产成本的可能性。为了促使各方将自己加到对方身上的成本考虑在内,各方的收入应为这个项目经营利润的统计平均值减去如果项目继续下去对方公司不得不承担的成本的平均值而得到的数目。假如一家公司夸大自己的成本,它将不得不经常冒项目取消而使自己得到较少收入的风险,假如它瞒报自己的成本,则会产生一个更高的“界外效益”支出,用于补偿预计可能加在对方身上的成本。
两个例子可以说明这一点。假如硬件公司宣布它的成本为低水平(1800万美元),那么,无论软件公司的成本如何,是900万美元、1200万美元还是1500万美元(三个数字出现的概率都是1/3),这个项目都会继续下去。这时,软件公司的成本的统计平均值为1200万美元。这是在计算硬件公司所得的时候,从3900万美元经营利润当中抽取的那一部分。假如硬件公司宣布它的成本为高水平(3000万美元),
那么,这个项目只会在软件公司公布低水平成本(900万美元)的时候继续下去,而这一条件出现的概率为1/3。因此,硬件公司将得到3900万美元减900万美元之后的1/3
,即1000 美元。图12…3 显示了计算得出的收入。在每一个格子里,硬件公司的收入位于左下方,而软件公司的收人位于右上方。
软件公司低(9) 中(12) 高(15)
低(18) 15 12 12硬 27 27 27件 中(24) 15 12 12公 27 27 27司 高(30) 15 12 125
10 10 10
图12…3 收入计算——第一阶段(单位:百万美元)
不过,这样计算得出的收入不能在个案分析的基础上做到平衡预算,不盈不亏。比如,若是遇到左下方的情况,项目收人为3900万美元,支出只有2500万美元;若是遇到同一行右边的另外两种情况,根本没有收入(因为这个项目没有继续下去),支出却达到2200万美元。因此,在计算过程的第二阶段必须调整支出,达到平衡。这一定要在不影响各方真实报告成本的激励的前提下进行。我们可以就对方报告的数目改变各方的收人;比如,我们可以在第一列的硬件公司收入的数字基础上加减一个任意数目,却不会改变它真实报告成本的激励。每一列的硬件公司收人以及每一行的软件公司收人都可以用这种方式进行调整,我们还可以重新安排硬件公司的支出,前提是其统计平均值保持不变,这个做法同样适用于软件公司的支出。所有这些调整使我们得到足够的自由度,可以确保在个案分析的基础上做到平衡预算。我们在图12…4的机制一中提出了一个可能的答案。
软件公司低(9) 中(12) 高(15)
低(18) 15 12 12硬 24 27 27件 中(24) 15 12 12公 24 27 27司 高(30) 6 3 3 33
…3 …3
图12…4 正确激励与平衡预算机制一(单位:百万美元)
这一做法具备一个不错的特征,即在考虑到上述全部9种可能性的情况下,硬件公司的收入平均值为2033万美元,而软件公司则为1000
万美元;这个2:1
的收入比率几乎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