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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问题,理清思路。可她的头脑『乱』成一团麻,好像成千上万的想法同时从不同之处奔出。最后,她站起来,朝浴室走会。心想,冲个澡也许会好些的。正当她把床单铺到床上时,她看到床褥下『露』出了点东西。她弯下腰,把它拽出来,一看,是个背包。她模糊地想起,昨天晚上,乔希就是背着它进来的。她正想把它拽回原处,突然,她改变了主意。她把背包拽在床边,开始翻里面的东西。里面只有三本书,一些笔记纸,几支钢笔。她把这些东西全部取出,放在床上。就在这时,她看到了它。
她手中拿着一件卷成一团的 t 恤,被塞在背包的最下面,上面染有血迹。
拉萝拿着 t 恤,冲到门前把门打开。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接着,她又用力关上门,走进浴室,坐在抽水马桶上,盯着 t 恤出神。她情不自禁地喊出声:“不,天啊!不可能,这是不可能的!”她浑身颤抖,心在狂跳着。她感到手心在出汗,感到很冷,真的很冷。她把 t 恤摊平,想看看上面有多少血迹。血迹不多,只有一长条。有一会儿,她想会不会是油漆,就把血迹放在鼻下用力嗅嗅。她又用手指甲轻轻刮。这不是油漆,是血迹。
她走出浴室,开始在卧室来回踱步。她觉得天旋地转,脑子里不断出现乔希把哑铃砸向萨姆的幻觉。她该怎么办?她不能把亲外甥送到警察那儿,可也不能让他轻易过关。不管萨姆人品如何,做了什么恶,他毕竟是人。她不可能说服自己向谋杀犯妥协。
拉萝为 t 恤上的血迹想出了种种理由。他可能从自行车摔下来了,也有可能是动物的血,比如说狗或猫的血。许多十来岁的孩子都有那种恶魔般的行为,喜欢宰杀小猫。突然,一个念头一闪,她抓起课本,扫了一眼书背上的书名,接着,又把它们扔进背包。也许他正在上生物课,解剖一只青蛙。可是,背包里并没有生物课本。
拉萝惊恐万状。
她意识到他随时都会回来,不禁看了一眼门口。如果他看到拉萝拿着 t恤,可能会把她也杀了。他长得那么高大,足以对付她。他可以打死她,扼死她,让她像尤丽那样,窒息而死。太可怕了!她按原样把 t 恤衫卷起,把所有的东西又放回背包里。
大哥大响起,是里克森的电话。她已经把新电话号码告诉了警察局的总机。
“我的同事刚才打来电话,他们在你家采取了几枚指纹。有一枚没对上,可能是你朋友的指纹,另一些指纹正好和一个名叫帕克…卡明斯的人对上,他是个下流社会的无赖。他的犯罪记录有一里长,他甚至在圣昆丁(监狱名称)被短暂地拘留。过去,他数次被列入几桩谋杀案的嫌疑犯名单。拉萝,他是个瘪脚的演员。我们正准备逮捕他。可是,在凶杀案现场,我们没有发现指纹,凶手一定是戴着手套。”
拉萝一口气憋在喉咙里,说不出话来。里克森说了些什么,她有多半没听清。她不能把她刚发现的事告诉里克森。虽然她很想说出,但是,她不能说。她要先把事情弄清楚。至少,她还欠妹妹这点情。否则,警察就会把可怜的乔希拽到警察局,穷追不舍地审问他。新闻界也会大作文章:即使乔希是清白无辜的,他也会被审判,并被判有罪。对这类事,拉萝心知肚明。一旦新闻界指责某人,就算经法院判决无罪,谣言、含沙『射』影有时还会伴随着那人度过余生。
“我对不起,请再说一遍。”他又重复了一遍。拉萝认真地听着,突然,觉得被什么牵动了一下,是帕克…卡明斯这个名字。“等等,别挂上电话。他的全名是什么?是叫帕克…卡明斯吗?”
“是的,你认识这家伙吗?”听到拉萝的问话,里克森有点吃惊。如果她是在法庭上认识他的,那就不足为奇了。里克森也希望这家伙不是她的男友,否则那可就太离奇了。
“我曾处理过他的事我想是尤丽被害前一天的事了。他在一桩毒品案中被控替当地一个部门当眼线。我现在记不得是哪一个部门。但我可以查出来。”此时,拉萝的脑子『乱』糟糟的,好像他们已把她家和毒品贩子扯到一起了。当时,那位调查员曾说过,夜闯者好像在找毒品。这类事情的确时有所闻。洛杉矶警察局好几次开着战舰、大坦克,毁了一个清白无辜者的家。
里克森终于说了:“不,这家伙并没替任何法律部门工作。七年前,他是一名杀死卧底警察的嫌疑犯。他们可能已忘记了。谁告诉你的?”
“利奥…伊夫格林,你知道伊夫格林,对吗?他是首席法官。”
电话线上一片寂默,里克森正在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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